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寒假放假通知
各单位、部门:
现将我校**学年寒假假期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寒假假期
1.学生放假时间
**年1月26日(周一)至3月6日(周五)学生放寒假。3月7日(周六)、8日(周日)学生报到注册。3月9日(周一)正式上课。
2.教职工放假时间
**年1月29日(周四)至3月4日(周三)教职工放寒假。3月5日(周四)正式上班。
二、本科学生补考时间
**年3月5日补考答疑,3月6日—8日补考(具体安排见教务处通知)。请各教学单位组织好教师答疑。请教务处安排好教师监考。
三、班车安排
1. 1月29日(周四)至3月4日(周三)班车按节假日时间、路线运行。
2. 3月5日(周四)至8日(周日)早晨及下午4:30班车按正常工作日时间、路线运行,暂停其它时间段班车运行。
3. 3月9日(周一)开始,除晚8:15班车外,其它各时间段班车全部恢复正常运行。晚8:15班车运行时间另行通知。
四、有关要求
1.树立节俭文明过节新风。各单位、部门要严格贯彻落实中纪委《关于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的通知》和市委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卡及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
2.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我市贯彻实施办法,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严禁参与赌博活动。
3.认真做好寒假及春节期间值班工作。寒假期间,学校总值班室值班干部要按照干部值班表,按时交接班,在岗值班,做好值班记录,认真接听上级机关查岗电话,妥善处理临时事宜,对重要或紧急情况及时向带班校领导汇报,并按校领导的指示迅速办理。开学后,办公室将适时公布干部值班情况,对缺勤空岗、擅离职守及没能及时接听上级部门电话查询值班情况等问题予以通报。
寒假期间,办公室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下午4:20在现代教育中心a811室安排专人值班(值班电话:*)。
请保卫处、后勤处、学工部等有关部门相应安排好本部门值班工作。
4.落实学生安全工作。寒假前各学院要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教育学生遵纪守法,提高学生自我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学校重申,各单位、部门及各学生班级在寒假期间未经学校批准不得集体包车外出,不准组织集体外出旅游活动。
5.加强校园安全防范工作。各单位、部门要在放假前对各自负责区域进行一次安全工作检查,针对不安全隐患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防范。保卫处、后勤处、教务处、学工部、图书馆、体育部等部门在放假前要对变电室、实验室、宾馆、食堂、学生公寓、计算机室、实验楼、学生活动区域等重要部门和关键部位的安全防范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保卫部门要加强学校门卫管理、校园安全巡查等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寒假和春节期间校园安全保卫工作万无一失。
寒假期间,进校人员、车辆等凭学生证、工作证、临时工证、通行证等学校制发的有效证件从学校南门、西门进出。
6.加强楼宇安全管理。为方便师生假期办公、科研和学习,教学楼、办公楼、实验楼等楼宇主门正常开放,物业部门要加强各楼宇内的安全管理。
7.做好生活服务工作。后勤管理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寒假期间的水、电、气、热及就餐等服务工作。值班干部等来校人员请到新食堂二楼教工餐厅就餐(提供早、中、晚餐,请从新食堂b区办公楼南门出入,详见校园网通知通告栏有关内容)。3月5日(周四)起,新食堂一楼学生食堂、二楼教工餐厅、老食堂师生之家及清真食堂恢复正常供餐。3月7日(周六)起学校各食堂恢复正常供餐。
8.做好防火工作。冬季是火灾易发季节,请各单位、部门高度重视防火工作,认真排查火灾隐患,确保安全。同时,要严格按照《天津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禁止在校园内燃放烟花爆竹。
继续教育学院根据本《通知》精神,安排好假期干部值班及安全防范等工作。
**大学办公室
**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