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门卫职责
1、门卫要管好学校大门,按作息时间表及时开关落锁,除教师上、下班外,其余时间只能开小门。门卫短时间离开传达室时,必须将铁门上锁。如有失误,发现一次扣除工资5 元。
2、除生活车外,严禁外来机动车辆入内(包括摩托车),否则,发现一次扣除工资5 元。
3、对外来人员严加盘查,作好来客登记,但上课时间不准会客,任何时间不得让社会闲杂人员进入学校,如发现一次扣工资5 元。
4、寄宿生星期天下午5 :0
0 至星期五下午3 :0
0 出入校门凭班主任开具的条子并作好登记。通学生中餐和晚餐以及晚自习放学后凭通学生校徽出入校门。如未按要求执行,让学生随意出入每人次扣工资1 -3元。
5、负责门卫区域的卫生、治安管理。突发事件及时与学生处联系。
6、以上各条未落实而造成经济损失时,门卫负责赔偿损失的3 0 %-5 0 %。
7、门卫未按以上要求做到且教职工反映强烈,学校有权利中止合同辞退门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