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第2页
办专栏,加强对社会治安及安全生产等安全工作的宣传。四、厉行节约,狠刹各种奢侈浪费歪风
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廉政建设。节日期间,党政机关一律不搞相互走访等拜年活动。要大力倡导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良好风气。要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关于重申元旦春节期间不准向自治区机关送礼和不准收礼的通知》(内党办发电〔20xx〕19号)精神,厉行节约,坚决制止奢侈浪费现象发生。严肃财经纪律,强化预算管理,坚决制止年终突击花钱和巧立名目滥发钱物的现象。县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强化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处理。
五、认真安排和落实好节日期间的值班工作
20xx年的节假日安排为:元旦1--3日放假;春节2月9日--15日放假;五一劳动节1--7日放假(4月30日、5月8日正常上班);国庆节1--7日放假(10月8日、9日正常上班)。节假日期间,各乡镇,县委、政府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直属单位必须安排值班,值班室除有专人24小时值班外,必须有一名领导同志带班。值班人员名单在假期前两日送县党、政两办及当地公安派出所各1份,公安部门要实行昼夜巡逻,特别要加强夜间巡逻工作。供水、供暖、供电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部门,要制定应急预案,组织专门力量,实行24小时执勤。凡安排值班的人员,均要恪尽职守,认真负责,发现问题要及时请示报告,以便得到妥善处理。
节假日期间各项工作的落实,均要由各地区、各部门一把手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届时,县委、政府将抽调督查人员实地进行督查。
中共XXX县委办公室
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xx年12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