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组工干部培训班讲稿
一、农村党组织建设
我们平时说的农村党组织就是指村党支部。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村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对于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密切农村党群、干群关系,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关于具有什么重大意义,这里不再展开。只就农村党组织班子建设的一些具体问题进行阐述。
第一、农村党组织的设置。《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有正式党员3名以上的村,应当成立党支部;不足3名的,可与邻近村联合成立党支部。党员人数超过50名的村,或党员人数虽不足50名,但村办企业具备成立党支部条件的村,因工作需要,可以成立党的总支部。党员人数100名以上的村,根据工作需要,经县级地方党委批准,可以成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村党委受乡镇党委领导。目前,我区共有农村基层党组织566个,其中村党支部558个,村党总支4个,村党委4个。特别是去年以来,各地按照区委下发的《科学设置基层党组织意见》的要求,对农村党组织的设置进行了有益探索,农村党总支和农村党委的数量有所增加。
第二、农村党组织班子的职数。对于农村党组织班子成员职数,每次农村党组织换届时都进行规定,村党支部委员会一般由3-5名委员组成;设党委和总支的,委员职数可适当增加,但最多不得超过7名(实际工作中,村党支部委员名额的设置必须是奇数,也就是或者3名,或者5名,或者7名,而不能出现偶数,即4名、6名的情况);党员不足7名的支部,只设书记1名,必要时可增设副书记1名。目前,我区村党支部班子成员一般为3名,也有一些大村由于历史原因为5名。同时,从2006年开始,省委连续两届提出了村党组织书记、村主任“一人兼”和“两委”成员交叉任职。区里在这方面也进行了有效的探索,通过“一人兼”和“交叉任职”减少班子成员的职数。目前,我区共有农村干部2939名,其中,村书记、村主任“一人兼”90名,两委成员交叉任职446名。
第三、农村党组织班子的产生。《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村党支部、总支部和党的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章》规定,党的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或三年。《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党的基层组织设立的委员会任期届满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目前,农村党组织任期为三年,因此,农村党组织换届选举每三年进行一次。采取的方法是“两推一选”,即党内推荐候选人初步人选、群众测评推荐候选人预备人选、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村党支部组成人员。有关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在每次换届选举前,还要进行专题培训,这里不再细讲。就几个核心的问题简单介绍一下。 一是什么样的人可以当候选人。候选人必须有被选举权。根据《党章》和党内有关文件规定,选举村党支部(党委、党总支)时,凡正式党员(受留察处分的党员除外)都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于近期内受党内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党员,虽然仍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受到党内警告和严重警告处分的党员,一年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推荐担任高于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受到撤消党内职务处分的党员,在受处分后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原任的职务。因此,这些人不宜提名推荐为委员候选人。若是历史上曾经受过处分的,包括留党察看期满后已恢复了正式党员权利的党员,如果确已认识并改正了所犯错误,在工作中做出成绩,得到所在党组织和大多数党员信任,具备委员候选人条件的,可以被提名推荐为委员候选人。另外,持有党员临时组织关系证明信的党员,在参加选举时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也就相应地不能被提名为该党组织的委员候选人。在具体组织过程中,要视上级的具体要求和规定,由乡镇党委对候选人的资格进行审核把关。在上届的换届选举中,省市委提出了候选人“五选七不选”的标准,“七不选”即:(1)因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受过处罚,且现实表现不好的;(2)参加邪教组织、从事地下宗教活动、组织封建迷信活动的;(3)利用宗教、宗族甚至黑恶势力,干预农村正常工作,欺压群众、横行霸道的;(4)法制观念淡薄,长期无理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5)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差,不履行法定义务,在群众中口碑不好的;(6)参选动机明显不纯,或非法串联拉选票,以种种手段阻挠、破坏选举的;(7)体弱多病不能正常工作的。