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聘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公告范文
根据《***市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管理办法(试行)》,为持续深化“星火计划”实施,决定在全市范围公开选聘一批“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派驻到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指导开展党建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职数、范围及方式
本次公开选聘党建指导员59名。以组织选派等方式面向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含退居二线)和退休党员以及村(社区)无职党员选派,其中,市本级6名,***区4名,***市9名,***市3名,***市6名,***县20名,***县11名。
二、选聘条件
1.热爱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方针政策;
2.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3.中共正式党员,有5年以上党龄,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对企业经营管理有一定了解;
4.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在65周岁以下;
5.具备一定的计算机操作和网络运用能力。
三、选聘步骤
1.报名及资格审查:2016年6月16日8:30至6月22日18:00,现场到市、县“两新”组织工委办公室报名。
2.组织考察:2016年6月23日至6月29日,主要采取单位考察和综合评定等方式确定初步人选。经组织考察合格的人员均纳入党建指导员人才库管理。
3.双向选择:2016年6月30日至7月4日,根据党建指导员初步人选与派驻非公企业或社会组织双方的意愿进行双向选择。
4.正式聘用:2016年7月上旬,由市、县“两新”组织工委发文聘用。
四、其他事项
党建工作指导员聘期一般为2年,聘期满一年后考核合格的分别给予每人每年一定工作经费补助。
详情请登录***人事考试网(http://www.****.com),或致电市委“两新”组织工委办公室(231****)。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