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换届选举办法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经镇党委批准,本次选举产生村党支部委员会委员3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1名。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村党支部委员会委员。
三、镇党委在党员推荐和群众推荐的基础上,根据得票多少和候选人条件以及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村党支部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经本次党员大会酝酿讨论,确定正式候选人,然后提交选举。
四、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村党支部委员会委员采用差额选举的方法产生(差额1名)。
五、本次选举首先在党员大会上进行村党支部委员会委员的选举,然后在新一届村党支部委员会全体会议上进行支部书记、副书记的等额选举。
六、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党员数超过应到会党员数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七、填写选票时,对所列候选人。赞成的在其姓名后的赞成栏内画“O”,不赞成的在其姓名后的不赞成栏内画“×”,弃权的不画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可在候选人后面的空格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后的赞成栏内画“O”,不画“O”的不记得票。
八、每张选票所投赞成票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九、填写选票一律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勿用红色)。符号要准确,笔迹要清楚。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选票,全票作废;部分模糊的选票,可以辨认的部分有效,无法辨认的部分无效。如本人不能画写选票,可委托非候选人的其他党员按选举人的意志代笔,每位党员限代写一张选票,候选人不能代笔投票。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十、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数的半数,始得当选。当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缺额的可以另行选举。另行选举时,从未当选的得票多的候选人中按比缺额多1人的差额确定候选人。
十一、选举设监票人2名,监票人由主持人从到会的非候选人中提名,经参加选举的党员表决通过。监票人对选举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人从工作人员中指定,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工作。
十二、计票结束后,由监票人将得票情况向主持人报告计票结果,然后主持人向大会宣布当选人名单。宣布当选的委员名单时,按镇党委批复的候选人顺序排列。
十三、本选举办法,经村党员选举大会通过后生效。未尽事宜,请镇党委决定。
中共**镇**村支部委员会
**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