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生活会制度
下面是我们文秘114的小编给大家推荐的民主生活会制度供大家参阅!
1、部班子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时间一般安排在8至10月之间,根据上级指示和工作需要也可随时召开,如遇特殊情况需延期的,应经上级党组织同意。民主生活会主要围绕以下内容开展: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②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③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④坚持群众路线,改进领导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⑤上级指定的内容及其他重要问题。
2、民主生活会要结合实际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确定会议主题,召开的日期和主题应提前十五天书面通知参会人员,以便参会同志作好思想准备,并同时报告上级党组织,以便上级组织派人参加。会前班子成员之间要沟通情况,交换意见,采取个别谈心、召开座谈会、发出征求意见函等形式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建议。
3、部班子民主生活会由部长主持,会上要将征求的意见建议进行通报,班子成员要结合会议主题和所征求的群众意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我批评要撰写专门的发言稿,深刻检查自身在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互相批评既要坚持原则,又要从团结愿望出发,采取与人为善的态度,实事求是地提出批评,要通过沟通思想,查找问题,互相监督,达到统一思想,形成共识,改进工作的目的。因故缺席的人员应提交书面发言并列入会议记录,会后要向本人转达会议情况和班子其他成员的批评意见。
4、针对班子及成员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会后要及时制订整改措施并落实到位。民主生活会情况要及时用书面形式向上级组织报告,并在一定范围内向党内外群众反馈,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5、部务会成员既要参加部班子召开的民主生活会,又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对于无故不参加民主(组织)生活会的党员领导干部,要给予批评教育。部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参照部班子民主生活的内容、程序和要求由支部委员会召集、支部书记主持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