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关于树立“八荣八耻”荣辱观诚信执业的倡议书
为了创建诚实守信的执业环境,进一步提升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社会形象,促进法律服务业的健康发展,我们联合向全市法律服务工作者发出如下倡议: 一、坚持诚信执业。以“八荣八耻”为准则,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恪守“信誉第一、诚实为本”,讲信誉,讲诚信。
二、坚持“三个服务”。围绕中心,贴近服务、优质服务、高效服务。做到着装整洁、亮牌服务,精
神饱满,形象良好;对待服务对象语言文明,举止得体,接待热情。
三、遵守法律法规。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办事,自觉维护法律的尊严和社会
正义;通过合法的途径、使用合法的方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遵守执业纪律。不得以个人名义私自接受委托,不得私自收费,不得向当事人敲诈勒索或者索取
、收受贿赂,不得向当事人托办私事并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采用不正当的途径获得证据。
五、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法律服务指南方便当事人,认真执行服务质量监督制度,聘请行风监督
员,及时、妥善处理当事人的投诉,做到闻过则改,有错必纠。
六、自觉参加公益活动。扶贫济困,助人为乐,认真履行法律援助义务。
诚信执业,优质服务,是人民群众永恒的要求,是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必然要求,是我们共同的使命,让我
们一起营造出诚实守信的执业环境,争当人民满意的法律服务工作者。
热忱欢迎服务对象和社会各界给予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