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环境保护局2018年履职尽责管理及考核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市**区委组织部关于做好全区2018年度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职尽责管理及考核工作的通知》(**组文〔2018〕25号)精神,现就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我局干部实绩考评体系,强化履职尽责管理及考核,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要求
(一)明确指导思想。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进一步健全完善考评体系,实施履职尽责管理,改进考评方法,强化结果运用,树立以实干论实绩、从实绩看德才、凭德才用干部的鲜明导向,进一步加强我局干部队伍建设,促使全区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坚持基本原则。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全面落实党组领导和把关作用;坚持横向分类区、纵向分层级,指标有区别、权重有差异的要求,增强考评工作的针对性;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增强考评工作的科学性;坚持“好干部标准”,努力营造个人埋头干事、实绩群众公认、进步组织关心的良好氛围;坚持综合运用结果,加强干部管理监督,推动干部能上能下、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
(三)完善考评管理体系。成立履职尽责管理及考核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局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按照工作目标化、目标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思路,围绕“五位一体”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对接省、市考核指标,兼顾阶段性重点工作和特色工作,健全完善我局干部实绩考评体系及内容;坚持以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为基础,以年度工作项目为载体,建立干部年度履职尽责工作项目清单,加强跟踪管理和考核。
二、考核对象
(一)考核对象。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科室、单位工作人员。
(二)考核责任主体。履职尽责管理及考核工作在党组班子统一领导下,由分管副局长负责组织实施,办公室承担考评的具体工作;局属各单位工作人员由各单位参照本文件要求自行组织考核。
三、考核方法及程序
(一)确定年度工作项目清单和评分标准
根据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和落实党建主体责任要求,提出履职尽责工作项目清单,制定《2018年度履职尽责工作项目清单》(附件1),并将履职尽责清单每项明确赋分,提出定量考核细则。工作项目清单及评分标准经分管领导审定后,报局办公室备案。
建立工作项目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在实施过程中,遇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工作项目或领导干部岗位变动、分工调整的,应重新研究确定工作项目清单,报局办公室备案。
(二)考核方法
考核总分100分,其中履职尽责和共性目标共计100分(其中履职尽责工作占80%,共性目标占20%),对争先创优、受到表彰考核对象加分,出现重大工作失误采取扣分制(上不封顶)。(附表2)
考核分为季度考核、半年考核和年终述职测评三部分,采用百分制计分,季度考核占40%、半年考核占30%、年终考核占30%。
1、季度考核
考核对象每周做好工作落实情况记载,分管领导(科室、单位负责人)每月对科室、单位负责人(科室、单位工作人员)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对象按季度填写《履职尽责工作项目完成情况表》(附表3),并报分管领导(科室、单位负责人)审定,分管领导(科室、单位负责人)对考评对象季度履职尽责情况打分(附表4)。每季度考核得分占总季度考核得分的25%。
2、半年考核
考核对象每半年填写《履职尽责工作项目完成情况表》(附表3),并形成《半年自评情况报告》。进行民主测评,测评均分为四个等次,分别按1/0.8/0.6/0.4系数加权计分(弃权票、废票不计票、不计分),得分作为个人年终测评得分。(附表5)
3、年终述职测评、考核
1、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考核。召开环保局干部大会,开展述职述廉述法,述职述廉述法报告内容包括年度工作项目完成情况、个人思想情况、廉政情况以及法治建设、意识形态工作等方面内容。进行民主测评,测评均分为四个等次,分别按1/0.8/0.6/0.4系数加权计分(弃权票、废票不计票、不计分),得分作为个人年终测评得分。(附表5)
2、科室、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填写《履职尽责工作项目完成情况表》,并形成《年度自评情况报告》,进行民主测评,测评均分为四个等次,分别按1/0.8/0.6/0.4系数加权计分(弃权票、废票不计票、不计分),得分作为个人年终测评得分。(附表5)
4.计分排序
将季度考核、半年考核与年终述职测评所得分数按前述比例折合相加,按得分多少进行排序,提出党员干部及延伸考核对象履职尽责年度考核等次及排名建议,提出年度考核先进个人和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建议名单,形成综合报告,提交党组讨论决定。
一票否决情况及其它不能评先的情况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审定考评结果
办公室将年终综合考评报告报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最终年度考核先进个人、以及考核优秀等次名单。
考核“优秀”等次比例一般不超过20%。
(四)开展表彰
召开年终总结表彰大会,对考核优秀个人颁发证书。
四、考核结果运用
(一)运用于确定年度考核等次
根据履职尽责考核结果,直接转化确定各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及机关干部年度考核等次,其中优秀等次人员原则上从履职尽责考核优秀等次人员中产生。
(二)运用于加强内部建设
1.根据履职尽责考核情况,对发现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约谈主要负责人,指出问题、督促整改。
2.及时调整运行不协调、整体功能不强的科室(单位)。
(三)运用于干部选拔任用
把履职尽责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初始提名的重要依据,拟提拔重用人选原则上在履职尽责考核优秀等次人员中酝酿产生。
(四)运用于干部管理监督
强化对干部的正向激励和反向约束,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干部,对履职尽责情况极差的干部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