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埋乱葬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文秘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乱埋乱葬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请大家参阅!
为深入贯彻全市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全市农业农村工作暨精准扶贫工作会议、全市城乡环境整治暨乡风文明行动推进会和全县精准扶贫 农村环境整治暨乡风文明行动推进会精神,加快治理全乡“三沿六区”乱埋乱葬现在,遏制青山白化蔓延势头,倡导生态文明殡葬新风尚,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2012年第628号令)、**省政府《殡葬管理办法》(2004年第134号令)和市、县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现将开展全乡“三沿六区”乱埋乱葬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 实施范围
全乡“三沿六区”。 “三沿”是指公路、铁路沿线两侧可视面、河流主干道两侧可视面;“六区”是指城镇规划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农田保护区。
二、实施时间
2018年3月至2018年1月为宣传发动、全面集中推进阶段,2018年2月后转为常态化工作。
三、目标任务
(一)全面整治乱埋乱葬现象,将整治范围坟墓全部迁移至规划区公墓内安葬,到2018年底,全乡基本实现整治范围内无坟化,从3月15日起,上述区域不再出现新坟墓。
(二)全面推进公益性公墓和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骨灰堂、塔)建设,按照人口分布情况作出全面规划并抓紧建设。到2018年底,整治范围内的公益性公墓和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骨灰堂、塔)要做到应建必建、满足需要。
(三)全面推行遗体火化制度,消除土葬和骨灰装棺二次葬现象,到2018年底,“三沿六区”遗体火化率达到100%。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调查摸底(2018年3月底前)。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制定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工作;对“三沿六区”坟墓开展一次全面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对明确需迁移的坟墓,要向墓主后人发出迁移通知;启动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塔)规划工作。
(二)公墓建设,坟墓迁移(2018年4月1日—12月31日)
分两个阶段进行:
1、公墓建设阶段(2018年4月1日—8月31日)。在充分调查、摸底、论证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由民政局牵头,抓紧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塔)整体规划和建设。公墓建设要按照省民政厅等九厅委最近下发的《关于推进绿色殡葬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民法〔2016〕25号)文件规定,单人或双人合葬墓穴占地面积不得超过0.8平方米,墓碑一律采取卧式,并植树遮掩。
2、全面迁坟阶段(2018年9月1日—12月31日)。要采取有力措施,实施集中迁坟。对查不到户主的坟墓,在公告期限内无人认领的,按无主坟墓予以妥善处理。
(三)巩固提高(2018年1月1日—30日)
“三沿六区”乱埋乱葬整治工作结束,乡民政所要对开展工作情况进行资料、数据汇总,形成总结报告,并提出转为常态化工作后的工作安排,准备迎接县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检查和考评。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乡人民政府乡长唐芳浩同志任组长,分管副乡长甘卫佑同志任副组长,乡综治、乡民政、乡国土、乡规划、乡财政、乡林站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乡“三沿六区”乱埋乱葬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民政所。
(二)注重源头管理。乡政府积极向上筹措资金,规划建设一批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塔)等设施,引导广大农村丧属将亲人骨灰安葬于公墓或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骨灰堂、塔)内,自觉杜绝乱埋乱葬行为;对于农村群众自筹资金建设公益性墓地(骨灰堂、塔)的将给予适当奖励补助;对于积极迁建坟墓的将给予一定的补助,所需资金由县、乡统筹解决。在集中整治工作结束后,要进一步加强对整治范围的巡查,防止乱埋乱葬问题反弹;要依法管理好“风水先生”等民间殡葬从业人员,教育他们依法依规从业。
(三)加强宣传教育。各村要采取召开动员大会、发布公告、悬挂标语、开设宣传栏、印发宣传单等形式,把这次专项整治的目的意义、时间、范围、措施要求和所依据的正常法规宣传到组、到户,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做细做实群众的思想工作,积极稳妥推进整治。要制定周密细致的风险防控预案,确保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