同时,省委还提出了“四个提倡”,即:提倡创业有成又是党员身份的民营企业家、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农村经纪人、专业协会负责人回村竞选党组织书记;提倡热心农村工作的区直部门、乡镇、街道机关退休人员、经组织批准提前离岗的领导干部和军队转业干部,回村担任党组织书记;提倡优秀到村任职大学生参加选举;提倡“一好双强”村党组织书记连选连任。各乡镇党委要在明确党员是否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基础上,采取有效措施教育引导党员不能推荐“七不选”人选,要大力推荐“四个提倡”人选。二是参加党员大会选举人数的要求。根据《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为了保证党的基层组织的选举工作能够顺利进行,中央组织部规定,党员因下列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经党员大会通过,并报上级党组织同意,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1)患有精神病或者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2)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3)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服刑的;(4)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5)工作调动、下派锻炼、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等,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必须要注意,对于符合条件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的,必须由村报乡镇党委审批,并在党员大会上通过。如,某村有50名正式党员,按要求有5名党员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那么,该村参加党员大会的应到会人数为45名,只有实到会人数达到37及以上,才能召开党员大,否则大会无效。三是确认选举是否有效的基本原则。确认选举是否有效的基本原则主要有两条:一是清理核实收回的选票是否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如果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说明选举工作有差错,选举无效,必须重新进行选举。为防止出现这类情况,应对选票实行严格管理。分发选票时,要逐人分发。选票分发完毕,对多余的选票,当众当场销毁或剪角作废。二是检查选举中有无违反党章和有关选举条例规定的行为。如果发生违反党章和有关选举条例的情况,应按规定程序作出相应处理,直至宣布选举无效。四是选举中确定当选人的原则和规定。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名额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时,被选举人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半数,才能当选。如果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半数的被选举人多于应选人数时,则按得票多少的顺序取足应选名额。如果最后几名被选举人得票相同,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应就得票相同的被选举人重新进行投票。进行重新投票时,不论被选举人所得赞成票是否超过半数,均以得票多者为当选;当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半数的被选举人少于应选人数时,不足的名额可以另行选举。如果当选人数接近应选人数时,征得半数以上选举人同意,也可以减少名额,不再进行选举。对不足名额另行选举时,以未当选的候选人作为另行选举的候选人重新进行投票。
第四、农村党组织班子的调整。完成换届,新一届班子组建后,由于有的村在换届时没能足额选出,有的村没有产生村书记,有的村由于村干部辞职或被党委免职等原因,出现了职数缺额,这些村党组织班子不健全的问题要抓紧解决。区里规定,农村党组织班子不健全最长时间不能超过半年。上级规定,农村党组织班子届中调整一般也要采取“两推一选”的办法,村党支部书记可由乡镇党委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任命,但要经过党委会研究,下达正式的任命文件,由乡镇负责同志在村党员大会上宣布。对于村党支部委员,必须要经选举产生,不能由乡镇党委或村党组织随意任命。对于不健全的班子,一时没有合适人选的,可由乡镇机关下派干部到村任职,职务一般为党支部副书记或支部书记,由乡镇党委下派干部到村任职,这是最直接、最常用的健全农村党组织班子的做法。
第五、农村党组织班子的标准。2003年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开展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的意见》的通知,(“三级联创”指:创建“五个好”村党组织、“五个好”乡镇党委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先进县市区),把村级党组织、乡镇党委建设的目标要求统一规范为“五个好”,概括的说五个好就是领导班子好、党员干部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小康建设业绩好、农民群众反映好。“五个好”的目标要求是:领导班子好。领导班子能够自觉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廉洁勤政,奋发有为。村党组织书记应具有带头致富和带领农民群众共同致富的能力。党员干部队伍好。共产党员能够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基层干部能够发挥骨干带头作用。工作机制好。各项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到位,村党组织和村委会关系协调,工作运行规范,服务优质高效。小康建设业绩好。农村经济持续发展,农民收入增加,集体经济实力增强;各项社会事业协调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成效显著。农民群众反映好。基层干部尊重农民,爱护农民,诚心诚意为农民群众办实事;工作措施符合群众意愿,工作作风和工作实绩得到群众满意,党群干群关系密切,党组织得到群众拥护。目前,全区共有“五个好”农村党组织315个,占农村党组织总数的56%。按照今年我区组织工作要点和创先争优工作要点的要求,到年底,我区的“五个好”农村党组织要达到60%以上。
