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务系统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为加大水污染防治工作力度,切实改善和保持全县水环境质量,根据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xx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及《张掖市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按照《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xx县2018年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民政办发〔2018〕30号)要求,现将水务局牵头任务分解,制定水务系统推进落实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和《xx省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紧紧围绕全面推进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综合试验区建设,以巩固和提升水环境质量、确保饮用水安全为核心,以优化经济结构和绿色发展为统揽,以节约和保护水资源为前提,以源头控制为重点,以制度创新、科技支撑、严格执法为手段,分流域、分区域、分阶段加大工业、城镇、农村等重点领域水污染防治,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水资源管理和水生态保护,形成“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水污染防治新机制。
二、工作任务及措施
(一)狠抓工业污染防治,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
1.加大县域内所有河流干流、一级支流沿岸非法开采开发行为及采砂采石场环境综合整治力度。
(1)加强河道采砂管理,出台采砂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采砂行为。
(2)加强日常河道巡查检查,定期开展河道采砂集中整治行动,确保河道采砂活动有序开展。
(3)依法治理涉河违法违规开发行为。
(4)严格落实推进河长制工作任务,确保河湖水功能区达标管理。
牵头单位:河管股
配合单位:各灌区管理单位
(二)强化城镇污染治理,减少生活污染排放
2.对具备利用再生水条件但未充分利用的化工、制浆造纸等企业,不准审批其新增取水许可。
按照《xx县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实施方案》要求,推进各项治理措施到位,实现目标任务完成,配合工业园区管委会推进再生水利用。
牵头单位:水资办
配合单位:洪水河管理处
(三)农业农村污染防治
3.停止受理未经审批的荒地开发取水申请,对擅自开发的荒地不予供水;对擅自打井开采地下水开荒的,依法从严查处,所打机井予以强制关闭。
加强用水监管力度,严禁新开荒地取水,对擅自打井开采地下水开荒的,依法从严查处,所打机井予以强制关闭。
牵头单位:水政监察大队
配合单位:各灌区管理单位
4.开展农村小型河流河道清淤疏浚、生活垃圾集中处置和改水改厕等建设工程。
(1)综合整治河道环境,严肃查处未批先建侵占河道等违法行为。
(2)按照水利“十三五”规划和山水林田湖项目规划启动建设水资源修复工程。
(3)配合农委、县住建局、县环保局等部门开展生活垃圾集中处置和改水改厕等建设工程
牵头单位:河管股
配合单位:各灌区管理单位
(四)保护和节约水资源,提高用水效率
5.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用水总量不得突破水资源开发利用红线,严格控制各行业取水总量。完善取水许可档案,加强取水许可统一编码管理,强化取水许可动态管理制度,建立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结合取水许可和计划用水工作逐步核减各取水户许可取水量,对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单位和其他用水大户实行计划用水管理。
(1)落实水资源总量控制红线,严格控制各行业取水总量。
(2)分解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从严计划用水,大力推行定额管理,改进用水方式,加强用水监管,促进节约用水,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3)规范取水许可制度,完善取水许可动态管理,强化用水计量设施建设及在线监控。
牵头单位:水资办
配合单位:水管股、各灌区管理单位
6.按照水功能区划水质目标要求,对各河流河段进行分类管理。对排污量超出水功能区限排总量的,限制审批新增取水和入河排污口。开展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对水资源开发利用、用水效率、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相关控制指标完成情况及制度措施进行检查、考核和评价。
(1)根据水资源保护规划和水功能区划,确定河流水体的纳污总量,对污染物排放进行有效的总量控制。
(2)加强水域功能区的监督管理,配合环保部门对水功能区的水量、水质状况监测,建立水功能区管理信息系统。
(3)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发现污染物、污染源问题,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有效的进行规范治理。
(4)开展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严格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水功能区纳污控制“三条红线”考核管理。
牵头单位:河管股、水资办、水政监察大队
配合单位:各灌区管理单位
7.抓好工业节水,开展节水诊断、水平衡测试、用水效率评估,督促各行业严格执行行业取用水定额标准。对照国家鼓励类用水技术、工艺、产品和设备目录,引导工业企业提高废水重复利用率,明确各行业废水深度处理要求,减少新鲜用水量。
(1)配合县工信局开展工业用水水平衡测试、用水效率评估,督促工业企业按照要求对废水进行深度处理、达标收集。
(2)严格执行行业取用水定额标准,将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率作为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约束性指标进行绩效考核。
(3)督促工业园区将已有分散地下水改进为集中连片供水方式,提高水资源效率。
(4)督促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中水投入使用,减少新取用水量。
牵头单位:水资办、水管股
配合单位:洪水河管理处
8.发展农业节水,在全县各灌区大力实施渠道防渗、管道输水、喷灌微灌、膜下滴管、垄膜沟灌等灌区农田高效节水技术,完善灌溉用水计量设施,开展万亩以上灌区农业用水斗口标准化计量示范项目建设。
(1)推进实施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和高效节水工程,改进灌溉方式,提高用水效率,降低农业用水总量。
(2)逐步完善灌溉用水计量设施,开展万亩以上灌区农业用水斗口标准化计量示范项目建设,实现灌溉水斗口计量,按量取水。
(3)大力调整作物种植结构,减少高耗水、低效益作物种植面积,逐步压减农业用水总量。
(4)出台农业用水、节约用水管理办法和水权交易实施细则,全面普及和推进农田高效节水技术应用。
牵头单位:工程股、水管股
配合单位:各灌区管理单位
9.加强水利水电设施管理,开展闸坝等相关调查和评估工作,充分考虑下游生态用水需求,确定需要进行闸坝联合调度的河流清单,明确生态流量核算年度目标任务和实施范围,制定闸坝调度管理办法,科学确定生态流量,确保重点保护、珍惜濒危和特有水生生物栖息用水需求。
(1)充分考虑下游生态用水需求,保证生态基流正常下泄,调优生态用水总量。
(2)强化山水林田湖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统筹推进水资源全面节约、合理开发、高效利用、综合治理、优化配置、有效保护和科学管理。
(3)逐步退减被挤占的河道生态用水和超采的地下水,加强河湖水生态保护和修复。
(4)落实好中央环境督查提出的整改要求和市县政府出台的祁连山保护意见。
牵头单位:水管股、防汛办、河管股
配合单位:各灌区管理单位、水库管理单位、水电站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
各灌区管理单位是本方案的实施主体,要高度重视水污染防治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职责,按照工作方案要求的目标任务,细化措施,扎实推进水污染防治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健全管理机制,靠实工作责任
按照河长制工作任务,全力推进制度、机制的健全规范,明确河道环境整治管护责任,加强日常巡查管护,强化河道管理职能。对农村垃圾随意沿河倾倒现象进行集中处理,根治改善水环境状况。各灌区管理单位要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和各项制度,全面落实责任主体,认真开展巡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强化政策保障,严格问效追责
严格落实国家“水十条”、省上“水十条”和市县实施方案,推进任务落实,通过理念跟进、项目建设、河湖治理、资源确权、制度完善、机制创新、检查到位、执法有力、社会监督、公共参与、节水行动、绿色领路、严格考核、问效追责等,推动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有效贯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