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2018年秋冬季动物防疫工作方案
各村(街)、镇直各单位:
秋季是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易发季节之一,为更好落实防控措施,确保我镇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保障畜牧业生产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根据县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和任务
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五个确保”即对存栏畜禽免疫密度、免疫证明发放率、免疫档案建档率、家畜二维码耳标佩带率及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5个100%的要求,今年对畜禽实施三种疫病的强制免疫,即对存栏家禽实施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对存栏猪实施牲畜口蹄疫免疫,对存栏牛实施牲畜口蹄疫免疫,对存栏羊实施口蹄疫和小反刍兽疫免疫,同时指导养殖场户自主做好鸡新城疫、母畜布病、狂犬病等疫病的免疫。建立集中免疫与补免相结合机制,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推进我镇动物防疫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确保我镇动物防疫安全到位。
二、总体要求
2018年秋,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动物疫病实施免疫的总体要求是:群体免疫密度常年维持在90%以上,其中规模养殖场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要达到100%,散养畜禽免疫密度要达到90%,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95%以上。全年不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情。
三、时间安排
2018年秋防集中免疫时间为即日起至10月底,镇畜牧站将于10月上旬对各村街养殖户及养殖场的防疫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四、主要措施
(一)做好畜禽免疫工作。坚持“政府保免疫密度、业务部门保免疫质量”的做法,由镇畜牧站统一免费发放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4种疫苗以及注射工具,各村街要充分发挥村级防疫员队伍作用,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对散养户进行集中免疫,督促规模养殖场对新补栏畜禽和已到免疫期的畜禽按照免疫程序进行免疫注射,切实做到“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畜(禽),畜(禽)不漏针”,同时要做好畜禽标识打挂、免疫证明发放、免疫档案建立、疫苗空瓶回收无害化处理等工作。
(二)抓好免疫效果监测。充分发挥县动物疾控中心实验室作用,积极做好定时定点采样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尤其是对H5N1、H7N9禽流感免疫效果的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指导防疫工作,对监测结果不达标的及时落实补免措施。同时,充分发挥村级动物防疫员作用,严格落实巡查制度,实时掌握辖区内养殖场(户)畜禽健康状况,对异常情况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三)加强动物检疫工作。一要抓好产地检疫。严格执行产地检疫申报制度,要求养殖场主在出售或者运输动物前6小时,向我镇畜牧站申报产地检疫,并向检疫员提供畜禽免疫记录,镇畜牧站接到产地检疫申报后,及时安排检疫员到现场实施产地检疫。二要抓好屠宰场管理。严格执行屠宰场 “瘦肉精”自检、查验“不使用瘦肉精等违禁添加剂承诺书”、凭有效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免疫耳标提前6小时进场、屠宰检疫申报、准宰通知和病害动物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等制度,对屠宰动物实施同步检疫,做到有宰必检,严禁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及其产品上市,确保上市畜禽及其产品100%合格。三要抓好流通环节动物及其产品的监管。各有关单位要密切配合,积极开展流通环节的监督检查,有效遏制违违法规行为的发生。
(四)做好消毒灭源工作。切实做好畜禽养殖场和屠宰场的消毒工作,防止病原滋生蔓延;支持和引导养殖场(户)自行消毒,抓好病死动物及其产品的无害化处理,做到无害化处理率100%。同时,做好规模养殖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
(五)健全疫情报告和处置制度。健全疫情报告制度,设立和公布疫情报告电话,凡发现不明原因死亡畜禽等可疑情况时,,并采取隔离、消毒及无害化处理等措施,防止疫情传播扩散。在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关键时期,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轮值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健全疫情处置制度,并按照“早、快、严、小”的原则及时处置。
五、保障措施及工作要求
(一)全面落实动物防疫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镇、村、养殖场要逐级签定《动物防疫责任书》,明确责任,责任到人,对不履行职责,防疫措施不落实,导致疫情发生和扩散蔓延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措施。加强对动物防疫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镇政府以及各村街的分工和责任,抓好督促检查工作,确保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三)抓好宣传和培训工作。尤其是加强对H5N1、H7N9禽流感以及羊小反刍兽疫等疫病防控知识宣传,大力营造人人参与动物防疫安全氛围,逐步实现群防群控工作局面。同时,加强动物防疫队伍建设,开展防疫人员和养殖人员防疫技能培训,提高防疫技能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