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星文明科室及干部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文明委关于开展“十星”创建活动的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我区水利系统落细落小落实,不断深化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根据区文明办《关于在全区各行各业开展“十星创建六进基层”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区水利局机关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以“兴水惠民”为宗旨,全面提升水利系统工作人员政治素质、文明素质、道德素质和业务素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着力打造风气一流、形象一流、环境一流、业绩一流的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文明机关,促进水利系统文明创建再上新台阶
二、创建标准
(一)十星文明科室(责任主体:局属各单位及局机关各科室)
1、理论学习星。科室学习制度健全,组织领导有力,确保人员、时间、地点、内容落实;学习氛围浓厚,学习方式丰富,学习效果明显;依法行政和履行职责的能力不断提高;理论联系实际,坚持学用结合,加强学习成果转化,推动工作发展进步。
2、优质服务星。牢固树立“群众满意才是硬道理”的理念,把服务群众落实到实际工作当中;拓宽和畅通联系群众的渠道,真诚倾听群众呼声;重诺守信,树立诚信政府形象;改进服务方式,打造服务品牌。
3、效能建设星。积极围绕水利部门职能工作目标任务,强化工作措施,不断提升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按要求全面完成年度各项工作任务,部门整体活力强,履职效率高,工作业绩优,受到上级部门肯定或通报表彰。
4、创新进取星。紧密结合职能工作实际有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职责分工明确,工作运转有序,决策执行有力,积极主动开展调查研究,并提出建设性意见或建议,推动工作创新。
5、敬业奉献星。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勤勉履职,踏实肯干,任劳任怨,乐于奉献。
6、遵纪守法星。积极参与普法宣传教育,认真学法、用法、守法,自觉遵规守纪,无违法违纪问题。严格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规范管理。自觉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
7、人际和谐星。尊敬领导,团结同志,服从安排,诚信友爱,互帮互助,关系融洽,精神风貌好。自觉参加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积极排处和化解基层及群众矛盾纠纷,主动营造和谐社会氛围。
8、党风廉政星。主动开展和参加经常性党风政风教育及廉政警示教育,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规定。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秉公办事,不谋私利,不循私情,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廉政勤政,作风扎实,务实为民。
9、志愿服务星。自觉参加文明单位和文明、卫生、健康、环保等城市创建活动,热心参与公益事业及各项志愿服务,促进城乡共联、社区共建,推动文明进步。
10、环境卫生星。树立和保持良好的文明、卫生、环保、健康意识,自觉落实禁烟规定和周末卫生日制度,主动维护公共环境卫生。保持机关内外环境和谐优美、卫生清洁,办公区域摆设整齐,科室人员仪容仪表整洁。
(二)十星文明干部(责任主体:水利系统全体干部职工)
1、遵纪守法星。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维护党章,自觉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维护水利系统干部良好形象。依法行政、依规办事,严格遵守单位各类管理制度。
2、理论学习星。积极主动参加各类学习培训,不断加强政治理论素养。积极学习掌握新知识技能,充实完善自己,不断提升自身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坚持学用结合,学习成果转化运用好。
3、廉洁自律星。自觉执行《廉政准则》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
4、人际和谐星。尊重领导、团结同事,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能妥善解决各类突发事件,对服务对象能耐心交流沟通。
5、志愿服务星。积极参加社会志愿服务和公益活动,积极参与救助灾害、扶危济困、扶助残疾人等活动,积极参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
6、环境卫生星。办公区域摆放整齐,卫生清洁。上班时间衣着得体、仪表端庄。
7、优质服务星。能密切联系群众,为困难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经常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和走访慰问活动。
8、工作绩效星。依法履职尽责,确保政令畅通,认真落实“文不过夜、事不隔天、会不超时、勤廉和谐”的要求,圆满完成年度工作目标。
9、创新进取星。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具有较强的开拓创新精神。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善于研究新情况、总结新经验、提出新思路、解决新问题,形成工作亮点,得到上级肯定。
10、敬业奉献星。作风扎实、埋头苦干、忠于职守、无私奉献。能够尽职尽责完成本职工作和党组织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活动步骤
(一)宣传发动(2018年5月底以前)。按照要求制定活动方案,对创建活动进行统一安排部署。动员水利系统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十星级文明机关”和“十星文明干部”创建活动,确保全员参与。
(二)组织实施(2018年6月-11月)。按照活动方案,扎实开展“十星级文明机关”、“十星文明干部”创建活动。对照“十星级文明机关” “十星文明干部”、创建要求,结合实际,创新载体,扎实创建,不断提升创建水平。
(三)总结评比(2018年12月底以前)。 按照“十星文明科室”和“十星文明干部”创建标准,开展“十星”创建评比表彰活动。在各单位(科室)和干部职工自评的基础上,由局党组研究评审,评选“十星文明科室”3个、“十星文明干部”5人。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区水利局“十星”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局党组、各支部、政工科、办公室、财务科等部门人员组成。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要把“十星”工作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各责任单位(科室)负责人具体负责。各责任单位(科室)按照工作标准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落实各项保证措施。真正做到组织到位、领导到位、措施到位、创建到位。
(二)认真安排,积极争创。各单位(科室)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措施,营造创建氛围,切实做到人人参与,不断提高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提升的工作实效。
(三)抓细抓实,注重实效。要把“十星”争创活动作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力抓手,与争创“五星级”服务型党组织有机结合起来,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加强机关管理,努力探索和总结经验,逐步建立、完善长效机制,推动活动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