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学校(幼儿园)及周边安全管理工作的公告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文体)局,市属各学校:
今年,从3月份开始,在连续一个月的时间里,连续发生四起伤害幼儿犯罪的恶性事件,这些事件的发生给广大青少年儿童的安全带来的巨大的威胁,也给社会造成了不良的影响,为认真吸取这一连串针对学生(幼儿)进行暴力伤害事件的惨痛教训,根据上级的指示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学校(幼儿园)(以下简称学校)及周边安全管理工作提出要求:
一、切实提高对学校安全极端重要性的认识
“生命不保,谈何教育”。安全管理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安全管理,堵塞学校安全隐患漏洞,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是教育部门和学校的神圣职责。各地各学校必须以对生命高度敬畏的态度,深刻认识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增强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各地各校要以以上几起事故为戒,进一步提高学校管理者以及广大师生员工对安全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牢固树立“人命关天、安全第一”的思想,认真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各项工作。要进一步明确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责任,建立健全和严格落实学校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凡因安全管理不善造成重大刑事案件、安全事故和群众性事件的学校,一律要严格按有关法律法规和市教育局的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二、切实配齐配足管好学校安保力量
鉴于目前学校及周边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各地必须切实贯彻落实公安部关于学校管理的“八条措施”和教育部“六条措施”精神以及省公安厅、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和幼儿园及周边安全工作的通知》、嘉兴市公安局嘉兴市教育局《关于贯彻落实公安部八条措施和教育部六条措施进一步加强学校和幼儿园及周边安全工作的意见》(嘉公通字〔〕27号)等文件要求,积极争取当地政府支持,按规定为学校配齐配足门卫、保安人员,加强校园封闭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校园。已配备保安的学校要加强保安队伍管理,进一步严肃整顿保安队伍,对一些责任心不强、自身素质低下、作风不正的人员坚决进行清理,提高保安队伍的素质。明确保安人员职责,规定保安人员到校时间、加强保安人员巡逻,延伸保安人员巡查范围,特别是在上学、放学重点时段,更应增派人员加强校门口的安全防范和秩序维护,集中力量关注校门口及周边学生的安全状况。有条件的学校更应积极争取公安部门支持,在学校设立警务室(站),通过民警定期驻校加强学校的安全工作。
三、切实加强学校大门出入管理
各级学校要加强封闭管理,严禁任何无关人员、车辆进入校园。确因工作关系需进校的,必须严格查验身份、加强盘查;必须与联系人沟通并进行确认,履行严格登记备案手续后方能进入校园;必须印制联系单,被访问人签字后经门卫备案才能出校园;必须做到人人必查、人人细查。
严格控制家长进入校园接送、探望学生,特殊情况的必须凭联系单或接送卡经上述步骤确认后才能进入校园;上学、放学重点时段,确因校门外场地限制、部分家长需进校接学生的,应划出限制区域,并由专人维持秩序,坚决杜绝家长随意进班级接学生的情况;学生在教学时间内出校门(含住宿生在规定时间内外出),必须先与家长联系,经确认后凭班主任签字或分管领导签字的凭证,门卫方可放行。
各级学校要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制定科学的作息时间并严格学校作息时间管理。学校要明确上学、放学的具体时间以及学校开、关校门的具体时间,通过各种方式告知家长并在校门口向社会公示,告知家长要按规定时间接送子女。对于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在学校开门前提前到校的学生,学校要允许其提早进入校园,并指定专门地点对学生进行集中管理,安排专门人员值班监管;放学后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离校的学生,学校应安排其在校活动,指定专人管理,直到其安全离校。面向社会开放体育场馆的学校,必须对进校锻炼人员进行办证管理,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四、切实加强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
各县(市、区)教育部门要充分利用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育局的优势,尽快协调综治、公安、城管等部门,组织专门人员,结合正在开展的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暨“迎世博、保安全”专项安全大检查行动,对辖区内学校及周边治安环境进行集中排查,认真梳理,明确整治重点。主动协调相关部门,联合执法,下大力气整治学校及周边环境和安全秩序,重点要加强校园周边网吧、游戏机室、台球室、发廊和浴室等营业场所的整治,形成长效管理机制,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
五、切实加强师生的安全教育,提高防范意识
各地各校要认真吸取福建南平等几起恶性案件的教训,进一步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能力。“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