第六、农村党支部的职责。《党章》规定:“街道、乡镇党的基层委员会和村党支部,领导本地区的工作,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充分行使职权。”《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乡镇党的委员会和村党支部是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乡镇、村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村党支部的主要职责有六项:(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村党员大会的决议。(2)讨论决定本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需由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或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事情,由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或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3)领导和推进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领导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共青团、妇代会、民兵等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4)搞好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负责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发展党员工作。(5)负责村、组干部和村办企业管理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6)搞好本村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计划生育工作。大家在认识这个问题时,要把握一个关键,就是村党组织是领导核心,村党组织书记是村里的“一把手”。
第七、两委班子关系。当前,一些村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两委关系不协调的问题。要解决好这问题,首先,就是要提高村书记、村主任对党支部和村委会职责的认识,要明确村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一方面党组织要在各个方面发挥这个作用,另一方面村委会要自觉支持配合党组织的工作,服从村党支部的领导。这要靠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其次,就是要明确分工,对两委成员进行工作分工,明确职责任务,在村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第三,就是要坚持制度,规范村级议事。这是理顺两委关系的根本。当前,主要是发展完善党组织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区委《关于深入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中明确提出了“四议一审两公开”制度。就是村级重大事项都必须在村党组织领导下,按照“四议一审两公开”的程序决策实施。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一是村内重大事项决策要充分征求党员、村民代表的意见,由村党组织会议形成初步意见,作出提议。就是村党组织在广泛听取意见、认真调查论证的基础上,集体研究提出初步意见和方案,使提议符合上级要求,符合本村发展实际,符合群众意愿。二是村党组织和村委会联席会议对提议进行商议。由支部书记主持就村党支部提议的初步意见进行充分讨论,根据不同情况,可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商议意见。三是商议结果交村党员大会审议。召开党员大会前,须将方案提前送交全体党员,到会党员人数须占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事项应经到会党员半数以上同意。会后,村两委认真吸纳党员的意见和建议,对方案进行修订完善。四是村党组织将审议结果报送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审查、备案,审查未通过的,回村继续研究、完善后,报乡镇(街道)审查。五是审查通过的,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表决形成决议。在村党支部领导下,由村委会主持,召开会议人数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六是决议和实施结果向全村公开。对于决议采取文字公告、广播公开等形式向村民公开,决议事项在村级党组织领导下由村委会组织实施,实施进程和结果及时向全体村民公布。
