民间划龙舟活动管理安全防范和应急预案
为进一步加强对本街道民间划龙舟活动的管理,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精神文明建设,根据《温州市区民间划龙舟活动管理办法》、《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市区划龙舟活动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温委办传〔2018〕3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街道民间划龙舟活动的实际情况,制订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温州市市区民间划龙舟活动管理工作办法》,保障参加划龙舟活动人群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民间划龙舟活动安全、文明、有序进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总体要求
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明确职责,加强督查,依法管理,做到“组织活动有审批,安全措施有落实”,确保民间划龙舟活动安全。
三、组织领导
(一)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已成立民间划龙舟活动管理协调小组,由街道办事处主任担任组长,分管政法副书记、党工委委员派出所所长、分管文教体副主任担任副组长,各科室和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街道范围内民间划龙舟活动安全防范和应急工作的指挥与协调。在党工委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全力以赴做好人力、物力的组织和调度,对民间龙舟队的负责人及承担安全防范和应急工作的有关人员进行培训,及时妥善处置民间划龙舟活动中可能出现的紧急突发事件。
(二)成立水上和岸上应急小分队各两支,分别由班子成员轮流带队,负责协调辖区范围岸上和水域的划龙舟活动管理,发现水面龙舟有聚众斗殴行为的,由水上应急小分队快速进行制止劝告,并及时通知区水上应急小分队;对不听指挥劝告者,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置;两支岸上巡逻小分队负责划龙舟地段岸上观众安全管理。
(三)各村成立相应的应急小分队,负责本辖区内民间划龙舟活动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工作。社会事务办、派出所、综治办、经济发展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科室和部门也要落实人员,确保管理措施到位。
四、报告制度
接到紧急突发事件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在组织现场处理的同时,立即向区委、区政府报告紧急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人员伤亡情况以及应急人力、物力的到位情况。
五、防范措施
一要加强安全宣传。在重点河段设置高音喇叭,组织宣传车巡回宣传《温州市区民间划龙舟活动管理办法》等法规,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要签订责任书。街道办事处同村委会签订民间划龙舟活动管理责任书,明确安全管理责任人,将每只龙舟直接落实到街道和村干部,街道和村干部要随时掌握所负责龙舟的动态。村委会同民间划龙舟活动负责人签订安全责任书,按照“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安全责任人,并将责任书报送街道办事处备案。
三要检查安全设施。在龙舟下水前有关人员要严格检查龙舟适航状况和救生器材配备状况,严禁破旧、渗漏的龙舟下水,所有划手必须穿救生衣下水,未按规定穿救生衣者,街道、村干部要及时劝告,向龙舟队负责人提出警告。龙舟建造者要签订龙舟质量安全保证书,龙舟队负责人要对龙舟质量的检查验收情况签字。在龙舟下水前,村干部和龙舟队负责人应检查龙舟及后勤船只的适航情况,经签字后方可下水。发现龙舟和后勤船只有安全隐患的,必须书面通知其整改,对经整改仍存在安全隐患的,不得下水。认真勘察活动经过之地的桥梁安全情况。所有危桥均要设置路障和警示标志,并落实专人看管。严禁群众在危桥上观看划龙舟活动,如遇强行进入,由街道、村干部先行劝告,制止无效的由公安机关实行强制措施。对沿途河岸的安全隐患,事先及时排除,以确保观看活动群众的安全。对正常桥梁地段,由于观看人数过于集中,存在安全隐患的,要采取遮栏、劝告分散人群。对水域上存在弃用龙舟、弃用船、水上漂浮物,由所在村负责清理。龙舟负责人要做好龙舟的管理,放置安全地带,防止儿童玩耍,发生意外事故。
四要严格按程序报批。必须严格按申请、登记、签订责任书、审批的程序报批划龙舟活动。举办划龙舟活动必须服从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的管理,严禁龙舟和后勤船只未经申报批准擅自下水。
五要在指定的时间、地点举行划龙舟活动。为规范管理,街道划龙舟活动必须在5月26日至5月30日之间举行。划龙舟活动必须在街道辖区内进行,我街道龙舟指定在仙门河、**河竞划,其它水域只准用于龙舟途经,严禁在规定的时间和区域以外下水划龙舟,对不听劝告者,一旦发生事故,追究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责任。要严格控制龙舟数量,原则上每个行政村只允许组建一支龙舟队。
