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主任安全目标责任书
班级学生安全目标责任书安全工作责任重于泰山,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落实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强化学校安全工作,消除不安全的隐患,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保证学校和师生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按照上级安全工作的文件法规精神,根据班主任岗位职责要求,特签定本安全责任书。
1、在期初,班主任应当了解班级的实际情况,制定班级安全教育制度和计划,并做好资料积累,有针对性的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活动。
2、班主任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充分利用班会课等,经常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活动,并做好班主任教育纪录。
经常检查学生是否携带危险物品、伤害性玩具或受管制的刀具等进入校园;杜绝学生打架、斗殴事件发生。教育学生遵守校纪班规,禁止追逐打闹、上下楼梯互相拥挤等不良现象。教育学生不得参与危险性游戏,不在危房或建筑工地玩耍,禁止在阶梯旁或者栏杆上打滑梯。不得私自到山塘水库或河流等没有安全防护设施的地方游泳,不攀高爬险。切实加强学生的防火、防毒、防灾、防触电、防溺水等方面的教育,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3、班主任严格学生请假、销假制度,对未事先请假而缺席的学生,对其家长、学生严格教育,杜绝未请假而缺席的现象。
4、经常与家长联系,了解学生在家安全、学习及活动情况,有针对性地共同教育好学生,把学生安全教育延伸到校外。
5、班主任每天必须在上午早读及下午上课前清点本班学生人数,对无故不到校者或擅自离校者,要及时与家长联系,查明原因,做好纪录,遇有特殊情况,上报学校领导。
6、学生集会、出操、大扫除、课外活动等,班主任必须在场维持秩序和维护学生安全。
7、要重视加强学生的日常行为教育,严禁学生游泳、打架、上网吧、夜间出行等易酿安全事故行为的发生,一旦发现,应立即联系家长,共同采取教育措施。
8、严格执行规范办学行为条例,不得私自接收走读生上晚自习,如私自接收走读生上晚自习并造成事故后果的,相关责任由接收者负责。
9、班主任要重视做好后进生和学困(障)生的帮教工作。不得体罚、变相体罚、漫骂或驱赶学生,要做好耐心细致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平时关注后进生的思想和行为表现,当学生行为出现异常时,要及时询问、家访、教育,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10、班主任平时要深入学生、社会、家长,及时了解一些安全隐患,及时排解隐患,并做好纪录。
11、班主任要安排有高度责任心的班干部进行班级安全值日,加强检查监督,及时掌握班级学生在校表现情况,并做好班级纪录。如果班级学生出现事故,班主任要在第一时间到场,及时做好处置工作,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及时将情况向学校领导报告,必要时及时报警。
12、事故一旦发生,班主任应启动应急机制并做好向上级领导汇报安全教育情况及相关旁证的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