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局党委中心组学习体会第2页
谐发展的根本保证保险市场的现实状况,既需要实施以发展为目的的依法监管,又需要具有主动性、前瞻性及创造性的监管方式创新,更需要在整个监管过程中突出重点,实施有效监管。
一是深入调研,增强工作的主动性。今年上半年,围绕县域保险、公司内控制度执行、监管信息化、防范和化解房贷险风险、产寿险和中介市场现状及发展态势等课题,保监局共组织开展了28次调研活动,提出了25份质量较高的调研报告,这为实施有效监管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二是积极推进分层分类监管,增强工作的针对性。正式出台《保险监管联络员制度》,为实施重点监管、有效监管提供了制度保证。所谓“重点监管”,就是在对辖内三级机构的监管中突出省级分公司这个重点,在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中突出问题最多的地区这个重点。所谓“有效监管”,就是一方面通过对被监管对象及其分支机构的市场准入、高管人员、产品及市场行为监管,全面评价和监控被监管对象内部控制状况、经营情况、偿付能力状况以及经营风险状况,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实现对被监管对象的全面、持续、动态、实时监管。
三是处罚与教育、引导并重,以提高市场行为监管的有效性。对市场违规行为,一律依法严厉查处。同时,注意加强教育引导,做到查处一起、分析一起、通报一起,以此警示公司依法合规经营。
四是注重研究分析,提高非现场监管的水平和效率。保监局正着手建立区域性保险监测指标体系,提高监管部门的风险预警能力。同时坚持开好每季度一次的经理联席会议和市场运行分析会议,定期交流、研究全省保险市场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以及各公司经营情况,通报下一阶段的监管重点。切实提高数据分析质量,密切关注部分公司数据差异、指标异动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