第八、基层党建示范点创建。当前,在支部班子的管理上实行分类管理的办法,即先进争优秀、中间上水平、后进升位次。我们在平时的工作中重点是“抓两头带中间”,就是把先进农村党组织建成示范点,治理整顿后进村党组织,促其晋档升级。部里制定下发了《关于深入推进基层党建示范创建活动的意见》,对于农村来说,就是选择一些基础较好、有一定发展潜力的农村党组织,通过采取有效措施,按照“组织机构健全、工作制度完善、活动阵地规范、党建资料完备、活动经常开展、党员作用明显”的基本要求,创建一批高标准、高质量的党建示范点,并通过发挥示范点的作用,带动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整体水平的提升。大家要对《意见》进行认真学习,结合本单位实际抓好落实。这里,我就农村党建示范点建设的几个具体问题简单介绍一下。示范点建设的核心问题是特色要鲜明,关键问题是标准要高,根本问题是做到内容与形式的统一。一是特色要鲜明。这是示范点建设的基本原则之一。去年以来,区委结合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在全区抓了三个农村党建示范点建设,分别是沙流河镇沙流河村、姜家营乡西杨家营村、韩城镇于林庄村,这三个村代表着全区农村党建的水平。这三个典型特色非常鲜明,我个人理解沙流河村主要是以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为支撑,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建设幸福、和谐新农村。西杨家营村主要是村企合一,以企业发展带动全村发展,实现经济、党建、精神文明的共同发展。于林庄村主要是以新民居建设为契机,构建城乡统筹发展的基层党建新模式。因此,大家在本地的农村党建示范点上,首先要搞好特色的规划,这是示范点建设的思想和灵魂。特色规划和选择上要因村制宜,不能盲目照搬,要创自己的特色。特色在哪里?就在我们的思路里。大家一定要结合实际,把思路理清,把措施想好,对建设一个什么样的示范点、怎么建设示范点,一定要心中有数。比如,党组织如何带领群众致富,如何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等等,都要提前进行思考,做到科学谋划,准确定位。这样,才能抓住要害,有的放矢,才能把握工作的主动权。二是标准要高。示范点的生命力在于它的样板作用,能起样板作用的示范点必然是高标准、高起点、高质量、高水平的。选择示范点创建单位要选基础好、发展潜力大、具有初步特色的村。那儿究竟高在哪里,有些什么要求,必须搞清楚。第一,要抓好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要拓宽选人视野,着力选拔思想政治素质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的“一好双强”型村支部书记,如果连支部书记都不能带头致富,带领致富,示范点建设也就无从谈起。第二,要抓好党员队伍建设。我区农村党员队伍年龄结构偏大的问题十分突出,60岁以上的党员占较大比重,有的地方青黄不接,后继无人,问题十分严重。所以,改善党员队伍结构,提高党员队伍素质,是当务之急。怎么吸纳农村优秀人才入党,怎么把优秀务工青年吸引回来,让他们返乡创业,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逐步吸纳到党组织中来并培养成为村级后备干部,这都是大家应该思考和解决的问题。第三,要抓好活动阵地建设和制度建设。活动场所是示范点建设的门面,这是个硬件要求,如果连活动场所建设都不达标,还怎么建设示范点呢。如果活动场所的硬件建设到位,就要研究如何发挥好活动阵地应有的作用。同时,注重制度建设,把室内布置好,做到内容齐全、重点突出、美观大方、干净整洁。三是内容和形式的统一。也许有人理解,抓示范点建设就是建一些制度,立一些牌子,搞一些形式上的东西。但大家要明白,形式是为内容服务的,再好的内容也要通过一定的形式才能体现出来。我们的一些村,都树立了一些标牌,这是形式,如果没有这种形式,我们做的工作怎么反映怎么体现呢?党内开展活动,经常通过标语、专栏、园地等进行宣传,如果没有这些形式,老百姓如何了解如何知道呢?因此,抓党建示范点建设,应注重工作的有形化,要设立规范的党建标语和党建工作标牌,不在多,但要管用;工作制度要规范上墙,相关软件资料要齐备规范;党员示范户、示范岗等要授牌、挂牌;在重大活动和抢险救灾等急难险重任务中要让党员身份亮出来,让鲜红的党旗飘起来,通过这些适当的形式使农村基层党建工作活起来。当然,我们不能搞成形式主义,要有工作内容,做到形式与内容相统一。尽管农村党建工作有务虚的一面,但要虚事实做,特别是我们抓示范点建设,要有实实在在的工作来支撑,这样,示范点才会有生命力,才会有影响力,才会有带动力。
第九、关于后进村党组织整顿转化。后进村党组织整顿转化是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工作,一般以一年为期限,每年开展一次,基本步骤为排查摸底确定后进村,采取有效措施整顿后进村,对治理整顿成果进行验收三步。关于后进村的类型,以形成后进的原因为基本线索,基本上分为四类,一是班子凝聚力战斗力不强,二是村经济发展缓慢,三是村情不稳存在信访隐患,四是村务管理混乱,民主管理执行难。整顿工作的目标就是:通过整顿,使后进村党组织班子建设得到加强、突出问题得到解决、村干部和党员素质得到提高、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得到发展、村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得到发挥。整顿工作应从本地村党组织建设的实际出发,整顿中,既要坚持正面教育,突出思想整顿,又要进行必要的组织整顿;既要坚持把整顿党组织领导班子摆到首要和关键的位置,特别是选配一个好书记,又要全面贯彻落实“五个好”的目标要求,促进后进村党组织建设和整个工作向好的方面转化,并切实做好整顿后的巩固提高工作。关于后进整顿的措施,总结历年来的做法,总的说就是区乡领导联、区直部门帮、下派干部扶、本地强村带等措施,但后进整顿的根本还是党组织班子和党员队伍,通过调整人员、强化制度等措施建强班子,通过教育引导、开展活动等形式发挥党员作用,我个人认为,只要把班子和队伍建设好,后进整顿的目标才能实现。
