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邮政金融资金安全目标责任书
xx县邮政金融资金安全目标责任书
为了进一步落实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加强考核,严格奖惩,有效防范和控制邮政金融资金案件发生,确保企业财产和职工生命安全,用责任查究制度,保证邮政金融资金全安和管理制度的落实。现根据国家有关金融法律、法规和《国家邮政局邮政储汇资金全安管理责任查究规定》、《xx省邮政储汇资金票款安全连锁责任制》及《xx州邮政局金融检查考核办法》的要求,结合xx县邮政局金融资金安全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xx县邮政金融资金安全目标责任书》。
一、 目标:
本县邮政局不能发生金融资金案件,保证企业金融资金和票款安全。
二、 责任人(签字人)职责:
各相关管理部门(综合办、市场部、金融业务发展部、监督检查部)、支局(所)和班组负责人是该单位负责金融资金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邮政金融资金安全内控管理制度的实施,应履行以下责任:
1、负责将此项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和目标管理,做到有部署、有措施、有检查、有总结,确保落到实处。
2、定期对所属的相关岗位人员履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3、组织力量对上级监管部门以及相关专业人员检查发现的金融资金安全隐患进行整改。
三、 相关要求:
1、保证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并落实储汇资金安全管理责任制,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
2、督促检查人员(包括监察、人事、财务、保卫、视察、储汇稽查、储汇业务、储汇会计等人员)认真按照《xx省邮政金融资金安全检查
处罚试行办法》、《xx州邮政储汇业务稽查方案》、《xx州邮政金融资金内控制度检查评价、现场处罚标准》履行职责,并按规定完成检查任务。
3、保证储汇资金专款专用,不得拆借、挪用;必须坚持合规经营,不得默许和指令下属违规经营或违规使用、占用储汇资金。
四、 责任考核
1、不履行以上职责而被各级管理部门检查发现的,按照相关规定
进行处罚,并在年终管理奖中考核。
2、由于管理人员和重点岗位人员工作不到位,检查不落实、有章不循,因失职、渎职致使资金案件发生,并造成经济损失的,根据损失和影响程度,追究行政、经济责任并严肃处理,直至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本责任书自20xx年3年1日起至20xx年2月28日止。
xx县邮政局(盖章) 责任单位:
责任人(签章): 责任人(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