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2018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文秘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县2018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方案,请大家参阅!
根据**省农业厅、财政厅《关于做好2018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农业函〔2018〕414号)文件精神,确保我县2018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顺利实施,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保持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的基础上,坚持兼顾“生产与生态、公平与效率、指向性与操作性”原则,增强农业补贴政策精准性、指向性和实效性,提高农业补贴政策效能,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
二、补贴范围、标准和方式
(一)补贴范围。拥有耕地承包权的土地经营户,享受补贴的农民要做到耕地不撂荒,地力不降低。
(二)补贴标准。资金来源于农资综合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作物良种补贴等。根据补贴资金总额和耕地总面积,统筹确定每亩耕地补贴资金125.13元,结余部分累计转入下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合并使用。
(三)补贴方式。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与承包耕地面积挂钩。面积核定以第二轮土地承包面积为基础,按排除法进行调整。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撂荒地(两年及以上)、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予补贴。
三、登记造册和资金发放
各乡镇在负责审核、确认农作物种植面积的基础上,要建立分村(组)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清册(享受补贴对象须签名、盖章或按手印确认)。并妥善保管所有原始资料和凭证以备查,同时将相关信息上传农民补贴网络信息系统。
补贴资金通过“一折通”方式直接发放到土地承包经营户,请各乡镇在6月23日前将农户“一折通”压缩模块送至**县大桥信用社(县财政局斜对面),并与信用社联系,确保6月底前兑付完毕。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财政、农牧、宣传、审计、信用联社、各乡镇为成员单位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制定出台实施方案,确定补贴标准,组织核实补贴面积,兑付资金,监督检查,咨询信访等。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牧局,负责落实补贴相关工作。各乡镇负责辖区内的补贴工作,包括面积的申报、核实和张榜公示、信息的审核和录入。财政、农牧、宣传、审计、信用联社等单位要按照实施方案和资金管理要求,密切配合,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协同推进补贴工作。
(二)广泛宣传引导。通过**电视台、《今日**》杂志社及其它宣传形式,广泛深入开展宣传,做到补贴政策家喻户晓,让各级干部和广大群众充分了解补贴政策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做好统一解释。
(三)强化信息管理。各乡镇要通过现有统计渠道,建立农业补贴信息管理档案,对列入补贴的农户逐户登记,分组立档,做到补贴对象与耕地面积一一对应。乡镇负责组织补贴面积具体核实工作,县农牧局负责最终审核确认补贴面积,并将确认面积上报至市级主管部门。补贴资金发放实行乡镇、村两级公示制,公示内容包括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每级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期间,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四)开展监督检查。加强监督检查和资格审查,对骗取、套取、贪污、挤占、挪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或违规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骗取、套取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取消其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其他相关支农政策享受资格,并列入诚信“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