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行业夏季消防安全督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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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大力整治各类火灾隐患,切实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减少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区交通运输行业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按照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市交通运输行业夏季消防安全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交安办〔2018〕48号)的要求,在全区交通运输行业集中开展夏季消防督查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夏季火灾隐患整治、消防安全宣传等主要内容的督查行动,落实交通运输企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和行业管理部门监管职责,提高交通运输行业自我管理水平,增强火灾防控能力,确保夏季全区交通运输行业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努力为党的十九大顺利召开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时间
从2018年6月1日开始,至党的十九大会议闭幕。
三、主要任务
(一)夏季火灾隐患整治
1.重点排查范围。重点排查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是否违章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是否存在占用消防车道、占用防火间距、扩大防火分区的违法建筑;是否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社区巴士企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安全员,车船配备灭火疏散器材等情况;单位大楼消防隐患整改,规范用火用电等情况。
2.重大活动。紧盯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等重大会议节点,切实加强交通运输行业特别是社区巴士、渡口等场所消防安全保卫工作。重大活动期间,各单位要制定严密的消防安保方案,组织开展消防应急演练,加强交通运输行业火灾防控,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二)应急处置演练
完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明确各岗位火灾报警、引导疏散、扑救初起火灾的职责,定期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按要求配备灭火器材,开展日常训练,一旦发生火灾,做到“1分钟响应、3分钟处置”。
(三)消防安全宣传
各单位要部署开展消防宣传工作,要在建设工地、社区巴士等交通工具内以及利用微信等媒体宣传提示消防常识,企业开展消防安全“三提示”、员工“一懂三会”教育培训。
四、时间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10日前)
各单位要迅速行动,抓紧对本领域消防安全形势及夏季消防安全工作进行一次全面分析研判,结合实际,制定本领域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建立相关工作机制,组织一次对消防检查相关人员的动员部署会和一次业务培训,开展排查摸底,广泛发动,营造舆论氛围。
(二)全面检查阶段(党的十九大会议前)
各单位要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有关要求,认真履行消防监督管理职责,对本领域开展一次全面排查。要建立消防安全监管台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要加强对企业的消防安全检查,对企业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员集中开展一次消防安全知识培训,重点针对消防设施操作规程、扑灭初起火灾、逃生自救能力等方面内容。要加大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力度,对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排查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灭火器、消防栓、自动消防设施等是否完好有效;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线,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违规装饰装修等消防违法违规行为。
(三)总结提升阶段(党的十九大闭幕后)
十九大闭幕后区局将对各单位夏季消防督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讲评,查漏补缺、取长补短,着力提升火灾隐患防范和整治能力、灭火救援能力和逃生自救能力,加快推进消防安全重点难点问题整治。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成立夏季消防督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督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日常检查、工作协调、情况通报等,确保本行业夏季消防督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注重统筹推进。各单位要将此次夏季消防督查工作与 “安全生产月”活动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统筹安排,总体推进,形成合力,集中排查治理一批火灾隐患,确保全区交通运输行业夏季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三)严格责任追究。各单位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省、市、区消防条例有关规定,切实履行消防安全监管职责,对因工作不务实、措施不落实、导致发生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有关部门将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员责任。
各单位将夏季消防督查工作方案,于2018年**月**日前报区局安委办,并于每月25日前报送当月工作开展情况,党的十九大会议闭幕后1个工作日内报送工作总结(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