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开展三纠三促工作作风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全力推动省市县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根,根据省纪委《关于开展“三纠三促”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经县委研究,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总书记“八个着力”重要精神为指导,围绕《**县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实施方案》,深入开展以“纠正不担当、不作为和弄虚作假问题,促进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落实,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促进党员干部作风明显好转”为内容的“三纠三促”专项行动,重点查找并解决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和弄虚作假”方面存在的具体问题, 及时校准思想之标、调正行为之舵、绷紧作风之弦,促使全县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切实把总书记“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转化为具体行动,同抓好全县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建设、招商引资、精准扶贫、民生保障等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细化实化具体举措,撸起袖子加油干,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幸福美好新**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一)坚持树牢“四个意识”。 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不断增强政治自觉。
(二)坚持补齐工作短板。 对照中央巡视组回头看、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清单,全面系统深入查找在不担当不作为和弄虚作假方面存在的问题,逐一列出整治清单,逐项制定措施,逐个抓好整改。
(三)坚持全面整体推进。 专项行动要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起来,突出重点,把握关键,统筹谋划,整体部署,全面推进。
(四)坚持强化责任担当。 坚持领导负责制,牵头部门、配合单位主要负责人具体抓落实,以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为重点,突出重点部门,解决突出问题,回应群众关切。
(五)坚持严格监督问责。 对违规违纪、失职失责问题要严肃查处,形成强大震慑。
结合全县实际,对照省市所列问题和清单, 通过群众反映、调研检查、督查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深入查找当前我县部分党员干部存在履行职责不担当、为民服务不作为、落实任务弄虚作假三个方面的12种表现。
(一)履行职责不担当方面
1. 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新发展理念和“四个意识”不强,政治站位不高,重口号、轻行动,打折扣、做选择,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还没有落地见效。
2. 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打造生态工业、发展现代农业、推进城乡统筹发展、推动改革创新、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重点项目不落地。重大工程建设迟缓、专项资金长期闲置、招商引资项目和固定资产投资持续减少、项目前期工作滞后、项目储备不足,争取国家政策和资金支持落实不到位,经济发展重大问题还没有实质性突破。
3. 脱贫攻坚、保障和改善民生、社会管理、民族宗教等方面重要政策执行不坚决、行动慢半拍,以及对中央和省市巡视巡察、督查、审计、专项检查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不到位、不深刻。
4. 贯彻 落实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决策部署不到位,开展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防治大气污染,改善城乡大气、水、土壤环境质量等方面监管缺位,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不到位。
5. 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还不到位,对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监督不严格,奉行好人主义,对干部作风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没有抓早抓小,不直面矛盾,不碰触具体问题。
6. 履职担当不够尽责,不负责、不认真、不担当,避重就轻、遇难而退,缺乏敢闯敢试、敢为人先的工作态度和敬业精神,效率低下,工作滞后。
7. 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该抓的不抓、该决策的不决策,以加强请示汇报或等待上级决定为由上交责任、回避责任,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以属地管理、层层签订责任书为由下移责任。
(二)为民服务不作为方面
8. 行政审批“放管服”改革不到位,落实联审联批、并联审批不力,对上级下放事项接不住、管不好,又不积极想办法解决,以及行政审批中互为前置条件,要件多、环节繁、时间长,重大项目审批不开通“绿色通道”,投资项目不实行在线并联审批、“多评合一”“联合验收”。
9. 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等形同虚设,基层执法和窗口服务单位一次性告知制、服务承诺制等不落实,应当提供的服务不提供,应当办理的事项不办理,或者要求群众提供各类实无必要的证明和手续,办事折腾群众;服务群众意识差,对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的问题以及符合政策的合法诉求,办事不公、与民争利,侵害群众利益。
10. 庸懒散慢、不思进取,求稳怕乱、不愿担当,工作消极应付,对重要文件、重要事项故意拖延,影响工作落实。
(三)落实任务弄虚作假方面
11. 在经济社会发展指标考核、脱贫攻坚、招商引资等工作中弄虚作假,或者对上级调研、检查事先踩点、模拟演练,报喜不报忧。
12. 联系群众、为民办实事等活动搞形式、走过场,不顾实际和群众意愿盲目铺摊子、上项目,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四、工作措施
(一)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 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问题导向,严格对照全县“三纠三促”专项行动方案, 结合单位实际, 深入开展自查自纠 。要举一反三,深入查纠本部门本单位和本行业本系统的问题,逐项查找、逐条梳理,切实把问题查深、摸透、找准,见人见事见细节,决不能避重就轻、轻描淡写,更不能文过饰非、遮遮掩掩。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抓好整改,形成自查报告,于8月30日前上报县纪委。
