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合同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合同
转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转包标的
土地名称
坐 落
块 数
面积(亩)
备 注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花园村五组 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转包给乙方从事 (主营项目)生产经营。
二、转包期限
转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年限为 年,即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转包价格
转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金为 元人民币。
四、转包付款
签订合时转包金一次性付清。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 元。
2、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商,也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六、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解除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
1、提请村民委员会、乡人民政府调解;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代表人(签章): 乙方代表人(签章):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