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卫生应急技能竞赛活动实施方案
一、活动目的
通过在全县开展卫生应急技能竞赛,以赛促学、以赛促练,激励广大卫生应急工作人员立足本职、钻研业务、岗位练兵,切实提高理论水平和操作技能,展现卫生应急人员勇于奉献的精神和精益求精的职业素养,打造一支业务精良、能打胜仗的队伍,更好的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活动原则
1、广泛动员、全面覆盖、层层选拔;
2、平急结合、注重操作技能、突出专业特点;
3、活动过程坚持公开、公正、公平。
三、活动项目和参赛人员
本次竞赛活动设以下2个项目:
1、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
2、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
参赛人员为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组织机构
本次竞赛活动由县卫计委、县人社局、县总工会联合举办,成立**县应急技能竞赛活动组委会(见附件1),负责竞赛活动的整体安排和组织管理工作。竞赛活动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计委卫生应急办公室,负责竞赛的统筹协调、宣传和组织实施工作。组委会下设综合组、竞赛组、宣传组、专家组和监督组。综合组由县卫计委卫生应急办公室牵头,负责竞赛活动的整体组织与综合协调;竞赛组由县卫计委疾控股、医政股负责牵头,由县疾控中心、县人民医院具体实施,负责竞赛的组织、命题、规则制定等工作;宣传组由县卫计委宣传股牵头,负责竞赛活动的全程宣传工作;专家组由卫生应急相关领域专家组成,负责指导竞赛命题、问题解答和竞赛评判等工作;监督组由县卫生工会监察室牵头,负责监督活动全过程,指导基层开展活动。
五、活动形式
以实际工作为指引,根据本县区现有卫生应急能力、卫生应急工作任务、专业技术人员配备和工作职责等,科学、合理确定重点训练技能,组织开展技能竞赛。通过技能竞赛,进一步强化卫生应急意识,规范卫生应急处置流程,提高突发事件应对能力,重点提高实际操作能力,进一步调动广大卫生应急专业技术人员积极性,促进技能水平不断提高。
县直医疗机构、各乡镇医疗单位参与率要达到100%,选拔竞赛中成绩优异者组队参加市级技能竞赛。通过竞赛选拔出县级业务技能优秀的卫生应急专业技术人员,授予荣誉奖励称号。
本着公平、公正、保密原则,在活动组委会的统一领导下,完成**县卫生应急技能竞赛命题。竞赛内容包括相关政策规范、基础专业知识、技能操作、盲样检测和桌面推演等。
六、县级技能竞赛组队要求
各乡镇医疗参赛单位选派一支队伍参加县级卫生应急技能竞赛,代表队由7人组成。领队1名(兼联系员),由各参赛单位领导担任;参赛选手6名,其中“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2个竞赛项目各3名,分别由公卫人员和医学救援人员参加。县直医疗单位选派一支队伍参加县级卫生应急技能竞赛,代表队由4人组成,领队1名,由单位分管领导担任,队员3名,参加“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竞赛项目。参赛人员要求如下:
1、政治合格、爱岗敬业、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良好的专业技能,既往无医疗事故和违纪情况。
2、在岗在编的正式工作人员,从事卫生应急工作满2年以上(2015年7月1日之前)。
3、“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参赛组成员,由2名医生和1名护理人员组成。县直参赛队医生人员必须具备执业医师或以上职称,护理人员必须具备护师或以上职称,乡镇参加队医生人员必须具备执业助理医师或以上职称,护理人员必须取得护士资格证或以上职称。
4、县疾控中心参赛人员,必须由检验员、管理人员及流调人员各1名组成。
七、县级技能竞赛奖项设置
1、个人奖项“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等两个竞赛项目乡镇组分别评出个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县直组取个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各1名。
2、团体单项奖项。两个竞赛项目乡镇组分别评出团体单项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县直组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胜奖各1名。
3、团体奖项。根据各乡镇单位参赛队总成绩,评出团体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4、在“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个人竞赛项目中,对获得**县技能竞赛一等奖的选手授予“**县卫生应急技能标兵”称号,并推荐一名授予**县“最美能工巧匠”荣誉称号;获得**县技能竞赛二等奖的选手授予“**县卫生应急技术标兵”。
八、活动宣传
1、进行全程宣传,针对筹备部署、技能竞赛各不同阶段的特点进行宣传报道,发挥技能竞赛的持续性影响效应,进一步激励卫生应急专业技术人员。
2、动员影响力大的报刊、广播、电视、微信、微博、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和宣传媒介进行系列宣传、重点报道、深度挖掘等。
九、进度安排
1、统筹部署(2018年6月25前)。县卫计委、县人社局、县总工会联合发文部署,并制定活动方案报市卫生应急技能竞赛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备案,同时开展宣传动员。
2、赛前筹备(6月25日—7月3日)。各参赛队积极组织,并于7月1日前将参赛成员名单及相关资质材料上报到县卫计委疾控股。7月3日前,县卫计委、县人社局完成参赛队员资质材料审定。
3、县级竞赛(7月10日前)。开展县级卫生应急技能竞赛,从中选拔人员组队参加市级技能竞赛。具体日期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