二、农村干部队伍建设
我们平时所说的农村干部,就是指通过换届产生的“两委”班子成员,上级下派到村任职的及村内聘用人员,不在农村干部之列。农村基层干部是贯彻执行党在农村各项方针政策的骨干,是团结带领广大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带头人。关于农村干部队伍建设,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按照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要求,加强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建设高素质的基层党组织书记带头人队伍。2008年以来,中共中央组织部下发了《关于加强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的意见》,省委组织部下发了《关于开展新农村建设“领头雁”工程的意见》,市委组织部下发了《唐山市农村干部规范化管理办法(试行)》,可见上级对加强农村干部队伍建设重视。当前,在农村干部队伍建设上,重点是以党支部书记为主体,以“一定三有”工作机制为主要内容。
第一、全面落实“一定三有”农村干部激励保障机制。首先要明确什么是“一定三有”工作机制,就是建立以“定职责目标,收入有保障,干好有希望,退后有所养”为主要内容的农村干部激励保障机制。
一是定责任目标,实行农村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区委组织部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新一届村两委班子及成员三年任期和2009年“目标承诺”工作的通知》(区组通字〔2009〕025号),对农村两委班子和两委成员任期目标承诺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目标分为任期目标和年度目标,主体分为村两委班子和两委成员个人。村两委班子集体任期和年度目标承诺内容主要围绕村两委班子自身建设、党员队伍建设、经济社会发展、新农村建设、民主政治建设、信访稳定等来制定;村两委成员任期和年度目标承诺内容,主要是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将班子集体承诺内容进行分解后,对自己职责内的工作任务进行认领承担。工作分六步进行:科学提诺,召开两委班子联席会研究确定承诺内容,并提交党员和村民代表联席会讨论通过。组织签诺,村两委班子目标以书面形式提交乡镇党委、政府审批后,签订任期和年度目标承诺书,并将集体和个人的承诺书在村务公开栏内长期公开,接受监督。履职践诺,村两委班子及每名成员按照承诺的目标,制定具体落实措施,确保承诺内容落到实处。跟踪问诺,乡镇党委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建立工作台帐,及时了解承诺内容和事项进展情况。考核评诺,每半年对村两委班子及两委成员落实承诺目标情况进行一次评议,年终进行考评,作为农村班子和两委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奖惩促诺,考评的结果与村干部补贴和奖励挂钩,两委班子不能兑现承诺的视程度进行整顿,班子成员个人不能兑现承诺的进行批评教育、诫勉谈话和组织处理。从目前此项制度的执行情况看,有的乡镇坚持得较好,一般在年底农村干部考核时将落实承诺情况作为重要内容,与农村干部签订下一年度的目标承诺书,有的乡镇只是将村干部任期目标承诺书签订存档,以备上级检查,没有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有的乡镇在2009年签订了一次,2010和2011年都没有签订,此项制度流于形式。
二是农村干部基础职务补贴统一发放,实现收入有保障。区委组织部下发了《关于做好村干部基础职务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区组通字〔2009〕028号),对农村干部基础职务补贴的发放范围、发放标准、发放方法进行了具体规定。发放范围主要是经选举或经党委任命的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和其他村“两委”干部。发放标准,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规定,村党组织、村委会主任补贴由“基础职务补贴+绩效补贴”构成,村党组织书记与村委会主任一人兼的,基础职务补贴按照村党组织书记的150%发放。其他村“两委”干部基础职务补贴,按照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基础职务补贴的50%发放。在村兼任多个职务的,只领取担任职务中最高职级基础职务补贴。目前,村书记、村主任的基础职务补贴为每年10126元。在基础职务补贴的发放上,各乡镇要在每月20日前,将村干部增减变化情况上报区委组织部,新任的从当月起享受相应补贴,离任的从当月起停发补贴。村干部有以下情况的,可暂停发放基础职务补贴:因违法违纪被相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年度考核不称职或基本称职的;经党委研究决定予以暂停工作的;经党委研究虽未停止工作但做出暂停发放补贴处理的;因其他原因经党委研究决定暂停发放补贴的。停发的期限由各乡镇党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以党委报告形式上报区委组织部。
三是大力选树典型,加大表彰力度,实现干好有希望。在这方面,主要是大力宣传优秀农村党组织书记的典型事迹,近年来,先后选树了韩城镇于林庄村党支部书记李景福、沙流河镇皇亲庄村党支部书记卞秀富等先进典型,并采取事迹报告、印发简报、拍摄专题片等形式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区委每年评选100名“一好双强”型党组织书记,在七一时进行隆重表彰,区委每年评选表彰10名全区优秀农村党组织书记,每人给予1万元的奖励。同时,省委于2008年组织了一次农村党组织书记考录公务员,我区考录了2名,今年,又有8名村书记通过了公务员考试报名,这也体现了省委对村书记的关怀。
