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小场所出租屋和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治回头看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深化“三小”场所、出租屋和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成果,有效扭转“小火亡人”多发频发势头,为党的十九大召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根据上级要求和市统一部署,市教育局决定从即日起至9月30日,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三小”场所、出租屋、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回头看”行动。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群防群治工作思路,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强化“三小”场所、出租屋、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监管,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突出问题导向,集中整治和消除各类火灾隐患,有效扭转我市“小火亡人”多发、频发势头,切实维护全市教育系统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二、阶段安排
“回头看”行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上旬前)。各区各学校(含中小学、幼儿园,下同)召开会议、印发方案,层层动员部署,成立组织领导机构,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广泛发动,营造氛围。
(二)自查整改阶段(7月中旬前)。各区各学校按照**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三小”场所、出租屋和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深教函〔**〕688号)有关要求,全面排查梳理“三小”场所、出租屋和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情况。在此基础上,建立问题台帐,逐一列明存在问题和责任主体,并“实名制”落实整改责任人,限期督促完成整改。
(三)督查整改阶段(8月底前)。在自查整改的基础上,按级组织开展集中督导检查,全面检验“三小”场所、出租屋和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成果,发现存在的问题,督促迅速加以整改。
(四)巩固深化阶段(9月底前)。及时总结提炼“三小”场所、出租屋和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技术要求和管理措施,制定出台相关制度规定,形成长效机制。
三、主要内容
重点检查以下方面内容:
(一)检查“三小”场所、出租屋和电动自行车排查是否到位,是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并建立相应的工作台账。
(二)检查“三小场所”是否按照广东省《小档口、小作坊、小娱乐场所消防安全整治技术要求》(DB44/T 1591-** )落实整改,是否实施网格化动态管控。
(三)检查出租屋是否明确归口主管部门,是否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关于住宅建筑的要求落实火灾防控整治措施,是否实施网格化动态管控。
(四)检查学校或部门是否实施电动自行车动态管控,是否存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违法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当前,“三小”场所、出租屋和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问题引发的“小火成灾”、“小火亡人”现象多发频发,是影响我市火灾形势稳定的重要因素之一。各区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治理“回头看”行动的重要意义,从讲政治、保平安的高度,有效提升“三小”场所、出租屋和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切实维护火灾形势稳定,为党的十九大召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强化组织领导。各区各学校要切实加强专项治理“回头看”行动的组织领导,科学谋划推动,要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专项治理工作的具体实施意见或细则,切实把 专项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责任,积极采取措施,抓好贯彻落实,确保活动实效。
(三)抓好统筹结合。各区各学校要将专项治理“回头看”行动作为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学校创建的一项重要内容加以统筹推进,在开展创建工作的同时,全面排查治理校园内的“三小”场所、出租屋和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问题,既有力推动工作落实,又不重复叠加任务、增加基层负担。
(四)严格落实责任。各区各学校要强化工作责任,层层分解治理职责,确保落实到人、落实到位,做到不走形式、不留死角。对于专项治理工作走过场、开展不彻底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因工作不落实导致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坚持“一案双查”,既要追查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也要追查相关领导的责任;整治期间,凡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公安部门将一律作为消防责任事故罪和失火罪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