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清理整顿农村合作基金会后续工作的通知
各县党委、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为善始善终地全面完成清理整顿农村合作基金会工作任务,保持我市农村社会稳定,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如何做好清理整顿农村合作基金会后续工作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做好清理整顿农村合作基金会后续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清理整顿农村合作基金会是党中央、国务院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作出的战略决策,是整顿农村金融秩序、化解农村金融风险、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和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我市清理整顿农村合作基金会工作经过近几年的努力,基本兑付了储户存款本金,实现了农村合作基金会整体关闭、不再单设的目标,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是,这项工作还没有结束,全市尚有农村合作基金会债权11253.7万元未收回,储户存款本息和外单位、集体存款本息2091.2万元未兑付,中央专项借款本金8000万元及利息未归还,按照市委确定的“3年内收回合作基金会欠款并兑付应兑付款项,5年内逐年偿还中央专项借款本息”的目标,后续工作任务十分艰巨。目前,一些县、乡(镇)存在着领导认识不足、思想松懈、重视不够的问题,有的地方单纯依靠业务部门进行清理整顿,还有的地方抱有中央专项借款拖黄、欠黄的侥幸心理,导致工作力度下降、责任落实不够、清收欠款不到位。这些问题如不引起高度重视,仍有酿成局部风险、引发农村不稳定的可能,并将严重影响前一阶段的清理整顿工作成果,使储户存款本息兑付和中央专项借款本息按期归还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特别是去年中央财政已通过地方转移支付扣还了我省20xx年全部专项借款利息,今年还将继续扣还20xx年专项借款本金和利息,省里也将扣还我市的专项借款本金和利息,这必将给各级地方财政带来巨大压力,极易引发财政风险。因此,各级党委、政府一定要充分认识清理整顿农村合作基金会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克服麻痹思想和畏难、松懈情绪,从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以对党和人民负责的精神,切实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努力防范经济风险,避免政治影响,圆满完成我市农村合作基金会清理整顿工作,促进全市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二、进一步加强对清理整顿农村合作基金会工作的领导
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继续坚持属地管理责任制,县级政府一把手负总责,乡(镇)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努力做好后续工作。根据人员变化,市清理整顿农村合作基金会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进行了调整,名单附后。各县、乡(镇)也要及时调整、补充和加强组织领导机构,并切实负起责任,指导、组织和协调搞好辖区内的农村合作基金会债权清收、债务偿还及其它善后工作。各级农业、人民银行、财政等部门要加强检查监督与协调指导,特别是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部门负责搞好日常工作的具体指导,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按照国家要求的标准和省里的检查方案内容,各县要搞好自查,并做好迎接省、市联合检查验收准备。各级财政部门要努力为清理整顿农村合作基金会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保证必须的工作经费。
三、成立清偿机构,承接原农村合作基金会遗留的债权和债务
各县、乡(镇)要按省里要求,将清理整顿农村合作基金会办公室更名为“×××农村合作基金会清偿办公室”,此机构要以县政府的名义发文予以确认,依法成为原农村合作基金会的权利和义务承受人。今后清偿机构主要职能是:承接清盘关闭农村合作基金会的资产负债;负责接收的债权清收、债务清偿、资产变现和其它善后事宜;依法行使原农村合作基金会的诉讼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当地政府赋予的其它职责。清偿机构接受资产和负债要办理合法交接手续,及时主张债权。严禁清偿机构以任何形成开展存贷款业务。
四、下大力气抓好农村合作基金会债权清收工作
各县、乡(镇)要把清收欠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大庆市进一步清理整顿农村合作基金会工作实施方案》(庆办发[20xx]22号)的要求,切实抓紧抓好。要把清收欠款与有计划的归还中央专项借款有机地结合起来,进一步落实任务、明确责任、强化措施,集中力量组织几次清欠攻坚战。要对数额较大欠款进行分类疏理,建立登记档案,并再次核实确认债权,认帐认还的,要制定具体还款计划,作出按期归还的书面承诺;对无法确认债权的,要查清原因,造成损失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有意或长期逃债的,由各地政府公告,组织专门力量追缴。要支持农村合作基金会清偿机构完善债权手续和妥善处置抵债和抵押物资,及时变现偿债。各级农业部门要继续做好清欠的基础性工作,核准底数,提供收欠线索,协助办理违纪违法案件的控告和诉讼,加速债权清收。各级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部门要主动介入,由纪检委牵头,通过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等手段,促进欠款回收。各级公安、法院、检察院要积极参与和配合,充分运用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