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运输执法自查自纠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运输行政执法行为,推进行政执法公开透明,第四纪工委决定对交通道路运输执法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按照检查部署,我局将先对道路运输执法进行集中自查自纠,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特制订此实施方案。
一、检查范围
市道路运输管理处。
二、检查时间
6月1日至6月30日
三、检查内容
1、道路运输执法的法律依据,执法流程,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
2、受案登记流程标准准确,执法基础台账是否完备,政务公开制度和内部执法监督制度是否有效落实,行政处罚案件的处罚情况是否在市政府门户网站的执法平台和局网上公开;
3、扣押、收缴、追缴等措施的流程和标准明确,涉及财物及证据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违规收取车辆保管费;
4、实施行政检查时,不告知行政相对人检查的内容和依据,未制作现场笔录并依法送达行政相对人,或重复检查的;
5.未使用法定部门罚款、没收财物单据的,或者将罚款以及没收的违法财物截留、私分或变相私分、挪用的;
6.是否存在自由裁量权空间过大,实施行政处罚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明显不相当,同案不同罚、同案不同果或该罚不罚的;
7.行政执法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勒卡行政相对人,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收取行政相对人保护费,为不法行为充当保护伞的;
8,在执法中,存在刁难行政相对人,态度蛮横、简单粗暴等不文明执法现象的;
9、不履监管职责,对行政执法违法行为失察或监管不力的;
10,违反程序执法造成不良影响,以及其它违反行政执法行为的。
四、检查步骤及方式
(一)自检自查。
6月1日至6月10日为自查阶段。市运管处按照市局制定的活动实施方案,进行自检自查,并于6月10日前将自查报告上报市局。
(二)实地检查。
6月11日至6月20日为检查阶段。市局将派检查组到被检单位,采取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查阅档案等方式。对照运管行政处罚权力事项,重点检查执法依据、执法流程、执法卷宗、执法台账、执法人员及执法车辆信息等相关执法内容是否完备。
(三)处理整改。
6月21日至6月26日为整改阶段。市运管处配合市局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和处理,对典型问题进行曝光,发挥好震慑和教育作用。
(四)总结评估。
6月27日至6月30日为总结评估阶段,市运管处要全面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形成总结报告。市局将对自查自纠情况进行评估,形成报告向第四纪工委汇报。
五、组织领导
为做好此次道路运输执法自查自纠活动,我局成立专门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具体组织开展工作。
组长:**
成员科室:政策法规科、党委工作部、科技教育科
职责分工如下:
由政策法规科具体负责配合第四纪工委,检查整改等工作;由党委工作部具体负责联系第四纪工委,总结汇报等工作;由科技教育科具体负责在门户网站及相关执法单位公示检查内容和第四纪工委监督举报电话、邮箱。
六、相关要求
被检查单位要对照检查内容认真做好自检自查及备检工作,提前准备好相关文件、台账、案卷和综合统计数据。对在自查自纠活动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到位,为迎接下一步第四纪工委专项监督检查做好充分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