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充分发挥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鼓励员工长期为公司的发展发挥自身的能力,完成公司总体目标任务。本着“已以人本”和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原则。根据公司现阶段经营理念和管理制度模式,综合同行业同阶段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指导思路
一、按照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坚持薪酬待遇增长与公司经济效益同步增长。
二、以岗位责任、劳动绩效、综合技能、工作年限等指标综合考核员工报酬。重点向能力突出的优秀员工和业绩突出的关键岗位倾斜。
三、以公司现有的管理运营模式所存在的岗位结构为主;突出营销岗位、行政管理并重,建立薪酬档次落差,形成激励机制。
第三条:范围
现阶段公司在职员工,均需依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章 薪酬设定
第一条:薪酬构成
员工薪酬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构成。
一、基本工资:按照员工任职岗位、学历、职称、工作年限确定。
二、岗位工资:按职务岗位最低责任繁简轻重确定,不同岗位的员工岗位工资不同。根据公司经营情况的变化,将按年度变更或调动岗位工作标准。
三、绩效工资:按照公司年度工作目标和部门月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以及公司整体经营指标中员工职责履行状况,工作绩效考核结果确定。
第二条:管理人员岗位设置
一、营销管理人员:从事持续性的营销管理工作;确保营销业务工作有效实施,其工作行为表现及结果对公司总体经营目标发生作用。
二、行政管理人员:从事持续性的公司资源管理工作;有力经营和建立营销业绩的全面支撑工作,对人力资源运营成本和人员培训进行实施。
三、管理人员工作岗位设置
高层:A级(执行总经理1名)、B级(副总经理1名)、C级(营销总监1名)
中级:D级(部门经理1名)、E级(部门经理助理1名、部门主管2名)
专员:F级(高级专员)、G级(基层员工)
四、员工岗位薪酬详见《薪酬执行标准》
第三条:绩效工资
一、绩效考核由公司人事行政部统一安排按月进行。考评小组由公司执行总经理、营销总监、副总经理、人事行政经理、部门经理及财务经理组成。
二、每月绩效基数由考核小组根据上个月公司经营情况确定。
三、绩效工资与员工岗位结构、同一岗位层级的等级工资(见附表《薪酬执行标准》)。
四、绩效工资由公司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发放(见附表《薪酬执行标准》)。
第四条:公司员工薪酬实行岗位制 动岗动薪
第五条:新任命的岗位员工,原则上均自任命岗位的基本薪级起薪;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更改其起薪薪级
1)、具有所任岗位要求的对口专业工作已经超过三年以上
2)、具有所任岗位要求的对口专业资格职称高一级以上
3)、所具能力优异为公司甚难招聘到的人才
第六条:新任命的岗位员工,依所任岗位基本薪级起薪的,由人事行政确定并执行。需提高其起薪,薪过该等最高薪级的,由人事行政或营销总监提出建议,执行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第七条:低级岗位代理高级岗位或低级岗位实际代行高级岗位的职责的,提高薪级一级。
第八条:员工对薪酬有疑义,可向人事行政部提出书面查询要求。至发生日起一个月内未提出要求的,则视为无异议。
第三章
第一条:试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薪酬按岗位基本工资的80%进行发放。
第二条:营销岗位试用人员,试用期内可享受业绩提成或对应奖金,按营销方案及周期结算后发给本人。
第三条:薪酬发放时间为每月二十五日。
第四条:由人事行政进行考勤及相薪资的收集、统计经人事行政经理签字,并与财务核对;准确无误财务经理签字,将薪酬统计表交执行营销总监审批。
第五条:办理离职结算的员工,原则上按离职批准日期为结算日。结算日起即停止享受公司相关福利以及未结算的相关费用。
第四章:薪酬定期调整
第一条:经人事行政经理、营销总监、执行总经理共同商议并提交议案,经董事会商议确定后,执行公司整体薪酬调整。
第二条:对员工薪酬调整审定周期为一年;原则上对一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进行审定。
第三条:对员工薪酬调整根据年度考核结果确定。依岗位薪级提薪、降薪或保持原薪级,提薪、降薪均不限定薪级数。
第四条:具有提薪资格的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体薪。
1)、长期休假者(各类休假年累计12天以上)。
2)、出勤天数不满规定工作天数的九成者。
3)、在审定时间内受警告处分以上的行政处分者(不含警告处分)
4)、进入公司不满一年者
第五章:薪酬特别调整
第一条:对有特别表现或特殊贡献、业绩显著的员工,或因个人过失给公司业务或声誉造成重大损失的员工,其薪酬可进行特殊调整不受时间限制。
第二条:对员工薪酬特别调整根据员工的实际工作表现,依岗位薪级提薪或降薪,提薪不超过三个薪级,降薪不限薪级。
第三条:特别调整由部门或人事行政部提出书面建议,经公司中、高层会议商议,执行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四条:员工薪酬特别调整后,际本制度第四章第四条规定情况外,不影响薪酬的定期调整。
第六章:薪酬调整的申报与审批
第一条:部门副职(含)以下员工,由部门负责人根据年度考核结果或实际工作表现,对员工的任职能力、工作绩效、工作态度等做出评价,填写《员工薪酬调整申报表》。报该部门直接上级审批,送人事行政审核,经执行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二条:部门负责人以上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有执行总经理根据年度考核结果或时间表现做出决定。由人事行政部填写《员工薪酬调整申报表》经部门直接上级签字意见,报执行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七章:奖金、提成、补助及补贴,见公司营销激励方案
第八章:薪酬保密规定
第一条:目的
为鼓励各级员工各尽职守,积极为公司发展做贡献。培养以贡献为争取高薪的风度并避免优秀人员免受嫉妒起见,特推行薪酬保密管理办法。
第二条:各级员工不得询问、评论他人薪酬,应树立以工作表现争取高薪的精神。
第三条:各级员工薪酬除公司人事行政、财务部及各部门直接上级外一律保密。
第四条:如因违反薪酬保密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将现具体情况予以通报批评,另调岗位或辞退处理。
第九章:附则
第一条:本制度经公司经理和部门负责人会议研究发布。至发布日期执行。
第二条:至本规定生效之日起,所有相关制度废止
第三条:公司保留对此制度的修改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