四是推行养老保险和离任补贴制度,实现退后有的养。去年,区委下发了《唐山市丰润区农村干部养老保险和离任补贴办法(试行)》,并于12月份启动了此项工作,截止目前,共为314名村书记、村主任办理了养老保险,为2207名离任干部发放了2010年度离任补贴,区财政共投入资金1100万元。
第二、加强农村干部培训,提升能力素质。一是任职培训。每次农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后,都对新当选的农村干部进行任职资格和岗位素质培训。岗前培训的时间一般不少于5天。二是定期培训。按照“统筹规则、分级负责、分层培训”的原则,充分发挥区、乡镇党校和农村干部党员干部培训示范基地的作用,每年对农村干部轮训一遍。区委负责培训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每年不少于7天,乡镇负责对其他村“两委”成员的培训,每年不少于3天。培训根据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要求和不同层次、不同水平需求确定培训内容,采取外出考察、帮扶结对、挂职锻炼等形式进行。区委每年举办一次村书记、村主任集中封闭式轮训,培训时由各乡镇组织委员带队,负责本镇乡参训人员的管理。各乡镇每年都要制定专门的农村干部培训计划,利用多种形式对农村干部进行任职资格和岗位素质培训。大部分乡镇都在农村干部培训上下了功夫,采取集中培训、论坛、拉练等多种形式,突出抓好农村干部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的提高。今年以来,我区开展了分层专题培训,开展了后进村党组织书记培训、优秀村党组织书记赴外培训,并选派部分村书记参加了省、市组织的示范培训。三是集中学习。村“两委”成员每月至少集中学习一次,每次学习时间不少于半天。村“两委”成员集中学习时,可吸收村民小组长、农村后备干部、入党积极分子、群众组织负责人参加。四是学历教育。鼓励支持村干部参加党校、各类成人教育学校举办的正规化学历教育。去年,区委组织部下发了《关于做好2009年农村基层干部高等专科学历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区组通字〔2009〕031号),招生工作由区农业广播电视学校负责,参加学历教育的农村基层干部,区委将为每人负担1000元的学费。这次农村干部正规化学历班共招95名学员,开设了计算机应用基础、会计学基础、政治理论、法律基础、经贸应用写作5个学科。
第三,农村干部的监督管理。除了任期目标承诺外,农村干部监督管理制度主要有四条。一是“双述双评”。村干部每半年分别向乡镇党委政府、党员和村民代表联席会议进行述职,接受乡镇党委政府、党员和村民代表评议。村党组织书记还需要向党员大会进行述职。评议结果作为村党组织考核定级的重要依据。二是绩效考核。村干部绩效考核由乡镇党委结合年终考核定级进行。考核档次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档次并与绩效补贴挂钩,实现“以绩定档、以档定酬、档酬挂钩”。三是经济责任审计。完善“村财村用乡管”的办法,加强农村财务管理。乡镇党委、政府对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每年进行抽查审计;任期届满、离任或罢免前必须进行审计,并按规定进行处理。四是组织处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实行诫勉谈话:对上级决议、决定拖着不办或贯彻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由于主观原因,没有完成年度承诺目标,或因责任心不强,工作失误较多的;不关心群众生活,不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或因加重农民负担及工作作风问题,导致党群干群关系紧张,影响稳定的,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基本称职、不称职的。诫勉期一般不超过一年。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劝辞、撤免或罢免: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称职、不称职的;诫勉期满,经考察不适于继续留任现职的;自身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行政或司法处罚的。党组织成员劝而不辞的予以撤免,村委会成员劝而不辞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关于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村级组织办公活动场所是村级组织开展各项工作和活动的基本阵地,是广泛联系群众、组织群众、服务群众的重要窗口,也是为村民提供文化、教育、娱乐等公益性服务的重要场所。我区从2005年开始大规模的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工作,2005年每新建一个活动场所补贴1.5万元,2006、2007年中央、省、市开展了活动场所项目建设活动,每个新建场所补贴5万元,2008年,区委下发了《关于建立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经常性投入机制的意见》,每个新建场所补贴3万元。并明确提出到2012年彻底消灭危旧、狭小和配套不完善的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所谓危旧,按照省委组织部的说法,主要是指房屋为1978年以前建设,主体为非砖混结构,且房屋出现严重破损,影响正常使用的。所谓狭小,是指建筑面积低于90平方米。所谓配套不完善,主要是指没有必备的办公设施、标识牌不齐等。去年我们验收了108个村,全区大部分村级组织活动场所都能达到较高标准。