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强公益广告宣传工作方案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文秘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进一步加强公益广告宣传工作方案,请大家参阅!
为进一步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我县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工作,根据《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公益广告宣传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重点内容
根据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要求,确定公益广告宣传的重点内容是:围绕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好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雷锋精神、加强诚信教育、培育勤劳节俭观念、传承孝道和敬老风尚、倡导文明旅游、宣传保护生态环境、树立社会主义法制观念、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节俭养德等十大选题。
二、主要任务
各级各类媒体媒介是公益广告宣传的主渠道,各公共场所,各级各部门室内、楼外、院落等地点是公益广告宣传的主阵地,各新兴媒体、户外媒体是公益广告宣传的新载体。
1、报纸媒体:《**晚报·**晨刊》按每期一个1/4版计,每月刊登总量不少于3个整版。
责任单位:县新闻中心
2、广播媒体:县电台每天播出6次以上,其中黄金时段至少3次。
责任单位:县广播电视台
3、电视媒体:县电视台两个频道每天播出8次以上,其中黄金时段不少于2次;《**新闻》前后等重点时段以及晚间黄金时段要保证播出时间。
责任单位:县广播电视台
4、网络媒体:“中国·**”门户网站、**宣传网、**文明网、**论坛等网站在首页固定位置宣传展示公益广告,并运用其他多种方式传播公益广告。
责任单位:县网宣办
5、社会媒介:
(1)汽车站要在大厅、楼道、走廊等显要位置设置公益广告,总数不少于10块;每个公交站点要拿出三分之一的广告位用于公益宣传;出租车、公交车内广告位、车载电视要刊播公益广告,数量不少于总数的20%。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2)户外大型广告牌、高架、跨街龙门架制作刊播广告时,公益广告不得少于总数的20%,立柱式双面广告牌其中一面为公益广告,立柱式三面广告牌其中一面为公益广告,全年刊播;大型户外电子显示屏要求公益广告播放的频次每分钟显示一组公益广告(依次播放文明创建、核心价值观、大湖名城 创新高地等),每个宣传画面显示2秒。
责任单位:县城管局
(3)建筑工地围档刊播广告时,公益广告不得少于总数的30%,破损的公益广告要及时更换。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重点局、县城管局、各乡镇(开发园区)
(4)影剧院、旅游景点等场所要在适当位置设置公益广告,特别是景区门口或景区显著位置设有文明旅游宣传告示牌。
责任单位:县文广新局、县旅游局
(5)商场超市、宾馆酒店外墙体和醒目位置设置公益广告,设置时不少于广告总量的20%;酒店、小餐馆等场所要在显著位置悬挂文明餐桌公约和倡导节约的公益广告宣传画,在餐桌上放置以“不剩饭、不剩菜”为主要内容的文明餐桌行动提示牌。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商务局
(6)窗口服务行业的服务窗口、服务大厅要在显要位置设置公益广告牌和“遵德守礼”提示牌;电子显示屏要刊播公益广告,内容不少于30%。
责任单位:县总工会(县文行办)、各窗口服务行业主管部门
(7)城区各居民小区、楼院要在楼道口、小街巷、停车场、公共绿地、道路两侧设有“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和“遵德守礼”提示牌;在显著位置张贴社区居民公约,倡导邻里和睦、守望相助。
责任单位:店埠镇、经开区、县房管局
(8)县城现有的路牌、人行道护栏广告牌要有核心价值观、文明交通、志愿服务、保护未成年人和文明创建等公益广告宣传;广场、公园要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公益广告宣传,并在醒目位置设有“遵德守礼”提示牌。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9)学校要在办公楼、教学楼走廊、楼梯口中、校内宣传栏等场所有“遵德守礼”提示牌和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志愿服务、保护未成年人、创建文明城市等公益广告。
责任单位:县教体局
(10)县火车站公益广告由县文明办负责组织协调,同时,根据县委主要领导的要求,还要在县城出入口、主城区范围内设置8—10块大型公益广告牌。
责任单位:县文明办
6、各乡镇(开发园区)、县直各单位要在办公室、会议室、卫生间、盥洗室等场所张贴文明提示语;在电梯、楼道、走廊等场所悬挂张贴公益广告宣传牌;有独立院落或居民小区的单位要把公益广告作为宣传栏、文化墙的主要展示内容,版面不得少于30%;有服务窗口、服务大厅的单位要在显要位置悬挂张贴公益广告宣传牌;有内部餐厅的要在餐厅张贴或悬挂倡导节约的公益广告宣传画,在餐桌放置以“不剩饭、不剩菜”为主要内容的文明餐桌行动提示牌。另外,长临河镇、撮镇镇、经开区等几个重点乡镇要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公益广告宣传,并在醒目位置设置中英文版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和“大湖名城 创新高地”公益广告。
责任单位:各乡镇(开发园区)、县直各单位
以上媒介刊播公益广告的时间均为全年。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1、建立工作机制。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负责全县公益广告宣传工作的总体安排、统筹协调、组织实施,督促落实各项工作;负责牵头组织县文广新局、县新闻中心、县文联等部门创作公益广告;负责每季度汇总县直部门、县级媒体刊播公益广告情况,在全县进行通报。各级各部门制作、刊播公益广告时,广告小样要送交县文明办审核。
2、严格责任落实。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负责制定重大主题、重要活动、重点时段公益广告制作刊播计划;组织报审公益广告通稿,制定集中刊播方案。各类媒体的主管部门、产权单位和经营者要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把刊播公益广告作为一项重要任务认真落到实处。
3、强化监督考核。县文明办对全县“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展播进行指导协调和考评,积极组织开展公益广告制作、发布评比活动,倡导企事业单位、机关、媒体、团体和个人积极参与“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的设计、制作活动。各乡镇、开发区、县直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公益广告宣传的重要性,认真落实好公益广告刊播任务,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县文明办年底对刊播情况进行考评,考评情况纳入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村镇创建工作考评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