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问题分析
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技术并不是问题,而且也已经很成熟了,难点是建设需求的提出、海量数据库建立、制度标准制订以及机构设置和经费保障问题。数字化城市管理是现代城市管理模式的创新,既有先进技术手段又有行政管理方式,只有两者最佳结合才可以使新的城市管理模式高效、快捷、低成本运行,达到建设目标。而近年来对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定位的认识,建设部和有关专家、试点城市普遍认为:“‘数字城市’就是指在城市规划建设与运营管理以及城市生产与生活中,充分利用数字化信息处理技术和网络通信技术,将城市的各种信息资源加以整合并充分利用。‘数字城市’将使城市规划具有更高的效率,更为丰富的表现手法,更多的信息量,更高的分析能力和准确性,更具前瞻性、科学性和及时性,并提高城市建设的时效性、城市管理的有效性、城市资源优化配置水平、城市综合实力以及城市生活质量,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尤其是gis的空间信息综合能力与直观表现能力,在处理城市复杂系统问题时,能帮助人们更好地建立全局观念与模拟直观感。”
一、建设需求分析
每个城市面积、所管城市部(事)件、机构设置都有很大区别,要使系统高效运行,就必须分析清楚所在城市管理现状,结合城市管理的实际状况确定工作流程、逻辑关系、最后确定建设实施方案。
二、创建海量数据库
城市中有大量城市部(事)件信息进入数字城管系统管理,并且定位这些城市部(事)件是由那些单位管理、具体位置和其属性。这样可以快速收集城管信息、快速定位、快速指挥责任单位、高效处理城市中发生的问题,并对工作质量进行评价,达到建立系统的信息收集、指挥监督的目的。
三、制订制度标准
只有整个城市有统一的制度标准,才能有效地进行监督评价。立案标准:城市部(事)件,在什么标准下需要立案处置;处置标准:城市部(事)件问题,多长时间处理完毕是符合要求的;评价标准:依据每个城市管理的责任单位,所管部(事)件多少、处置结果情况,来综合评价这个单位的工作业绩,供领导、市民监督。同时也可以依据工作情况分析,为领导提供科学决策,改进工作。
四、法规建设
一个城市的城市管理由众多部门来实现,既有政府所管的公共部分,也有社会管理部分。如何让城市中所有责任部门协调一致,就要有一个规章来统一协调工作,规定其所涉及部门、部门责任、综合评价和奖罚,让城市管理法制化、制度化。
五、机构设置和经费保障
合理设置机构是系统正常运行的前题条件,而且应有权威。城市管理是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是构建和谐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机构设置应参照市长热线、便民中心和目标督办的组建,设在政府办公厅,让管理工作有权威、工作效率更高。
经费保障应坚持以费养事的原则,系统的维护、数字采集更新、监督员的管理都可以市场运作方式进行,以费养事。有相应的经费保障,才能提高城市管理水平,让城市和谐、靓丽、有序、适宜居住。
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是个大系统而且比较复杂,其复杂不在技术而是管理者的观念、管理体制的整合,只有最佳结合才会发挥作用,获得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