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系统法律进企业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市普法办《关于印发2018年xx市普法工作要点的通知》(xx普法办﹝2018﹞1号)和市经信委《2018年“法律进企业”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全市工商系统工作实际,特制定2018年全市工商系统“法律进企业”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和六中全会,省委十届九次全会,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安排,坚持“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以企业法律需求为导向,把普法学习和普法宣传相结合,把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和强化基层依法治理相结合,把法制宣传和日常工作相结合,大力宣传涉及企业生产经营的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提高企业依法生产经营意识,促进企业诚信守法,为实现xx经济跨越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和氛围。
工作目标:通过深化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进一步建立健全企业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制度,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提升企业职工法律素质,提高企业诚信守法意识,让企业管理者和职工尚法、学法、守法、用法,形成经营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法治思维,为企业发展壮大奠定强有力的法治根基。
二、宣传内容
1、大力宣传《宪法》,树立宪法权威。大力宣传我国的根本政治经济文化制度、国体政体、国家机构、人民基本权利和义务,营造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
2、大力宣传基础行政法律法规,保障民企合法权益。宣传《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民企对违法行政行为的识别能力和权利损害救济能力,保障民企合法权益。
3、重点宣传市场监管法律法规,提高民企守法经营意识。宣传《公司法》、《合同法》、《商标法》、《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条例》等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促进市场主体自觉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三、工作措施
1、加强统筹落实工作任务。严格履行“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针对不同对象的法律需求,将法制工作与相关业务工作结合,制定市工商局《2018年度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计划表》,落实年度普法清单,建立动态台账管理机制,将法律进企业具体落实到每一月。
2.结合年度法制宣传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三月法制宣传月”等重大法制宣传日和“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等专项法制宣传活动为契机,采取法律咨询、法制讲座、法律知识竞赛、案例剖析、法制表演等方式,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3.深入企业开展法律巡讲和法规培训。深入重点企业开展法律宣讲活动,重点宣传培训商标注册使用、广告制作发布、产品质量等与企业生产经营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全年开展宣传、巡讲活动不少于4次,集中培训学习不少于2次。
4.指导企业开展法治企业创建工作。按照市经信委的安排布署,认真贯彻落实《xx市法治企业创建工作推进方案》各项要求,指导辖区内信用好、无违法记录的企业开展法治企业创建,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5.运用新媒体开展普法。除运用报纸、电视等形式开展普法外,主动适应新媒体时代,运用门户网站、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兴媒体开展普法工作,及时发布相关法律法规,公示法制宣传活动、法治动态等内容。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局成立“法律进企业”工作领导小组,局长贺建文任组长,纪检组长沈映波任副组长,市局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法律进企业”活动办公室设在市局法制科。各相关科室要按照各自职能和市局“法律进企业”工作安排,有序开展相关活动。
(二)坚持工作原则。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坚持以企为本,服务发展的原则;坚持结合实际,分类指导的原则;坚持涵盖全面,形式灵活的原则,确保“法律进企业”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三)强化工作保障。各区县局(分局)、市局各相关科室要落实法律进企业工作人员,保证 “法律进企业”专项工作经费,为“法律进企业”提供有力保障。
(四)强化信息报送。各区县局(分局)、市局各相关科室要在每季度末月25日前向市局法制科报送当季法律进企业工作开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