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工作方案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文秘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工作方案,请大家参阅!
2018年是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工作的达标验收年。为进一步明确任务,夯实责任,加快国家园林县城创建步伐,确保按期实现创建目标,对照《国家园林县城标准》和《国家园林县城申报与评审办法》,根据《关于抓好“促进四个提升、决胜全面小康”活动工作落实的通知》文件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干干净净、漂漂亮亮、井然有序、和谐宜居”的城市管理目标,紧扣国家园林县城创建指标,充分利用我县人文和自然资源优势,强化城市园林绿化和生态建设,进一步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提升城市品位,为打造“生态文明示范区、美丽中国样板间”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工作目标
县城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3%以上,绿化覆盖率达到38%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9平方米以上,县城污水处理率、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85%和90%以上,其它各项指标均达到或超过国家园林县城标准,确保国家园林县城创建目标顺利实现。
三、主要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申报材料。由**有限公司承担创园申报工作的编撰,**公司承担创园技术宣传片制作。
(二)综合管理、绿地建设、建设管控、生态环境、市政设施等项目已制定《**县创建国家园林县城指标体系责任分解表》(见附件),明确各相关单位的责任和任务。
四、实施步骤
2018年度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工作共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任务分解阶段(3月底前)。按《**县创建国家园林县城指标体系责任分解表》要求,各责任单位根据职责和任务分工,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对任务进行进一步细化,将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阶段(6月底前)。
(1)3月31日前成立创建国家园林县城指挥部,明确各责任单位工作任务;完成各相关责任单位入书材料和支撑材料初稿的收集;整理出拍摄现场需进行提升改造清单,落实责任单位;确定现场迎检线路,包括园林检查线和市政检查线。
(2)4月1日—4月15日,各责任单位完善补充入书材料和支撑材料,对需以政府名义下发的红头文件进行整理,统一由创园办归总,上报政府,以政府红头文件形式下发;确定拍摄脚本和迎检解说词,对迎检线路沿路进行整改。
(3)4月16日—4月30日,落实相关单位对创园技术报告片拍摄点的整改,含公园广场、住宅小区、道路绿化、单位庭院绿化和市政基础设施等;通过电视台和公益广告等媒体进行创园宣传,营造创建氛围,进行城市园林绿化满意度调查并形成调查报告。
(4)5月1日至5月15日,完成申报资料的装订成册;继续督促责任单位对创园技术报告片的拍摄点进行整改,确保现场拍摄点满足拍摄要求。
(5)5月16日—5月31日,完成创园技术报告片的拍摄,并请县政府领导提出修改意见,最终定稿;邀请省住建厅专家来**进行指导,提出意见。
(6)6月1日至6月30日,根据省住建厅专家提出的意见,进行整改,并整改到位;将创园资料汇编和技术报告片报送国家住建部;做好专家组现场检查准备。
第三阶段:考核验收阶段(8月底)。8月份国家园林城市验收专家组将来我县组织验收,对照标准要求和工作任务,全面自查整改完善,做好考核验收的各项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今年是创建国家园林县城评审、验收和达标年。各责任单位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把创园任务纳入议事日程,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单位一把手要亲自安排,带头解决创园的具体问题。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要把主要精力投入到创园工作中去,充分发动、精心组织、相互配合,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期完成并达标。
(二)狠抓工作落实。各责任单位要科学制定工作计划,层层分解工作任务,集中人力、物力、财力解决创园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三)严格督查督办。县创建园家园林县城指挥部加强对创园工作的督查力度,定期或不定期进行专项督查、跟踪督查、全程督查,对检查督查中发现问题,各相关单位要立即整改到位。对拖延时机,工作不力,推卸责任以及影响创建工作任务完成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和曝光,并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