六要加强现场管理。在划龙舟活动期间,街道办事处组织机关干部、公安干警、民兵加强现场管理,并确定村干部一人以上随船管理。对没有落实村干部随船管理的,不得下水。同时,办事处将配备水上应急小分队加强水上巡逻工作,确保水上安全;岸上应急小分队负责岸上巡逻,在人群密集处设若干值勤点,负责岸上观众安全,若发现人员落水险情,及时组织力量抢救。发生划龙舟人员伤害事故,由街道、村就近组织力量抢救,并报区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七要加强督查。今年市区允许划龙舟的时间为5月26日至5月30日,禁止在市政府确定的时间和地点以外举行划龙舟活动。对未经审批准备下水的龙舟,要积极做好引导与劝阻工作。对不听劝阻擅自下水的龙舟,街道办事处将取消其下水资格,并根据温委办传〔2018〕35号文件规定依法处置。
八要严厉打击非法活动。坚决打击借划龙舟名义进行各种摊派和变相敛财,如设奖“斗龙”和发函邀请“斗龙”,以及搞封建迷信、宗族宗派、地方械斗、敲诈勒索等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制造事端破坏社会稳定和谐。
六、部门职责
(一)村党支部、村委会
村党支部、村委会主要负责民间划龙舟活动的管理和教育,督促安全保卫措施的落实,协助维护现场秩序。
1、龙舟及后勤船只下水前派人严格检查龙舟适航状况和救生器材配备情况。
2、勘察龙舟活动经过之地的桥梁安全情况,对沿途有危桥的,要设立警示标志并落实专人看管,严禁群众在危桥上观看龙舟活动。
3、对沿途河岸的安全隐患,应事先及时排除,确保围观群众的安全。
4、发现龙舟下水前有安全隐患或者划手没有穿救生衣的,必须通知其整改,禁止经整改仍存在安全隐患的龙舟下水。
5、落实各项安全保卫措施,发现不安全隐患要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报告街道办事处。
6、宣传上级有关部门对民间划龙舟活动规范管理的有关要求,监督参加活动的人员严格执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市区划龙舟活动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不宣扬迷信、损害群众身心健康,不煽动宗族、宗派械斗,不强行摊派或变相敛财。
7、每只龙舟至少确定一名村干部随船管理。
(二)派出所
1、会同街道办事处,对安全保卫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协助排除安全隐患。
2、负责划龙舟指定区域范围内的警戒,加强治安巡逻和防范,预防和制止各类破坏活动,及时处置突发治安事件,维护治安秩序,协助街道办事处维持现场秩序。
3、负责现场应急处理工作,防止和处理事故现场可能发生的刑事案件。
(三)社会事务办
1、控制本街道龙舟数量,做好龙舟和后勤船只审批工作。
2、落实村、龙舟队负责人有关责任书的签订。
3、充分发挥正确的舆论导向作用,大力提倡勤俭节约、移风易俗,破除封建迷信,引导群众正确对待划龙舟活动。
4、大力宣传温委办传〔2018〕35号文件及有关法律、法规,将划龙舟组织者的责任、划龙舟活动的有关审报程序以及明令禁止的事项作为宣传重点,引导民间划龙舟活动合法有序进行。
(四)经济发展办(安监所)
1、认真勘察龙舟经过的桥梁等河道设施的安全情况,对全街道辖区内的危桥设立路障和警示标志,并督促村委会落实专人看管。
2、协助交警部门做好划龙舟区域内的路障设置、交通疏导和交通管制等工作,保证相关道路畅通和交通安全。
(五)综治办
1、协助各村委会严格检查每艘龙舟的适航状况,严禁破旧、渗漏的龙舟下水。
2、督促检查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到位。
(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负责组织医疗卫生应急求援队伍,选派富有经验的医疗人员待命或到现场开展救治工作。
2、负责救护车的应急调度,及时把应急医疗用品运送到抢救现场。
(七)中心校
加强对在校学生的管理和教育,教育中小学生、未成年人不要参加划龙舟活动,并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观看龙舟活动。
(八)纪工委
1、对村集体在民间划龙舟活动中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对党员干部在民间划龙舟活动的行为进行监督,对党员干部违反温委办传〔2018〕35号的违纪行为进行查处。
七、应急措施
一旦出现紧急突发事件,本着“反应快速,措施有力”的原则,迅速采取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的损失和社会影响,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一)接到突发紧急情况报告后,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指挥和组织有关人员以最快速度赶赴现场,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制订紧急情况应急方案,落实值班医生,随时待命。在出现紧急突发事件后,医疗急救人员要全力以赴,做好伤员抢救工作。
(三)派出所要立即采取措施,组织警力,做好现场秩序的维持、人员疏散、道路交通疏导等工作。
(四)街道划龙舟活动协调小组要指令其他村立即暂停划龙舟活动。
(五)街道划龙舟活动协调小组成员和应急小分队成员要确保24小时通讯畅顺,有关人员服从调度。街道办事处值班室加强值班工作,确保紧急信息的上通下达。街道值班电话:**。
八、纪律与责任
(一)凡因思想上不重视、工作措施不落实,没有认真落实民间划龙舟活动安全防范和应急措施和上级有关工作部署而出现安全责任事故的,将依法对有关责任人追究责任。
(二)在民间划龙舟活动期间,对违反《温州市民间划龙舟活动管理办法》规定,扰乱社会秩序,妨碍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侵犯公私财产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其他
本应急预案中未提及的其他安全防范措施和其他工作要求,由街道民间划龙舟活动管理协调小组根据实际需要另定,有关要求一经协调小组确定,各村和有关部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