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民主生活会制度
1、民主生活会的内容包括: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坚持群众路线,改进领导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居民群众的情况;其他主要问题。
2、党总支委员会民主生活会由全体委员参加,根据会议内容及要求,可扩大到中层干部党员参加。党员民主生活会以支部或以党小组召开,全体党员参加,根据会议内容和要求可吸收部分建党对象参加。
3、根据形势、任务和上级的要求,结合领导班子建设方面的实际情况,确定民主生活会主题。党员领导干部应深入基层,征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每个同志都要进行自我总结,准备好发言提纲,主要领导要同班子成员进行谈心,交换意见,并向上级组织报告会议的议题及时间。遇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领导干部,要将发言提纲留下,在会上书面发言。
4、参加民主生活会的每位成员要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切忌把民主生活会开成表扬会;主要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不回避矛盾,真正达到触及思想,接受教育,增进团结的目的。
5、召开民生生活会必须认真做好记录,民主生活会后十五日内,要向上级纪委和党组织报告民主生活会情况报告,或根据上级要求报送会议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