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秋冬季严禁露天焚烧垃圾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严禁露天焚烧垃圾的通知》(民办发[2018]147号)会议精神,切实抓好秋冬季 垃圾禁烧工作,杜绝焚烧垃圾现象,促进我乡大气环境质量的改善,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指导思想
以生态文明建设为指导,以大气环境污染防治工作条例为准则,按照“标本兼治、属地管理、源头控制、巩固提高”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导检查,狠抓责任落实,因地制宜、综合利用,力争实现“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 的目标。
二、工作目标
坚持垃圾禁烧与综合利用相结合,全面防控与重点清查相结合,行政推动与技术服务相结合,使废旧农膜、农作物垃圾、饮料瓶、塑料袋、杂草树叶等生产生活垃圾 得到有效利用,路边、地边、村边、渠边、坑边积存的各类垃圾得到全面清理,焚烧隐患得到彻底消除,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三、工作步骤
今年秋冬季垃圾禁烧工作,从10月21日起到次年4月30日止,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发动阶段 。时间为10月21日至10月23日。成立专门督导组及巡查组,制定各项工作制度,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行动迅速、运转高效的工作运行机制。各村要明确责任、清晰职责、落实措施。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垃圾禁烧工作的重要意义,教育广大农民,群众提高环境保护意识,提高禁烧垃圾的自觉性。
(二)全面禁烧阶段。 时间为10月24日至次年4月30日。各村要各负其责,进入实战状态,坚持24小时巡回检查,全力投入到垃圾禁烧工作中去,防止发生垃圾焚烧现象。乡环境卫生巡查组要定期向乡党委、乡政府汇报各村垃圾禁烧工作的检查情况,及时公布,并将检查结果作为每周环境卫生检查评比和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
四、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对垃圾禁烧工作的领导
乡成立“垃圾禁烧工作领导小组”,乡长杨建荣担任组长,副乡长赵亮、武装部长朱兴国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政府一楼办公室。
办公室下设四个工作组: 一是 垃圾禁烧巡查组,负责检查全乡禁烧垃圾工作,要分区域、分路段进行巡查、督导,切实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的监管,尤其是沿公路两侧要组织主要力量进行巡查,并负责对焚烧垃圾人员进行处罚。 二是 财经工作组,保证乡垃圾综合利用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三是 宣传工作组,负责全乡垃圾禁烧工作的宣传报道。 四是 综合执法组,乡派出所和乡干部成立垃圾禁烧执法队,负责焚烧垃圾人员进行执法。
(二)严格目标责任制
为使垃圾禁烧工作落到实处,今年继续实行乡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长包户、包地块责任制,形成密切联系、督管结合、责任公担的监管机制。各村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对工作负总责,投入主要精力和时间,搞好组织协调,全力以赴、亲临第一线坐阵指挥,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各村也要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垃圾禁烧询查小组,昼夜巡回检查,做到24小时有人看守,24小时有人巡查。
(三)严格督查考核,强化责任追究
各村要坚持执行日报制度,准确掌握工作进度,及时向乡党委、政府反馈情况。乡党委、政府要组织力量,定期、不定期对各村进行监督检查。各村要安排专人负责,切实履行职责,深入田间地头,定时向乡垃圾办汇报工作进展情况,遇到紧急情况时随时上报,确保工作有序进行。
乡党委、政府将垃圾禁烧工作列入行政责任追究范围。对出现第一把火和出现火情造成严重后果的村给予严肃通报批评,同时追究包片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并依据《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森林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给予一定经济处罚;对出现焚烧现象的,发现一起,通报—起,并给予出现火情的村相应经济处罚,对点火当事人要坚决采取行政或法律措施,严加惩处,决不姑息,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四)加大宣传力度
各村要充分利用广播、横幅、标语等手段,宣传垃圾禁烧工作,宣传环保法律法规,大力宣传垃圾综合利用的好典型、好经验、好作法,不断提高农民群众的认识程度和利用垃圾的积极性、自觉性、创造性,同时要加强社会监督,鼓励和支持公众举报焚烧垃圾行为。通过宣传教育,在全乡形成全民参与垃圾综合利用,全民参与垃圾禁烧活动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