(二)深入开展专项检查 。采取专项检查、定期 巡察等方式, 联合督查、职能部门组成专项检查组或巡察组,围绕着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科技进步和创新、发展现代农业、推进扶贫开发、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改进干部作风等8个方面,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促进工作落实为目标,开展专项检查,着力发现和解决影响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影响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问题 。各职能部门要切实发挥行业优势和监管作用,督促、指导解决业务范围内的具体问题,需要问责的及时移交县纪委追究责任。全县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认真受理群众信访举报,深入开展明察暗访,着力发现不担当、不作为和弄虚作假的具体问题线索;要在认真梳理群众信访举报的基础上,与相关职能部门对接,建立问题线索移交机制,分批次筛选出不担当、不作为和弄虚作假问题线索,挂牌督办,加大责任压力传导力度,督促解决存在的具体问题。
(三)着力抓好整改落实 。 开展 “三纠三促”专项行动要针对具体人、具体事、具体问题,一个一个加以解决,绝不能避实就虚、避重就轻、虚以应付。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对照问题清单,科学制定整改方案,逐条夯实整改措施,彻底整治履行职责不担当、为民服务不作为、落实任务弄虚作假等方面的问题。要细化整改要求,制定整改任务书、时间表,使整改措施具体化、可操作,切实防止整改问题蜻蜓点水、流于形式。要严格实行整改销号制,整改一件、销号一件,整改不到位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销号,以整改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要增强整改效果,把整改的问题、目标、措施等及时公开,鼓励群众参与,发挥群众作用,接受群众监督和评判,切实增强社会效果。县纪委将加强对开展专项行动情况的监督执纪,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发现以形式主义整治形式主义、以官僚主义整治官僚主义的,要严肃批评、责令改正,必要时公开通报批评。
(四)灵活运用“四种形态”。 全县 各级党组织要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不担当、不作为和弄虚作假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小错误演变成大问题;要严格管理监督和教育单位党员干部,使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紧扣六大纪律,用好纪律戒尺,对不担当、不作为和弄虚作假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坚持“一案双查”“一问四责”,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健全完善长效机制。 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针对履行职责不担当、为民服务不作为、落实任务弄虚作假等方面的问题,深入查找本单位、本行业、本系统监督管理制度中存在的漏洞和缺陷,修订完善一批务实管用的制度规范,解决无章可循、失之于空,依制不严、失之于软,行之无序、失之于乱等问题,用严明的制度、严格的执行、严密的监督,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真正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良好局面, 巩固专项治理成果,形成长效机制。 纪检监察机关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的原则和要求,建立容错机制,消除一些党员干部怕出差错、怕被追责的心理。县委组织部门要建立激励机制,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县督查考核局要建立完善考核评价机制,把不担当不作为和弄虚作假问题考准考实,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 。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 开展“三纠三促”专项行动 是深化纠正“四风”的重要内容,是严肃的政治任务。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认真组织 实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职责做好相关工作。全县 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 要深刻认识开展“三纠三促”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紧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紧扣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通过深化纠正“四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通过强化“四种意识”维护政令畅通,通过解决一个个具体问题,促进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二)严格履行工作责任。 “三纠三促” 专项行动由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县纪委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安排部署、督促检查等日常工作。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切实抓好相关任务落实;各乡镇、各部门单位 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班子其他成员要对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负领导责任。 各牵头部门和配合单位要增强大局意识,按照县委统一部署,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调推进专项行动具体问题清单的整改落实,确保专项行动顺利进行。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负监督责任,要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职责。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都要以身作则,带头查摆问题,自觉纠正问题,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氛围。
(三)持之以恒抓好落实。 开展“三纠三促”专项行动是一项长期任务,要以坚决的态度、务实的作风、有效的措施抓好落实,敢于担当、敢于较真,抓常抓长、抓实抓细,促使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真正做到为官有为、为政善为,恪尽职守、积极作为。各乡镇党委、各部门单位要按季度向县纪委报告开展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县纪委将适时召开情况汇报会,听取各单位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