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县交通运输局机关工作作风评议工作方案
我局为落实《2018年全县深化机关工作作风整顿方案》、《2018年度县级机关作风公开评议工作方案》的部署要求,提高机关作风整顿实效,持续推进机关作风转变,特制定此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第九次党代会、市第四次党代会、县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坚持面向基层、坚持面向服务对象、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客观全面、坚持注重实绩,重点围绕优化市场营商环境,深入开展机关作风公开评议,采用以下评上和上级部门评议评价相结合的立体方式,征求上级部门和基层单位、基层干部、市场主体、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检验我局机关作风整顿的成效,推进我局机关深入解放思想、调整精神状态、强化责任担当、强力改革攻坚、狠抓工作落实,为营造良好的市场营商环境,为加快建设经济强县作出积极贡献。
二、评议对象
**县交通运输局
三、评议主体
**县交通运输局评议主体,分为4类,赋予不同评议权重。
第一类:基层单位和服务对象。即:与我局机关及各部门有业务联系的基层单位、基层组织、服务对象,该类评议主体抽取并完成有效样本100个。
第二类:机关党政干部。即与我局机关及各部门有关联的乡镇(区)、县直部门机关党政干部,该类评议主体抽取并完成有效样本50个;乡镇(区)、县直部门一把手和“两代表一委员”该类评议主体抽取并完成有效样本80个。
以上两类主体评议结果占评议结果权重30%。
第三类:社会公众。即社会各届广大干部群众。社会公众评议结果占评议结果权重30%。
第四类:上级部门评议评价。评议评价结果占40%。
四、评议内容
对照我局深化作风整顿“四个意识”明显增强、办事效率明显提高、重点难点明显突破、基层群众明显手艺的目标和全市普遍存在的思想不解放、担当精神差、工作标准低等方面问题,重点对围绕精神状态、工作作风、任务落实、转变职能、提高效能、便民举措、服务水平等方面进行评议。
五、评议方式
(一)1-3类评议主体采用以下方式。
1、委托第三方评议。
设计调查问卷,通过第三方运用手机平台或向评议主体发函对我局机关几个部门进行评议,请评议主体填写作风评议调查问卷,开展满意度量化测评。
2、网络测评。
通过**政务网、**新闻网的作风公开评议平台,面向社会公众填写机关作风评议问卷,对我局机关作风进行满意度和社会形象调查。
3、即时评价系统评议。
要在服务窗口设置即时评价器,由社会公众对其机关作风状况进行评议。我局深化机关作风整顿领导小组要从6月份开始,将当月的即时评价结果原始数据整理后,于次月1-5号上报县机关作风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
4、随机问卷调查
(二)上级部门评价情况。(占评议结果的40%权重)
2018年2月底前要将上级主管部门增比进位、夺旗争先、量化考核情况原始文件报县深化机关作风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综合认定评价。
六、计分方式
我局深化机关作风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评议组设置机关作风评议问卷,问卷设置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3个选项,由评议主体填写。评议组以评议主体填写“满意”和“基本满意”选项的样本数据为依据,每个填写“满意”的样本计1分、填写“基本满意”的样本计0.8分,计算满意度(“满意”样本数乘“1”加上“基本满意”样本数乘“0.8”后,除以评议主体样本总数,即为满意度)。评议主体满意度乘以相应权重,得分相加,即为被评议单位评议满意度得分。同时,在问卷中设立“满意的方面是什么”、“不满意的突出问题是什么”两个栏目,由评议主体提出意见,据此了解各类评议主体满意和不满意的原因。
七、评议等次划定
根据被评议部门满意度总分排名,划定“优秀”“较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
八、评议程序
(一)建立评议主体样本库。全面收集各单位的评议主体基本资料和相关数据,为我局参评各部门逐一建立评议主体样本库。
(二)委托第三方进行测评。我局深化机关作风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机关作风评议调查问卷,委托第三方对评议主体进行手机问卷调查或发函,进行测评,形成评议结果。
(三)组织网络测评。
将我局机关作风评议调查问卷,通过媒体告知社会公众、市场主体积极参与问卷作答,对我局机关作风进行评议。
1、随机问卷调查
2、征集上级评议结果情况。将我局深化机关作风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机关作风评议调查问卷,委托第三方向评议对象上级部门党委(党组)发函,进行测评,形成评议结果。
(六)核实减分项。收集纪检、信访、审计等方面的信息,核实我局各参评部门受到党纪政纪处理情况和严重“为官不为”等作风问题情况。对收集到的问题,属我局各参评部门自行查实处理的,不扣分;属上级机关督办查处的,每起(件)扣除0.1分;发生重大违纪违法问题,或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作风问题(有县委县政府领导作出批示的),予以否决直接计入较差档次。
(七)汇总上报评议结果。我局深化机关作风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评议组按照各评议方式相应权重汇总评议情况,计算得分,对我局各参评部门提出评议等次建议,并将评议结果报我局机关深化机关作风整顿领导小组审定。同时,将大数据分析汇总的评议意见报我局深化机关作风整顿领导小组参网。
(八)反馈整改。对评议结果和评议中的反映的部门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向相关部门反馈,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改进。
九、评议结果运用
1、评议结果报送我局深化工作作风整顿领导小组。
2、被考核的部门按15%权重纳入目标绩效管理考核成绩。评议结果“一般”和“较差”等次的,不能评为本年度目标绩效管理考核“优秀”等次。
十、组织保障与要求
1、我局机关作风公开评议工作由我局深化机关作风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2、我局各参评部门要积极配合作风评议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于提供评议主体数量不足的、提供评议主体基本资料和相关数据不客观、不准确、不及时、在评议中弄虚作假的部门,视情况予以通报,取消该类别评议主体的相应权重分值,并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3、我局各参评部门要严格遵守评议工作纪律,严禁递条子、打招呼和变相拉票行为。如有上述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并查实,直接确定“较差”等次。
4、作风评议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工作纪律,对样本数据严格保密,对评议主体选择与评议过程严格保密;要坚持公道正派、实事求是,不准伪造或擅自更改评议结果,不准隐瞒、歪曲事实真相,不准借机谋取私利。对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予以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