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管理审计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实施方案
对现金的审计一直是审计机关所应该关注的重点内容,因为现金是最直观、最耀眼的诱惑,现金的管理是财务管理中最难于监管却又最容易出问题的环节,是贪污腐败滋生的温床,是贪污腐败成长的土壤。综观被发现、被暴露出来的众多大案要案,大多数的问题都出现在现金的管理上。各级党委、政府为加强财务管理,有效防范财政风险,防止贪腐案件的发生,进行了一系列的尝试和改革,其中财政集中支付制度的改革就是其中一个重要的内容。国库集中支付的目标就是实现要“管钱的不拨钱、拨钱的不花钱,花钱的不见钱”的管理模式,其本质就是要减少各预算单位对现金的管理和使用,减少对现金的接触。这是加强现金管理一种比较理想有效的管理手段。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自20xx年在我区试点后,于20xx年在全区全面铺开。但在近年的审计中,审计人员发现,经过这几年的运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执行的效果并不理想,尤其是乡镇一级对于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不理解、不适应,导致出现了很多问题,特别是在现金的管理使用上存在一些比较严重的问题,如套取财政资金、超范围使用现金、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等。
一、现金管理审计存在的问题形式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全面实施后,从理论上讲,各单位现金支出的数额应该是非常小的了,但在近年的审计中,审计人员发现一些单位——主要是乡镇政府,其财务账中现金科目的发生数额却非常大,少则数十万,多则数百万、上千万,而且期末结余的数额也往往比较大。无论是从审计的角度来看,还是从财务管理的角度来看,这种现象都是非常不正常的,尤其是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管理体制下,这种现象更显得不合时宜,完全违背了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设计初衷。因此,审计人员对相关单位的现金流转情况进行了深入核实,发现这些单位现金流转通常主要存在以下几种类型:一是在做用款计划时,将大量的支出列“授权支付”,然后从“零余额账户”以提现的方式把资金转到单位出纳个人账户,形成“公款私存”的结果;二是将一些不允许列授权支付的资金如项目资金、专项资金等列“直接支付”,转入单位职工或其他人员的账户,再交回单位出纳个人账户中,作为单位现金收入,以套取现金的办法回流现金;三是将一些从各种渠道收取的资金不缴财政、不存财政支付中心账户,而是直接坐支,违反“收支两线”管理规定。这些现金流转的方式,往往伴随着单位账务混乱,内部控制制度缺失或者内控制度形同虚设。这种管理状态下,通常容易出现出纳与会计对不上账等情况,且大数额的现金存入出纳个人账户,也极易出现挪用公款甚至携款潜逃的事件,给单位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此外,也容易形成“小金库”,给贪污腐败留下巨大的生存空间。
二、现金管理审计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对于各乡镇普遍存在的现金管理现状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乡镇工作存在一些现实困难。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支出必须有预算、有计划。下一个月要进行的支出,上一个月就得做出用款计划,报财政部门审批,才能实现支付。因此,资金的支出需要走一定的程序,需要一定的时间。但乡镇的工作,有时会出现一些突发事件,如群体事件、上访等,事发难以预料,没有办法做支出计划。事情发生了,就可能需要一些即时的支出,且往往数额都比较大,这时,现实的需求与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出现了冲突;二是领导干部认识不到位。审计人员就接触过一些乡镇领导,他们对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不太了解,他们仍然保持着最原始的认识:钱是我单位的钱,只要不进个人口袋,我想怎么用就怎么用,我想什么时候用就什么时候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实行这么多年来,对他们的思维方式都没有任何的影响,于是他们就要求财务人员按照他们的“意思”来办,把单位资金转入个人账户,便于他们随时使用,这样必然造成单位资金失去监管的结果;三是财务人员业务水平低下。机构改革后,“定人、定编、定岗”,各单位各部门人员虽然相对精简了,但专业财务人员却一“将”难求。一旦遇到单位财务人员调走、退休等变动,要找一个合适的、具有专业技术的人员来弥补则非常之难,尤其是处于最基层的乡镇一级单位更甚。因为“三定”之后,很多单位均存在超编现象,现有的在职人员,财会专业的本来就非常少,于其中找财务人员更是不容易,在满编的情况下又不允许从社会招录。因此,很多单位只能用非财会专业的人员来干财务工作。这样的直接后果是财务人员不掌握财务基本知识,不理解财务相关制度,财务核算“跟着感觉走”,不规范,错漏百出;四是财政部门监管不到位。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后,为控制现金结算数额,本应严格控制授权支付的额度,但作为监管单位,财政部门没有严格把好关口,没有控制住授权支付的额度,基本上是计划做多少就批多少,导致各单位轻易就能将大量的单位资金转入个人账户。
总结多年来对各单位进行的现金管理审计,笔者具有以下几点认识和体会:一是鉴于目前各单位的现状,每审计一个单位,首先都应把现金作为关注的重点,一旦发现其记录数额异常,应立即深入核对查实;二是对现金的审计一定要掌握方式方法,通常可采用核对出纳现金日记账与会计现金科目记录、核对出纳与会计的过账清单、实施现金盘点等方法,盘点时一定要采取突击式,并事先要进行周全考虑,对各种可能发生的情况做好预案,不能留有时间和空间被审计单位相关人员造假;三是要带着职业怀疑的态度进行审计,留意每一个细小环节,善于抓住每一点蛛丝马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