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书记《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学习体会
《廉政准则》是党中央在新时期给党员领导干部筑起的一道“防腐墙”,其目的就是为了规范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行为。近几年来,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廉洁从政准则的事例屡有发生,在某些地区和某些领域甚至呈愈演愈烈之势。我国在新一轮声势浩大的反腐风暴中,有16位省部级高官先后“落马”,这些党员领导干部违法违纪犯罪事实令人触目惊心、不寒而栗。《廉政准则》的及时颁布,对于保证新时期、新形势下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然而“知易行难”,作为一名纪检监察领导干部,在这几年的工作中,我深深地体会到反腐难,倡廉更难。如何有效预防腐败现象的发生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首要任务和当务之急。作为一名纪委书记,在做好自身学习的同时,如何采取有效措施,使《廉政准则》深入人心,成为党员领导干部的从政指南和立身之本,使党员领导干部能在本职工作中廉洁从政,我认为关键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要加强党性教育,牢固树立宗旨意识
党性修养是能否做到勤政廉政的前提。作为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一名领导干部,首先要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带头勤政廉政,在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同时,应该以此次《廉政准则》的颁布实施为契机,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把《廉政准则》作为加强“防腐”建设的重要一环,教育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算好“人生大账”,把自己的人生规划好,走廉洁之路,做清廉之官。古人说,“吏不畏吾严而畏吾廉”,廉洁也是一种力量,是为政之要。当前和平时期老百姓最关注,同时也是我们急需迫切解决的问题就是党政领导干部的清廉之风。老百姓对为官者的期待其实很简单,我认为就是三件事,即经济要发展、民生要改善、干部要廉洁。做到了,我们就不负众望;做不到,我们就难辞其咎。学习《廉政准则》,应该以教育宣传为为根本,引导广大领导干部清醒地认识到:干部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不是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必须紧紧围绕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这个根本问题,引导广大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宗旨意识,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时刻放在第一位,确保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谋利益。
二要强化监督检查,保持干部廉政本色
强有力的监督可以“浇灭”官员内心的贪欲,监督地越是到位、越是有效,贪官的贪腐风险就越是增大,其贪腐之心必然收敛,而相反,监督如果缺位、失灵,贪官们的贪欲必然膨胀。学习贯彻《廉政准则》,必须强化外部监督尤其是公众监督,让每个人都成为领导干部的廉政监督员。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官员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是否符合“52个不准”的要求,群众最有发言权。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处理好亲情与党性的关系,始终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公私分明,做到两袖清风,一身正气。“历览前贤国与家,成由勤俭败由奢”。廉洁从政,必须始终保持艰苦奋斗本色。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我们党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一个重要法宝,同时也是新形势下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
同时,作为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组织协调,加强监督检查,积极协助党委抓好《廉政准则》的贯彻实施,要仅仅围绕当前正在开展的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煤焦领域反腐败和经营管理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监督,加大腐败案件的查处力度,形成廉洁风险防控的“机制链”;要把制度贯穿于教育、监督、预防、惩治等环节,使每项工作、每个环节都能做到用制度管事、管人,形成规范有序的“制度链”;要充分发挥民主集中制原则为核心的集体决策制度、权力制衡制度、信息公开制度等,形成权力行使的闭环式“制约链”;要注重制度的有效性,堵住权力滥用的漏洞,减少执行制度过程中的自由裁量空间,形成制度执行的“铁锁链”。纪检干部要进一步强化责任追究、严格执行纪律,严肃处理违反《廉政准则》的行为,加大对违纪案件的查办力度,切实推动《廉政准则》的贯彻落实,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推动反腐倡廉工作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确保一方的政通人和、风清气正。
三要增强法纪意识,做遵纪守法的模范
当前新形势下,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和政绩观,把它融入自己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之中。历数因贪腐落马的官员,不论级别高低,不论数额多少,导致他们最终走上违法犯罪的不归路,无不是世界观扭曲、人生观错位、价值观异化带来的恶果。因此,学习贯彻《廉政准则》,每一名领导干部都有一个用心学、真心学的问题,要对照自己的所作所为,看一看有没有与“52个不准”不相符合的地方,有没有偏离“52个不准”的苗头;找一找自己在履职过程中,在生活中,是不是把“52个不准”当成自己的人生信条。作为一名领导干部,要珍惜党和人民的培养与信任,珍惜为党工作、为人民服务的机会,不论在八小时之内,还是八小时之外,不论在工作圈,还是生活圈、社交圈,都要自觉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