但通过检查,目前,活动场所管理不规范的现象比较普遍。一是卫生情况较差,部分村的院内杂草丛生,室内杂乱无章,桌椅尘土很厚;二是制度的制作五花八门。有的是喷绘的,有的是手写的,有的是电脑打印的,有的是铝合金制作的,有的是玻璃制作的,很不规范,很不美观。三是各室的设置不合理,党员活动室标识不突出,有的村各室无标识牌。为此,我们的工作重点也应从“建”到“管”和“用”的转变。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成后,要切实加强产权管理,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使用权归村集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侵占,不得擅自改变其使用性质。坚决防止随意变卖、出租、抵押、进行有偿服务等情况的发生。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管理制度,确保活动场所综合效益得到充分发挥。对新建的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要重视抓好配套建设,配置必需的设施设备,搞好日常修缮维护,确保能够正常开展活动、发挥作用。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要在保证村党组织、村委会、民兵组织和党员干部学习、工作、活动的同时,还要成为广大农民群众收看收听电化教育节目、开展现代远程教育、接受科技文化培训、获得生产生活信息、参加文化娱乐活动的主要阵地,成为村党组织、村委会和村级其他组织开展工作、服务群众的综合阵地。同时要本着“完善功能、一室多用”的原则建设一个融多种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这样既可以解决村级各类组织的办公问题,也可以为群众提供一个更加集中、便利的办事、活动场所。正在建设的村要把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与村“两委”办公中心、党员活动中心、科技培训中心、村民议事中心,人口学校、民兵之家等建设相结合,有条件的村还可以配套建设图书阅览室、卫生室、老年人活动中心等辅助设施,从而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要达到“六有标准”,即有符合标准规格的党旗,有完善的电化或远程教育设备,有足够的桌椅,有充足的学习资料,有健全的制度,大门口两侧和各室门上方有标示牌。确保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发挥应有的作用。要以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为突破口,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完善村“两委”工作制度、党务、村务公开制度、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制度、农村党员议事会制度等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制度,不断提高农村基层组织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三、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基本方法
农村基层组织是党在农村执政的基础所在,推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必须坚持科学的方法。
一要坚持“求实”与“创新”相结合。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是农村改革发展取得巨大成就的重要经验,是落实党管农村工作原则、破解农村党建工作难题、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动农村改革发展的迫切需要。当前,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存在的面上工作不够扎实、要求不少而实际落实不够等问题,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必须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创新党组织设置方式,适应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民广泛流动和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要求,优化党建资源配置。创新农村党员教育管理机制,建立城乡一体的党员服务机制和动态管理机制。创新农村基层党组织活动方式,广泛开展党员设岗定责、依岗承诺、创先争优以及城乡基层党组织结对共建、对口帮扶等活动。创新农村基层民主管理制度,推进党务公开,完善民主评议制度,尊重党员主体地位,进一步规范村“两委”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
二要坚持“打基础”与“利长远”相结合。打基础、利长远,关键是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筹兼顾、突出重点,贴近实际、注重实效,努力夯实农村工作的组织基础。打基础就是抓好基层的基础工作。从我区来看,目前关键是要将各项常规性工作进一步抓规范,做扎实。要抓好档案资料规范化建设。我们在检查中发现,一些乡村党组织档案资料建设非常薄弱,甚至一些乡镇都没有专门的党建档案柜。个别村党组织连最基本的党支部会议记录本都没有,开会时随意拿个小孩作业本就记录,完后就甩一边,更别说开展其它党建活动的记录了。要抓好基本制度规范化建设。要建立和完善村党组织基本制度,坚持党的“三日一网”、党内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费收缴、党员学习培训、发展党员等党的组织制度;建立健全党员志愿者活动、党员主题实践活动、党员联系服务群众等党员活动制度;进一步规范党组织议事规则、决策程序,认真开展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工作。应该指出的是,在各项制度建设中,要注意实际效果,切忌“花花绿绿贴满墙,实际工作照原样”。
