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精准扶贫工作相关精神,优化扶贫资金管理机制,不断创新财政投入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集中财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根据《省扶贫办、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做好2018年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财农【2018】14号)、《关于印发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8】8号)和《**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意见》,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央和省精准扶贫统筹精神为指导,以提高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坚持改革创新,通过整合使用各级财政专项资金,建立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新机制。
二、财政涉农资金整合范围
按照《**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意见》明确的统筹整合资金范围:2018年县财政涉农资金共计12351.73万元,其中中央资金占比79.39%、省级资金占比18.18%、县级资金占比2.43%。整合率100%。
(一)整合涉农资金规模
1、中央资金:9805.73万元
包括中共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654万元(**财农[2016]154号),水利发展资金261万元(**财农[2016]186号),林业改革资金70万元(**财农[2016]203号),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2277万元(**财农[2016]19号),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576万元(**财农改[2016]17号),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用于一般公路建设项目资金(支持农村公路部分)2155万元(**财资环[2016]123号),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48.73万元(**财社[2016]141号),产粮大县奖励资金1764万元(**财建[2016]277号)。
2、省级资金:2246万元
包括省级财政扶贫资金822万元(**财农[2016]181号),省级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35万元(**财农[2018]19号),省级林业补助资金(不包括世行贷款项目部分、2016年已下达的**绿化项目补助、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国有林场改革资金)10万元(**财农[2016]169号),省级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482万元(其中**财预[2016]162号469万元,**财农改[2018]1号13万元),省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示范带动项目补助资金55万元(**财农[2016]184号),省级农村新民居建设专项资金100万元(**财预[2016]161号),农业综合开发省级配套资金742万元(**财农发[2016]20号)。
3、县级资金:300万元
县级财政扶贫资金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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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涉农资金整合使用方向
1、扶贫产业项目
实施特色产业扶贫工程。产业发展补助原则上不高于1.2万元,支持贫困户发展文化产业扶贫、光伏发电、高效作物种植、家庭手工业,利用整合涉农资金2820.075万元(已列入年度计划)。扶贫办牵头,各乡镇区负责项目实施。
(1)光伏扶贫项目。利用整合涉农资金1752万元,扶持贫困户1460户,每户补贴1.2万元。
①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利用整合涉农资金1152万元,在豆村乡、北代乡、孙庄乡建设16个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扶持贫困户960户,每户补贴1.2万元。
②分布式光伏扶贫项目,利用整合涉农资金600万元,扶持贫困户500户,每户建设电站规模5千瓦,每户补贴1.2万元。
(2)文化产业扶贫项目。利用整合涉农资金738.8万元,扶持贫困户1731户。扶贫办牵头,各乡镇区负责项目实施。
①乐器演奏就业+旅游扶贫。根据贫困户与**职教中心签订《乐器演奏培训协议》,对贫困户进行乐器演奏培训,培训合格后由**金音教育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推荐到各旅游景点演出或进入周窝音乐小镇演出、教育联盟基地工作等,利用整合涉农资金180.2万元,扶持901户贫困户,每个贫困户补贴2000元用于购买乐器,贫困户通过参加演出增加收入。
②乐器维修和配件加工+家庭手工业扶贫。根据贫困户与**职教中心签订《乐器维修和配件加工培训协议》,对贫困户进行乐器维修和配件加工培训,培训合格后,贫困户掌握乐器维修零部件加工技术,学成后**金音教育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推荐到全国乐器营销网点就业,也可到金音集团、周窝音乐小镇、基地或中国“匠人”乐器维修中心就业。利用整合涉农资金151.6万元,扶持758户贫困户,每个贫困户补贴2000元,用于购买乐器加工维修设备,贫困户通过乐器维修和配件加工增加收入。
③网上乐器销售+电商扶贫。根据贫困户与**职教中心签订《电商销售乐器培训协议》,培训合格后由**金音教育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管理,在网上销售各种乐器产品。利用整合涉农资金145.5万元,用于创业开网店,扶持485户贫困户,每个贫困户补贴3000元购买电脑一套,贫困户通过乐器销售增加收入。
④财政补贴+龙头企业+贫困户。贫困户与**金音教育传媒有限公司签订《扶贫资金入股分红协议》,利用整合涉农资金261.5万元,发展股份合作制项目。扶持523户贫困户,每户补贴5000元用于入股**金音教育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公司每年保底10%分红,贫困户通过入股分红增收。
(3)手工业加工。利用整合涉农资金110.86万元,扶持贫困户593户发展手工业加工项目,其中507户用于手套加工,86户用于编织袋加工,手套加工每户补贴0.2万元,编织袋加工每户补贴0.11万元用于购置手工业加工设备。
(4)高效作物种植。利用整合涉农资金218.415万元,扶持贫困户种植优质大豆7280.5亩,每亩补贴300元用于购置种子、化肥、农药及播种、收割、管理等费用。
2、金融扶贫项目。利用涉农整合资金5878.595万元做大做强金融扶贫项目。
(1)投入风险补偿金1000万元,加大金融扶贫工作力度,利用整合涉农资金1000万元注入扶贫风险补偿金发展产业贷项目。财政局、扶贫办、各乡镇区会同相关部门负责项目实施。
(2)小额信贷担保基金500万元。扩大**县扶贫开发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规模,利用涉农整合资金500万元注入小额信贷担保基金。通过政银企户保,为建档立卡贫困户最高可申请免抵押贷款5万元,并享受3年基准利率贴息,为建档立卡贫困户解决担保难、贷款难、贷款成本高的问题。财政局、扶贫办和各乡镇区负责项目实施。
(3)利用涉农整合资金投入国开行3590万元用于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其中国开行贷款资本金2000万元,2016年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国开行贷款利息490万元,国开行贷款保证金1100万元。财政局、城投公司负责。
(4)小额贷款贴息201.595万元。利用涉农整合资金为贫困户贷款贴息。年贴息利率不超过上一年贷款基础利率。扶贫办、财政局和各乡镇区负责项目实施。
(5)扶贫龙头企业贴息223万元。利用涉农整合资金223万元为带动贫困户的扶贫龙头企业贷款进行贴息,其中富源牧业衡水有限责任公司178万元,**县牧兴肉鸭养殖专业合作社45万元。扶贫办、财政局和各乡镇区负责项目实施。
(6)扶贫龙头企业(合作社)补助364万元。为加大龙头企业(合作社)带动贫困户脱贫,扩大龙头企业(合作社)资产规模,加大扶持力度,利用涉农整合资金364万元为龙头企业补助资金。其中河北和谐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40万元,**县腾博牧业有限公司140万元,**县丽源种植合作社、**县金镯养殖专业合作社84万元。扶贫办、财政局和各乡镇区负责项目实施。
3、贫困村基础设施。
围绕“基础设施改善”等内容,利用涉农整合资金2351.86万元推进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
1.
