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为坚决贯彻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xx省情况反馈会议精神,切实加大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力度,推动我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按照《xx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有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来陕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扣“三个率先、三个高于”目标,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按照“党政同责、属地管理,问题导向、补齐短板,标本兼治、系统施策,严格标准、确保效果”的原则,以解决督查发现的突出问题为契机,在全县集中开展整治生态环境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着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对环境质量的满意度,加快建设“两富两美”小康新武功。
二、整改目标
到2018年底,全县可吸入颗粒物(PMxx)、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较2016年明显下降,县城优良天数较2016年增加5天以上;我县境内渭河流域段地表水质达到并保持渭河水功能区划要求的IV类水质。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Ⅲ类。到2020年,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县城优良天数达到275天以上,地表水水质保持或优于IV类水质;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全部达标;县城建成区无黑臭水体。
三、整改措施
(一)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坚决贯彻落实中省市决策部署
1.提高政治地位,深化思想认识。以党政领导干部为重点,在全县开展绿色发展理念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建设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及党和国家有关生态保护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法律法规作为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每年开展集中学习不少于2次;作为县党校和干部学习培训、自主选学的重要任务,纳入教学大纲和学习培训计划;作为媒体宣传和社会宣传工作的重要方面。创新宣传教育手段,深入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知识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全体社会成员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真正使绿色发展成为各级各部门正确执政观、政绩观和实践观,为武功经济更快发展控握新优势、提供新动能。
2.坚持党政同责,实行属地管理。把环境保护纳入党委和政府重要议事日程,至少每季度研究一次环境保护工作,形成定期听取生态环保突出问题、制定生态环保重要举措、落实生态环保目标任务的常态机制。认真落实《中共武功县委办公室武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中共xx市委办公室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环境保护工作“一岗双责”暂行规定的通知>》,坚持各级党委、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环境质量负总责,党政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对环境保护负全面领导责任;其他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分管领域内的生态环保工作负监督和领导责任。每年向县人大或人大常委会报告环境状况和环保目标完成情况,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3.落实“三项机制”,加大考核力度。以落实省委“三项机制”和xx市实施意见为抓手,进一步健全生态环保考核评价体系,加大考核权重,强化指标约束,实行“一票否决”,着力强化“不要污染的GDP”导向,切实解决“重发展、轻环保”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对违背科学发展要求、造成资源环境生态严重破坏的,实行终身追责;对不顾资源浪费和生态环境污染盲目决策、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领导责任;对履职不力、监管不严、失职渎职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监管责任。
4.加大资金投入,强化基础保障。县财政逐年增加环境保护预算投入比例,持续加大对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和环境监测监察执法及应急能力建设等投入,并将环保投入和资金使用情况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加强生态环保资金投入筹集和整合,不断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完善环保投融资机制,放大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鼓励支持更多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加快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环保产业发展。大力推行PPP和政府购买服务模式,广泛引导社会资金用于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
(二)全力推动大气和水污染防治行动方案落实,加快改善环境质量
5.扎实推进铁腕治霾“1+13”攻坚行动。实施“铁腕治霾·保卫蓝天”行动,全面完成2018年铁腕治霾工作任务,加快改善大气环境质量。通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结构调整、拆除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替代散煤等措施,全年内削减煤炭14万吨;6月底前全面完成黄标车“清零”目标及63辆达到报废年限低速汽车淘汰任务;开展工业堆场扬尘专项治理,城市建成区主要车行道路机扫率达到70%;拆除全县范围内所有20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锅炉,所有20蒸吨/小时及以上燃煤锅炉实施“煤改气”“煤改电”或超低排放改造;加强执法监管,全县xx家涉气重点企业全面达标排放;提升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能力,提升重污染天气有效应对水平,健全完善与xx市、杨凌区及周边县区的联合防治协调机制,实现重污染天气同防同治。
