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首届文字速录技能竞赛参赛细则
一、速录技能比赛评比细则
1、比赛项目:文字看打速录、声音听打速录2、比赛形式:个人赛
3、比赛内容:每个选手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看打和听打速录,现场操作完成后,由裁判进行评分。
(一)看打
总体要求:
看打比赛将提供3000字材料,试卷统一印制A4纸上,选手将内容快速输入到电脑中。
竞赛程序:
1、发放试卷,试卷装在信封中(不封口),参赛选手不得擅自将试卷从信封中取出。由监考人员发布命令取出试卷并将试卷放于稿件架上。
2、所有参赛选手准备完毕后,由监考者发布命令开始录入,同时开始计时。
3、比赛过程中,监考人员在比赛进行到5分钟、10分钟和14分钟时分别向参赛选手报告剩余时间,比赛时间结束时,所有参赛选手应立即停止录入及时存盘,按比赛要求离开赛场。
(二)听打
总体要求:
以声音文件的形式由专用电脑统一播放,选手将听到的内容快速输入到电脑中,听打的声音文件播放时间为20分钟。
竞赛程序:
1、所有参赛选手准备完毕后,由监考者播放录音或录像比赛开始。
2、录音或录像播放完毕后,提示参赛者存盘并开始校对15分钟。
3、校对过程中,监考人员在比赛进行到5分钟、10分钟、14分钟时分别向参赛选手报告剩余时间。比赛时间用完后,所有参赛选手应立即停止校对并最后一次存盘,然后离开赛场。
二、注意事项
1、选手在比赛中所需要的电脑键盘及相应的输入法(包括输入法版本)、速录机在比赛前确定。可要求组委会准备,也可以自己带相应的设备。
2、选手需佩戴选手证,于比赛前由裁判统一宣布进入赛场,并做好比赛的相应准备。
3、每场比赛全过程,由本场工作人员负责,并负责发布比赛开始口令。
4、每位选手必须独立完成比赛前准备工作及比赛内容。
5、比赛中选手不得干涉其它选手正常比赛。
6、比赛完成后,做好保存工作,因选手个人原因没有保存好比赛结果,组委会不负责。
7、进入赛场每位选手不可带通讯设备或其它能发出声音的设备,以免影响比赛正常进行。
8、比赛中或比赛结束时每位选手经裁判同意后方可离开赛场。
9、选手对成绩有异议,可向裁判长提出申诉,由裁判组裁决。
10、下列情况之一,取消比赛资格
(1)选手未佩戴选手证;
(2)干涉他人正常比赛;
(3)比赛中佩戴通讯工具或其它有声音设备影响比赛正常进行的;
(4)比赛中不服从裁判
三、成绩评定
1、原始数据
(1)总字数:为参赛选手在比赛时间内所录入存盘的文件(以下简称“赛卷”),进行实际计数所得的数字。听打赛卷的总字数不包括标点符号,但赛卷中应有能合理断句的标点符号;看打赛卷的总字数将标点符号计算在内。
(2)正确字数:为参赛选手的赛卷中与比赛时所使用的标准文本内容完全相符的字数。
(3)标准字数:为比赛时所用的标准文本的字数,听打文本不计算标点符号,看打文本计算标点符号。
2、成绩计算
(1)准确率=[正确字数-(标准字数-正确字数)]/标准字数
该准确率比实际的准确率要低一些,因为在计算时采用的是加倍扣分(即错一扣二)的原则,目的在于鼓励参赛选手追求击打的准确,以利于实际工作减少差错率。
(2)准确分=(总字数-正确字数)/总字数
这是一个参考数字,当参赛选手成绩相同时根据此数字进行排名。
(4)分速=[正确字数-(总字数-正确字数)]/比赛时间。
该分速比实击的分速要慢一些,因为在计算时采用的是加倍扣分(即错一扣二)的原则,目的在于鼓励参赛选手追求击打的准确,以利于实际工作中减少差错率。
(5)速度分=分速的绝对值
3、名次评定
(一)个人初赛
1、看打比赛:以参赛选手的分速为评定依据,按分速由高到低的次序排列,成绩相同时,赛卷准确率高者名次在前。
2、听打比赛:以参赛选手的准确率为评定依据,按准确率由高到低的次序排列。
初赛成绩由看打和听打比赛成绩汇总,以参赛选手的准确分与速度分按比例相加为评定依据,计算方法为(按照听打成绩在总成绩中所占比例为2/3,看打占1/3的原则):成绩=准确分×4+速度分,取前16名进入决赛。
(二)个人决赛
决赛成绩由看打和听打比赛成绩汇总,以参赛选手的准确分与速度分按比例相加为评定依据,计算方法为(按照听打成绩在总成绩中所占比例为2/3,看打占1/3的原则):成绩=准确分×4+速度分,按名次排序评出季军、亚军、冠军。
四、公平原则
1、所有比赛题目分别准备2套,以免发生计算机突然死机等不确定因素造成比赛无法正常进行;若出现这种情况,则再安排时间采用第2套题目为选手单独测试。
2、采用统一的测评系统软件,以保证评分环境一致。
3、比赛期间由温州市劳动局和总工会现场监督。
五、未尽事宜,由竞赛组委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