贫困村内和产业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97.48万元。其中防渗30550米,利用涉农整合资金70.56万元;泵51个,利用涉农整合资金95.4万元;变压器15台,利用涉农整合资金15万元;宣传栏59个,利用涉农整合资金16.52万元。扶贫办、财政局、各乡镇区负责项目实施。
2.
交通建设2154.38万元。
其中利用涉农整合资金297万元在**等公路进行县乡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由县交通局负责项目实施。
4、雨露计划。利用整合涉农资金60万元,补贴200名贫困学生。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子女,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享受每生每学年3000元补助。由扶贫办、各乡镇区负责项目实施。
5、技能培训。以技能培训转变贫困思想观念,发挥内生动力,
由输血变为造血。让农村贫困户至少掌握一技之长作为脱贫致富路的重要举措。2018年,利用整合涉农资金30万元,对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三个月短期文化乐器培训、实用技术、科技技术等培训,让贫困户至少掌握一门技能,做到培训、就业、脱贫相结合,为贫困户提供培训就业一体化全程服务,帮助贫困家庭实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稳定一人、脱贫一户的培训目标。由扶贫办、各乡镇区负责项目实施。
6、危房改造
贫困户危房改造68.2万元,对22个贫困村的19处危房进行重建,63户危房进行维修,新建每户补贴1.6万元,维修每户补贴0.6万元。由县住建局负责项目实施。
7、贫困户财产平安保险
为做好贫困户家庭财产保险工作,扩大贫困户家庭财产保障项目,利用涉农整合资金15万元为1500户贫困户购买家庭财产保险,每户补贴0.01万元。将进一步防范贫困户因自然灾害,造成财产损失而返贫,巩固扶贫成果,确保如期完成脱贫目标。由保险公司负责项目实施。
8、村集体收入
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作为我国农村最基层的群众性自治组织机构,是实现农民共同富裕、加快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2018年利用涉农整合资金1128万元扶持94个贫困村,通过“政府补贴+企业投资”的建设模式,每村补贴12万元用于建设规模50千瓦的光伏扶贫电站,通过此项目年村集体收益增加3万元。由县委农工委、各乡镇区负责项目实施。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形成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
**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领导小组负责全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人员由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组成,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规划方案、项目申报、调度项目实施进度情况。
(二)加大投入,建立多渠道筹集资金的投入机制。
一是挖掘资金潜力,建立稳定的财政精准扶贫资金增长机制,对下半年上级下达的相关资金,继续抓好整合使用;二是积极探索和完善以奖代补、先建后补、以物抵资等方式突出财政精准扶贫资金的导向作用,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金融资本、民间资本,形成社会各方面投资和支持精准扶贫工作,发挥整合涉农资金的使用效益;三是落实财政扶持优惠政策。发挥农民群众、贫困户主体地位,加强宣传引导,把扶贫政策和贫困群众的主观能动性结合起来,增强扶贫工作的有效性和稳固性。
(三)强化监管,落实扶贫资金使用的监督机制。
一是加强项目管理。积极推行项目公示制、项目法人负责制、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招投标制、项目建设监理制,项目牵头单位是项目建设和实施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抓好项目实施、项目监管、项目验收等相关工作,确保整合资金项目顺利实施;二是加强资金管理。整合资金要实行专帐、专人管理,要严格报账管理程序。项目牵头单位要完善报账所需资料。项目牵头单位要对项目的工程质量、报账资料真实性负责。财政部门要严格审核报账资料的完整性、合理性,把好资金支出关口;三是完善监督机制。监察、审计部门要把扶贫资金作为监察、审计重点,跟踪项目,搞好监督、检查和审计。四是积极探索开展第三方独立监督,鼓励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形式,聘请社会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和审计。为加快资金支出进度,体现公开公平,投资评审、项目验收、结算审计可聘请社会机构进行。贫困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村委会要深度参与涉农资金和项目的管理监督,构建多元化资金监管机制,确保整合涉农资金用于扶贫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