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社一体合股联营改革实施方案
“村社一体,合股联营”是将土地集中起来、将群众组织起来的核心。为推动基层组织与新兴市场主体合二为一,让基层组织为改革方向和经济性质提供决策保障,让经济组织为资源配置和市场开拓提供合理平台,推动村民抱团发展,共同致富,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土地公有性质不改变、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不动摇、农民和土地关系不走样,推动形成既体现集体优越性又调动个人积极性的农村经济发展新机制,增强农村经济发展活力,逐步消灭“空壳村”,带动群众增收致富。到2018年底,每一个试点村建立起股权明晰、规划科学、机构健全、机制完善的村级股份制专业合作社;2018年底,全市80%的行政村建立“村社一体”的专业合作社。
二、改革内容
(一)以“村社一体”方式成立合作社
在村“两委”的统一领导下,成立股份制专业合作社,建立完善股东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通过经营发展,逐步形成“内部抱团、外部开花”良好格局。
1.充实机构人员。村“两委”班子和合作社管理人员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管理模式,确保村“两委”与合作社发展的一致性。村班子人员不够的,由股东代表大会在全村“能人”中选聘。人口较多、面积较大的村,可根据产业情况、分工情况下设“子合作社”。
2.合理设置股权。结合实际,制定村集体、农户的资源资产折股量化办法,核定每股股金标准,合理对本村资源资产进行量化评估、折价入股。确立农户“入股自愿、退股自由”和股权 “生不增、死不减、可继承、可转让”原则,引导农户将确权颁证后的资源资产依法抵押融资、自愿入股。
3.界定社员范围。本村合作社的社员原则上为本村集体和农户,保持对本村合作社的控股权。经股东代表大会同意,也可结合实际吸纳临近村集体或农户加入。
(二)以“合股联营”方式推动合作社发展
1.编制发展规划。新组建的合作社结合本村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市场需求等编制具有前瞻性、可操作性的发展规划,实行分工分业,因村制宜发展规模化种植养殖、乡村旅游、劳务输出等各种产业。规划经股东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相关主管部门备案。
2.建立联结机制。结合实际,建立“村集体领导、合作社经营、农商行支持、村农户参与”的四方联结机制,相互支持配合、相互制约监督,激活农村经济发展内生动力。特别是乡(镇)农村商业银行要大力支持农村资产资源抵押融资工作,突出解决合作社经营发展的资金缺口。
3.拓展发展空间。合作社发展到一定程度后,可根据发展需要与本村以外的农村专业合作社合股,拓展发展空间,不断发展壮大,实现“内部抱团、外部开花”,增强合作社经济实力。
(三)突出保障群众利益,实现合作共赢
1.明确盈利分配。合作社必须在村“两委”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最大程度让利于民”的要求,结合长远发展需要、群众意愿等因素,合理设定村集体、合作社、农户的收益比例,经股东代表大会通过后执行。原则上一个年度分一次红。同时,合作社在经营过程中需要务工人员的,本村参股农户优先,增加群众收入。
2.注重风险防范。合作社接受监事会、股东代表大会及群众的监督,在产业规划发展、承接项目实施等重要环节,应多方征求意见,科学决策。在发展经营过程中,必须做实做细各项工作,确保资金安全、项目安全,确保村集体、农户资源资产保值增值。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2018年8月中旬前)。召开群众会议,广泛宣传发动。
(二)启动实施(2018年8月底前)。完成合作社章程、入股管理、收益分配等办法,挂牌成立村集体合作社。
(三)深入推进(2018年xx月底前)。各类试点村集体合作社实现有发展产业、有增收项目,收益初步显现。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合同备案机制。引导合作当事人按照协商内容,依法签订合同协议,约定责任和义务,合同签订后报属地乡镇和县级权属管理部门存档备案。在保障农民利益的前提下,依法合理设置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年限,制定农民入股经营主体解散、破产后的处置办法。
(二)建立法律顾问机制。组织法律服务团队对法律文书进行审核把关,全程指导农民签订合同、入股经营、股权收益等环节。
(三)建立风险补偿机制。以县为单位,设置特色农业产业和农村产权抵押贷款风险准备金,与保险机构合作开展贷款保险,引导保险机构开发面向农户的小额信贷保险产品,建立合理的风险分担机制,发挥政府在资源配置中的调配作用。
(四)建立督促调度机制。市、县(区)学习践行“塘约道路”助推“大扶贫”战略实施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督办督查局、考核办要定期不定期对“村社一体、合股联营”改革工作进行督查,推动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