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电项目测风合作协议书
xxxx市()风电项目测风合作协议书
甲方:xxxx市人民政府
地址: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
乙方:xxxxx公司
地址:xxxxx
法定代表人:xxx
甲方拟建设40万千瓦风力发电项目,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决定充分利用双方各自的优势,资源互补,对测风阶段订立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负责对甲方提供的()()()等()处风口进行测风,对以上几处有无建设风力发电项目条件进行确认。
第二条、测风所需设备及资金由乙方支付。
第三条、协议履行时间为20xx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四条、协议履行地点为xxxx市。
第五条、在测风结束后,测到符合项目建设条件的地点,xxxxx公司享有对设该项有投资建设权。
第六条、本协议履行过程中,乙方有需要甲方协助及协调的事项,甲方有义务进行积极配合,为乙方测风创造良好条件,如甲方因故不能配合协助,乙方有权对甲方进行催告,并使本协议期限顺延,甲方逾期不履行,乙方有权撤销协议。
第七条、占用土地由甲方协助办理相关手续,涉及征地补偿的,由xx方支付。
第八条、因国家下达指令性任务以及政策调整使该协议不能履行时,双方各自承担本方损失。
第九条、甲方中途变更工作需求,造成乙方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损失。
第十条、如乙方在测风结束后,符合建设风力发电条件的情况下两年没有动工建设风力发电厂,甲方有权另行选择新合作伙伴进行投资开发该项目,所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有义务互相为对方保守秘密。
第十二条、任何一方违约,对方都权要求赔偿损失,并保有起诉的权利。
第十三条、在协议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应积极协调解决,并有权诉诸法律。
第十四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另行商定并形成相关补充协议,效力与本协议等同。
第十五条、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xxxxx印章:
法定代表人:
乙方:xxxxx公司印章:
法定代表人:
20xx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