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方案
为深入推进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和《金昌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实施细则(试行)》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对象
全区各政府工作部门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
二、组织领导
区政府办公室负责全区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区监察局、区政府督查室和区政府信息化办公室具体负责对全区各部门、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考核工作。
三、考核总体目标
符合《条例》和省、市相关规定,组织机构健全,工作责任明确;公开内容符合规定,更新及时,满足群众需求;公开方式实用有效,申请渠道畅通便民;公开制度完善,贯彻执行到位;监督机制健全,责任追究落实;公开效果显著,群众评价满意。
四、考核内容
(一)政府信息公开组织保障情况。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单位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机构人员、制度建设、保障措施等基础情况。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编制、年度修订情况;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更新、发布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办理、答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统计表》填报情况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编制、发布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情况。包括政府门户网站、部门网站、政务服务网、政务大厅、机关办公场所等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情况;信息公开专栏、微博微信平台、新闻发布会、新闻媒体、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电话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建设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包括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立、执行情况;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建立、执行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建议和执行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情况。包括依申请公开受理答复情况;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处理以及应对情况;实行责任追究情况。
(六)国家和省、市、区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五、考核方式
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分三种方式:
(一)填报《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根据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各部门、单位要确定专人按月如实填写《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于每月5日前将统计情况报送至区政府信息化办公室。
(二)季度考核。季度考核依据金川区政府门户网站、各部门网站及金川区政务服务网所设置栏目的信息发布情况进行考核,主要考核各单位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全面性和时效性,包括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内容、信息的生成时间和公开时间等。考核情况由区政府信息化办公室于每季度末汇总统计报两办督查室,并同步在“金川政务网”网站公开。
(三)年度考核
1. 区直各部门、单位于每年12月5日前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自查,12月10日前将自查情况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书面报区政府信息化办公室。
2. 由区监察局、区政府督查室和区政府信息化办公室组成考核组进行考评,采取听取情况汇报、查阅相关资料、实地检查、网上检查等方式对被考核部门进行全面考核,于每年12月15日前提出初步考评意见。
3. 考核组结合《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填报情况、季度考核和年度考评意见,提出年度考核综合意见,确定考核等次,经区政府办公室审定后通报考核结果。
六、评分标准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采取百分制评分办法,其中《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填报情况占15分、季度考核占30分,年度考核占55分。根据评分标准,评定政府信息公开单位的考核档次,具体档次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其中90分以上为优秀;70分至89分为良好;60分至6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考核等次同步在“金川政务网”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发布。
(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填报情况考核评分。各部门、单位要加强统计数据审核工作,确保填报的数据真实、准确、完整。统计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举报投诉等情况,应与相关科室沟通确认,确保统计数据准确一致。及时、准确、如实报送《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得15分,少报1月扣1分,不报不得分。
(二)季度考核评分。各部门、单位按照金川区政府门户网站、部门网站、金川区政务服务网所设栏目和各新闻媒体的要求及时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确保主动公开信息的及时、准确、全面。各网站信息公开栏目更新及时每季度得10分,发现未更新栏目一个扣0.5分,扣完为止。
(三)年度考核评分。根据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上报情况、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等内容进行考评。未按要求上报《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扣5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必须在政府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题”相关栏目同步公开,未更新栏目一个扣0.5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坚持“谁公开,谁审查和事前审查、依法审查”的原则,对发生失泄密现象的部门,除本年度信息公开考核记“0”分外,还要依法追究责任。
七、奖惩措施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纳入区政府工作部门年度绩效考评及领导干部考核内容。区政府办公室根据考核等次,对被评为“优秀”等次的部门单位给予通报表彰;对被评为“合格”等次的部门单位,不予评定单位年度优秀,部门主要领导和直接负责人当年不予评优;对被评为“不合格”等次的部门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相关单位领导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