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扫尾工作通知
全市教育系统各参学单位:
我市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已接近尾声,根据市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部署安排,各参学单位总结会在3月召开。为做好学习实践活动总结扫尾工作,推动学习实践活动向深度广度发展,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
各参学单位在学习实践活动基本结束时,要组织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学校参加测评的人员主要包括全体班子成员,中层干部代表,党员,教职工代表,学生代表和家长代表等。组织测评时,联点领导、指导检查组成员到场指导,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介绍本单位学习实践活动开展情况。测评工作可采取口头评议和书面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于测评结果“满意”率不到90%的单位,要重新制定整改措施,切实进行“补火”,在此基础上再次组织群众满意度测评。各参学单位群众满意度测评结果要于3月19日前报送局学习实践办存档备案。
二、认真做好总结表彰工作
各参学单位要认真撰写总结报告,形成书面总结材料。总结的主要内容包括:学习实践活动的主要做法和特点、取得的主要成效、创造和积累的成功经验,存在的主要问题,巩固和扩大学习实践活动成果的意见建议等。总结报告要力求情况清楚、评价准确、分析透彻、特色鲜明,总结报告要在3月19日前报送局学习实践办。各参学单位要表彰一批学习实践活动先进个人,要按照《关于评选表彰全市教育系统学习实践活动先进单位和个人的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推荐,上报材料。要精心组织召开总结表彰大会。各参学单位要在3月19日前组织召开总结表彰会,各(巡回)指导检查组、联点领导要参加联系单位的总结大会。各参学单位总结大会召开时间要提前向指导检查组、联点领导汇报,避免发生时间冲突。
三、抓好整改落实,建立健全学习实践活动长效机制
整改落实是学习实践活动见成效的重要阶段。各参学单位要确保整改落实见成效,集中力量解决几个突出的问题,真正让广大教职员工和学生、家长见实效、得实惠。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成功经验,把有效做法制度化、成功经验长效化,使集中教育和经常性工作有机衔接、紧密结合,形成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各参学单位要着力完善教育教学管理、校风教风建设、绩效考核评价等制度。对长效机制建设的内容要贴近实际,充分听取党员和广大教职员工的意见,并及时公开,接受监督。各参学单位建立长效机制的情况,要在3月19日前上报局学习实践活动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