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中医药学术论坛知识产权保护实施方案
为加强第一届中国**(西部药都)中医药博览会暨陇药发展及“一带一路”中医药学术论坛知识产权保护,有效预防和处理知识产权纠纷,维护药博会良好形象和有序开展。根据省、市、县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企业参与、共创共赢”的原则,坚持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的方针,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建立完善的药博会知识产权保护管理体系,为促进文化和经济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二、工作内容
(一)明确药博会知识产权保护职责分工。**市知识产权局、**县科技局负责药博会知识产权保护和服务工作,制定周密细致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方案,协调各相关部门组成综合执法服务机制,按照各自担负任务,认真履行执法职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服务,提升药博会知识产权保护服务质量和水平。药博会组委会综合协调组配合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二)建立药博会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制度。依照《**省中医药产业博览会保护知识产权管理办法》,明确知识产权纠纷举报投诉的范围、受理程序和处理程序,作为会展指南中的重要部分,告知出席方相关服务内容、方式和举报投诉渠道。与参展企业签订知识产权保护协议、杜绝侵权假冒商品流向展会现场,加入知识产权保护内容,明确知识产权相关义务、权利及侵权责任。同时,对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不力的,要依法给予警告,并视情节限制其再次举办相关展会。
(三)做好药博会知识产权举报投诉受理工作。由商务部门牵头,市知识产权局、县科技局、工商局、文广新局、法律援助中心、科奇科技开发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组成领导小组,设立药博会知识产权举报投诉中心,主要任务是在展前进行集中排查,在展会期间受理参展方各类知识产权纠纷处理。开设药博会知识产权举报投诉中心服务电话,接听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意见,提供知识产权保护咨询服务,宣传知识产权保护知识,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四)依法处理知识产权纠纷。对于涉外合作双方知识产权纠纷,严格遵守《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等国际公约和合作签署的知识产权保护协议,切实依法维护合作双方的利益。对于国内知识产权纠纷,按照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及相关法规进行处理。严厉打击部分生产企业和经销商借展会之机,在展会场所外展销侵权假冒商品,坚决取缔侵权假冒商品展销活动,对展销侵权假冒商品的企业和人员从严处理,并依法追究展销活动主办者的责任。同时,加大对参展商品抽查力度,一经发现展销的侵权假冒商品,严格按照《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责令下展位,清出展会,依法处罚,通过媒体进行曝光,并将其列入诚信黑名单。
(五)开展知识产权确权服务工作。对药博会中的中医药文化、传统知识及创意设计等进行确权登记,对携带新技术、新产品和尚未注册商标的商品,给予申请专利不丧失新颖性的证明和首次使用商标的申请人享有优先权的证明。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由商务部门牵头组织,工商、新闻出版、科技(知识产权)等部门组成领导小组,统一指导和监督检查,建立商务、工商、新闻出版、知识产权部门的联合协调工作机制,整合执法资源,加强部门联合执法力度。药博会组委会综合协调组加强对知识产权保护的管理,严格落实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方案,督导和协调各成员单位按照工作职能,高标准完成赋予的任务,确保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强化服务意识,树立良好形象。药博会组委会综合协调组和有关单位要依据各自职责加强对药博会的服务管理,加强药博会监管力度,优化展品监管方式方法,做好各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预案,提高工作质量水平,强化自我服务意识,展示良好形象。
(三)提升影响,加强药博会知识产权保护。加强对药博会名称、标志、商誉等无形资产知识产权保护,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培育品 对假借药博会之名的行为,坚决予以打击和严肃处理。
(四)加强知识产权宣传,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印制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宣传资料,利用展会、广播、电视、报刊和各成员单位网站,宣传《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公开当地知识产权部门的联系方式,方便有关权利人投诉。大力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宣传活动,营造尊重知识、尊重创造和保护知识产权良好氛围。
(五)强化责任意识,保障药博会成功举办。药博会组委会综合协调组严格落实相关责任制,切实履行相关主体责任,保证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有效利用各种社会资源,扩大社会参与,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为药博会的成功举办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