6.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全面贯彻国家和省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切实落实推行河长制,确保我县境内渭河流域段水质不断向好。加大工业污染防治力度,推行排污许可制度;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武功县污水处理厂二期6月底前进水运行。
(三)逐一扎实开展整改,确保反馈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7.集中力量整改具体问题。针对反馈意见中涉及的6个问题,建立整改任务清单及责任分工(详见附件2),逐一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领导。各责任单位要根据任务清单,逐条逐项细化整改措施,抓好整改落实,做到“六个不放过”,即原因不查清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责任追究不到位不放过、监管措施不落实不放过、长效机制不建立不放过、社会公众不满意不放过。加强对整改情况的明察暗访、评估督办,做到完成一个验收一个,公开一个销号一个,确保中央环保督察组复核时“无一例反弹、无一例无故不整改到位”。
(四)认真做好调查处理,严肃追究追责到位
8.从严从实追究责任。对整改过程中需要追责的问题,依照《xx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逐一厘清责任,依法依规、分级分类处理。属于“乱作为”等违纪违规的,由县纪委(监察局)牵头处理;属于“不作为和慢作为”等履职不到位的,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处理;属于环境违法的,由县环保局牵头处理;涉嫌环境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坚持举一反三,健全完善长效机制
9.加快推进经济结构优化和转型升级。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契机,推进“三去一降一补”。严格执行煤炭、建材去产能政策,稳步淘汰僵尸企业。严格落实主体功能区定位,建立产业准入负面清单,严把项目准入关,严守资源消耗上限、环境质量底线、生态保护红线,从源头上控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严格控制新建、扩建涉煤、化工、造纸、印染、水泥、果汁、淀粉加工等高耗能、高污染产能,严格清理取缔违规“散乱污”企业,用生态环保引领和倒逼经济结构加快转型,力争到2020年,形成趋于合理、创新驱动、多元支撑、竞争力强的现代产业体系。
xx.系统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按照“山水林田湖”一体化治理思路,以实施武功水域生态文明建设规划为重点推进水环境综合整治,建设东方纸业入渭口湿地基础设施、设备安装、水生植物栽植、绿化美化等建设工程,促进生态环境改善。按照市上要求开展“严控污染源·善待黄土地”行动,建立完善土壤环境管理体制,启动土壤污染综合防治。
11.健全部门环保工作联动机制。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环境保护职责,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工作沟通协调机制,在大气污染治理、水污染治理、土壤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和环境安全等方面,形成各部门分工合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协同联动机制。各相关部门要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积极开展打击污染环境犯罪专项行动,建立常态化打击整治污染环境违法犯罪联勤联动机制,严厉惩治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
xx.完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按照“四级网格日巡查、三级网格周汇总、二级网格月调度、一级网格季点评”的原则,明确网格人员的工作职责和工作标准,落实痕迹化管理,制定奖惩措施,强化责任追究,促进守法常态。对环境污染举报、信访量居高不下、重复信访问题严重、小散乱污企业出现明显反弹的区域,严肃追究网格责任人责任,倒逼责任落实。
13.扎实开展“回头看”活动。按照“件件责任清,反弹必追责”的原则,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查期间交办的9件群众举报环境问题逐条逐项进行“回头看”,逐件落实责任,明确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确保整改落实到位,杜绝反弹。进一步加强重点环境问题的中期督查和后督察,一旦发现反弹,依法予以取缔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同时,将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和“排污许可管理”作为环境监管的重要措施,对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坚持“零容忍、全覆盖”,不断加大查处力度,对超标排放、无证排污和不按许可证规定排污的,依法予以查处。加大xx369热线投诉举报案件办理力度,依法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违法问题。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上成立县环境保护督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推进整改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建立整改台账,通报整改进度,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以下简称县整改办),办公室主任由樊正乾同志兼任。
(二)强化责任落实。镇办(社区)、各有关部门是本地区、本行业、本部门整改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坚持以上率下,逐级传导压力,层层抓好落实。涉及多个部门参与的整改任务,由牵头单位组织协调相关责任单位抓好整改工作。强化问题整改责任追究,对整改措施不力、敷衍应付、拒不整改或弄虚作假、问题反弹的地方和部门,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严格督导检查。县整改办要加强沟通协调,及时掌握重点问题整改情况并向领导小组报告;加强情况通报,每周按照市整改办要求按时向市整改办上报整改进展。整改办要加大对各级各部门整改落实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建立动态进展台账,采取专项督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实行挂牌督办。
(四)及时公开信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平台,按要求及时公开重点环境问题整改和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广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党委、政府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努力营造环境保护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