三要坚持“典型引路”和“整体推进”相结合。运用典型推动工作历来是我们党最基本的一种工作方法。抓好用好典型,通过典型示范和引领激励,以点带面推动工作全局,是一门重要的领导艺术和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每个典型都有其成长的基本规律,抓好基层党建典型必须切实遵循基层组织建设的内在规律,以科学的方法发现典型、培养典型、宣传典型、使用典型。一是立足实际,建立典型发现机制。要求大家要深入到基层一线,广泛开展调查研究活动,及时捕捉典型的“闪光点”。发现典型主要是在中心工作中发现典型、在急难危重任务中发现典型、在平时工作中发现典型。大家要结合平时工作的推进和落实,把发现典型作为工作的重要职责。二是谋求长远,建立典型培育机制。典型的产生来自于实践,典型的成长离不开组织的培养。一定要遵循典型成长的基本规律,主动承担“浇水、施肥、剪枝、松土”等培养工作,为典型成长创造有力的外部条件。三是提高影响,建立典型宣传机制。卓有成效的宣传工作,是典型回归群众、进一步提升影响力、发挥示范导向作用的重要手段。要完善宣传制度,创新宣传方式,对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先进典型,制定不同的宣传方案,针对不同阶段、不同形势的先进典型确定不同的宣传重点。四是注重作用,建立典型使用机制。选树典型的目的在于使用典型,让先进典型真正起到“点亮一盏灯、照亮一大片”的作用。重点抓好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建立工作的梯次推进机制。任何事物的发展都具有不平衡性,典型作用于实践,推动面上的各项工作,不可能齐头并进。例如,就农村基层党建而言,在实行典型带动战略时,必须坚持从实际出发,选准基础较好的地方,按照“典型带动、好村先行、由点到片、由片到面、梯次推进”的工作思路,实施重点突破,进而形成连锁效应,最终实现共同前进。另一方面是建立帮带共建机制。“一花独放不是春,万紫千红春满园。”要以典型为先导,积极引领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向先进典型学习,深入开展争先创优活动,推动党建工作不断加强;切实发挥典型的帮带作用,实行先进帮后进,结对帮扶携手共建,通过帮资金、帮技术、帮信息、帮服务等多种途径,达到共同促进、共同提高的目标。
四要坚持“见物”与“见人”相结合。抓党的建设与抓发展一样,都必须既要见物又要见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见物”比较容易理解,就是“抓好党建促发展”,让群众得实惠。“见人”至少包括四层含义,相应地对做好农村基层党建工作提出了一些新要求。第一,新农村建设的主体是农民,这就要求我们在农村基层党建工作中,注重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建设,不断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从而创造更多的物质财富,反过来又为人的全面发展进一步奠定物质基础。第二,农村基层组织直接同群众打交道,基层组织的全部工作归结到一点,就是做群众工作,包括做群众的服务工作,做群众的思想工作,把群众的要求集中起来,把上级的任务落实到群众中去。这就要求我们要注重研究和把握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善于通过发扬民主的方法、办实事办好事的方法、思想政治工作的方法、示范引导的方法、组织活动的方法等做好群众工作,做到深入群众而不脱离群众,服务群众而不与群众争利,宣传群众而不与群众相对立,教育群众而不无原则地迁就。第三,群众中蕴藏着无穷的智慧和力量。这就要求我们要充分尊重群众首创精神,把蕴藏在基层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引导好、发挥好、保护好;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加强调查研究,善于总结提炼,指导基层实践。第四,中央提出,农业基础仍然薄弱最需要加强,农村发展仍然滞后最需要扶持,农民增收仍然困难最需要加快。这就要求我们必须顺应群众过上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更加关注和改善民生,更好地落实联系基层各项制度,更多地到群众中去倾听呼声、解决问题,更积极地为群众排忧解难。总之,农村基层党建“见人”,就是要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行动上深入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让群众共享改革发展和党建工作的新成果。
五要坚持“务实”与“务虚”相结合。务实与务虚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务虚是针对决策环节而言的,是对决策的可行性、操作性等进行分析研究的过程,目的是对事物的发展规律与走势进行高屋建瓴的宏观把握,主要解决干什么和怎么干的问题,是“运筹帷幄之中”;而务实则是将决策付诸实践的过程,主要解决具体干的问题,是“决胜千里之外”。务实固然重要,务虚也不可或缺。科学的务虚有助于认清形势,把握趋势,不偏方向,少走弯路,提高效率。没有正确的务虚,决策的科学性就难以保证,所务之“实”就可能是一种盲动或蛮干。基层党建务虚,看似没有实打实地去解决某个具体问题,但却能够为解决具体问题提供不可或缺的思想方法和智慧经验;看似和具体实践扣得不紧,但可以提高领导干部的理论素养、政策水平以及总结综合的能力。随着形势的发展,农村基层党建面临的任务更加繁重,遇到的难题更加复杂,越是这样,越需要触类旁通的战略思维,从而通盘考虑、统筹解决具体困难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