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城区沿河洗涤管控实施意见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文秘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深化城区沿河洗涤管控实施意见,请大家参阅!
为进一步落实**区人民政府关于在城市河道划定禁止洗涤洗澡水域的通告、深化落实古城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有关要求,杜绝城区沿河洗涤、洗澡陋习,营造“岸清水美”的环境,强化水资源保护和管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现就推行城区沿河洗涤“八化”管控模式提出如下意见:
一、推行范围
以划定的**区二环线以内(东至二环东路、南至二环南路、西至二环西路、北至二环北路内)所有河道(含湖泊、池塘,下同)水域及梅山江(二环北路至镜湖湿地公园)、鉴湖江(二环西路至东浦镇清水闸村)游线水域为重点,持续发力,综合施策,杜绝沿河洗涤、洗澡陋习。其他非划定区域由相关镇街根据城市发展和管理需要,推进遏制沿河洗涤、洗澡陋习相关工作。
二、工作措施
(一)精准化分类。全面开展沿河洗涤、洗澡区域摸底排查,建立沿河洗涤、洗澡河埠头(区域)清册台账,按发生沿河洗涤、洗澡频次较多、较少、极少(无)等三类相应实施红、黄、绿三色分级管理,落实红色管理点位的“定点包埠”管控措施。灵芝镇、东浦镇及各街道完成摸排分类后填写附件1,并于6月30日前上报至区综合执法局。(责任单位:灵芝镇、东浦镇及各街道,完成时间:6月底前)
(二)个性化隔离。根据摸底排查情况,属地镇街按照“因地制宜、风貌协调”原则,推进拆除沿河洗衣台(板)等设施,并对河埠头等沿河洗涤区域落实河面种植水生植物、河埠头放置景观花盆、设置沿河围栏等各类隔离措施,提升沿河景观。(责任单位:灵芝镇、东浦镇及各街道,完成时间:7月底前)
(三)刚性化执法。落实《**市水资源保护条例》规定,加大执法力度,重点查处沿河洗衣物、洗车、倒垃圾等沿河陋习。6月21日起,区综合执法局组织开展为期1个月的集中专项执法行动,采取错时执法、重点执法、法制教育等方式,落实全天候、全覆盖执法。集中整治月期间,对每个红色管理河埠头每周至少处罚一起,并予以通报曝光。(责任单位:区综合执法局,完成时间:集中专项执法行动7月20日前完成,后常态化执法)
(四)全员化劝导。依托市民巡访团、环保志愿者、党员护河、青春护河、巾帼护河等公益力量开展沿河陋习文明劝导。同时,社区(村)护河队每天开展巡河劝导,对沿河洗涤集中时段、重点区域加大劝导力度,定岗、定人、定点落实重点对象的上门劝导,形成“社区(村)主导、志愿先行、社会参与”的沿河陋习文明劝导工作格局。(牵头单位:区文明办,责任单位:区妇联、团区委、灵芝镇、东浦镇及各街道,完成时间:长期坚持)
(五)常态化曝光。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微信等媒体曝光沿河陋习,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在社区(村)公开栏开设“红黑榜”、社区(村)河埠头曝光台基础上,推进设立小区沿河陋习曝光台,实现对较多洗涤的红色管理河埠头及重点小区的曝光全覆盖,每周更新曝光内容。同时,配套曝光台,社区(村)对重点对象每月上门告知,发放整治沿河陋习告知单,落实常态引导。(牵头单位:区文明办,责任单位:灵芝镇、东浦镇及各街道,完成时间:长期坚持)
(六)长效化考核。加大奖优罚劣力度,健全沿河洗涤等陋习整治工作纳入相关考核机制,实现沿河洗涤等陋习整治工作纳入区对镇街、区综合执法局对执法中队、镇街对社区(村)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的全覆盖。(责任单位:区水城办、区综合执法局、灵芝镇、东浦镇及各街道,完成时间:长期坚持)
(七)智能化管理。根据摸底排查情况,在红色管理河埠头(重点区域)优化增加沿河洗涤等涉水不文明行为智能宣导取证系统监控点位,进一步加大智能化管理力度。(责任单位:区综合执法局、相关镇街,完成时间:长期坚持)
(八)有序化扩面。同时,在落实二环线以内所有河道水域及梅山江、鉴湖江游线水域禁止洗涤、洗澡基础上,其他非划定区域由相关镇街推进有效遏制沿河洗涤、洗澡陋习工作。(责任单位:区综合执法局、各镇街,完成时间:长期坚持)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整治沿河洗涤陋习是深化“五水共治”的重要内容,也是提升古城生态环境的工作举措,推行城区沿河洗涤“七化”管控是巩固整治成效的工作载体,各镇街和区级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全面动员部署,对照时间节点,制定具体方案,持续推进沿河洗涤等陋习整治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镇街、社区(村)行政“一把手”是沿河洗涤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镇街“五水共治”、城管执法工作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镇街要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健全相应工作推进机制。区综合执法局、区文明办、区水城办等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抓好措施落地,确保整治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三)加强督查问责。配套沿河洗涤等陋习整治工作考核机制,建立工作进度通报、督查等机制,同时,严格执行《**区“五水共治”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相关规定,对工作进展不快、整治不力的实施问责,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工作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