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研论文:城乡统筹发展中的问题和误区
统筹城乡发展,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根本要求,是党中央从战略全局出发做出的重大决策。20xx年中央一号文件,把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作为重要主题,与时俱进地提出了统筹城乡发展的新要求。统筹城乡发展,既要鼓励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又要把握好方向,防止走形变样。一些地方以统筹城乡为名,统农村的土地资源多,筹农村的公共服务少;统城市的建设项目多,筹农村的民生工程少。这些做法背离了城乡一体发展的宗旨。从根本上讲,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就是要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公平对待农民,使农民获得平等的教育、就业、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等权益,提高农民的社会地位,让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一、统筹城乡发展,在政策部署上,要把握好以下三大问题
第一,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问题。城乡统筹首先要在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上综合运筹。要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加快农田水利、农村饮水安全、农村公路、农村能源、农村信息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要统筹城乡社会事业发展,为城乡居民提供均等化的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文化等基本公共服务。要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做到县域内学校办学条件大致均等,促进农村义务教育质量大幅度提升。全面实行免费的农村职业教育,进一步提高农村地区高中教育普及程度。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逐步提高政府和农民个人筹资标准,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保障水平。建立健全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向农民提供安全价廉的基本医疗服务,加强农村妇幼保健,全面实施农村妇女住院分娩补助政策,使农民享有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健全农村社会救助体系,加快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逐步提高扶贫标准,扩大扶贫政策覆盖范围,对农村低收入人口全面实施扶贫政策,实现扶贫和低保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建立健全农村文化设施网络和文化服务机制,大力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近年来,无论是财政对“三农”投入总量、增量,还是增幅,都是较高的。但财政支农资金比重总体上处于波动和下降状态,财政支农力度与国家财力的增长状况还不相匹配。不能光看财政支农资金总量和增速,还要看比重和口径。20xx年至20xx年,中央财政支农资金占财政支出的比重分别为:8.7%、9.3%、8.8%、8.4%、8.7%和9.8%,相对于农村人口规模和农民对公共服务的庞大需求而言,财政在农村投的钱不算多,公共财政的阳光还没有真正做到普照农村。随着我国财力的增强,要更加自觉、更大幅度地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和国家财政支出结构,促进公共财政资源在城乡均衡配置,完善对农业生产和农民增收的财政支持与补贴政策,全面提高财政对农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的保障水平,巩固和完善强农惠农政策。要尽快制定和完善有关法律法规,明确界定财政总支出中“三农”支出的内涵,强化法律约束,建立财政资金“三农”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力争在“十二五”期间末将中央财政支农资金占财政收入的比重提高到10%以上。抓紧划分中央与地方的支农事权,完善转移支付办法,建立中央与地方财权和事权相匹配的财政支农体制。积极利用财政贴息、补助等手段,引导社会资金投向农村。创新农村投融资体制,拓宽“三农”投入来源渠道。根据财政支农目标和重点,有效整合财政支农资金,突出财政支农资金的公共性,健全政府农业投资监督机制,发挥资金使用的综合效果。
第二,农民工的市民化问题。城镇化的一个根本标志就是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并沉淀在城镇,吸纳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就业和定居,并使之向市民转变,是城镇化的重要任务,是破除城乡二元结构的重大举措。我国农民工转移的稳定性得到显著提升,流动的“家庭化”趋势明显。新生代农民工成为主体,他们对土地的情结弱化,思想观念、生活习惯、行为方式已日趋城市化,融入城市的意愿强烈。针对农民就业和转移政策,实际上过去30年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上世纪80年代的政策基调就是消除离土的限制。因为在改革开放前,农民没有自由转移就业的权利,80年代乡镇企业发展起来了,促进了农民就地转移;90年代的政策基调是消除农民离乡的限制。90年代初农民工规模只有几百万人,1993年才不到20xx万人,现在外出就业是1.5亿多人,90年代后政策有了根本性调整,消除了农民流动就业的限制。进入新世纪,我国政策基调正在向消除农民工在城镇定居限制的方向转变。这个方向符合亿万农民工的意愿,符合城镇化发展的客观规律。今年一号文件一个很大的亮点就是明确提出,要创造条件,要让一部分农民工,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在城市定居,在城市落户。已经有13个省市区宣布改革户籍制度,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划分,实行新的户口制度。但大部分省市区的户口制度改革是形式上的、表面的,没有给农村人口提供与城市人同等的享受公共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