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设党员责任区的公告通知
为进一步深化我院“党员示范岗”活动,强化党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提高党员的责任意识和使命感,结合学院实际,决定建立党员责任区制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党员责任区
党员责任区是教工党员和学生党员在党支部(总支)的领导下,围绕党支部(总支)的中心工作,以个人或小组为单位,针对教工和学生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引导、培养和管理的工作范围,是党员发挥模范作用,深化学院“党员示范岗”活动的一项具体制度。
二、党员责任区的设置
党员责任区按分级划定、对口取向、组织协调、相对稳定的原则来设置。
1.党政机关的党员中层干部分别以所在处(室、中心)为工作责任区,其他党员分别以一名或几名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为工作责任区。
2.各党支部(总支)书记(副书记)分别以所在党支部(总支)为党员责任区,并同其他委员分别以教研室、学生年级为单位划分责任区;其他教工党员一般以所带班级或任课班级的一名或几名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为工作责任区,并随所带班级或任课班级的变化而重新确定;学生党员分别以所在班级一名或几名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工作为责任区。
三、党员责任区的主要任务
1.分析和掌握责任区内师生员工的思想状态,学习、工作和生活的实际情况,每学期至少向党支部(总支)书面汇报一次;
2.具体指导和带领责任区的师生员工认真学习政治理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经常深入责任区与师生员工开展谈心活动,启发觉悟,激励进步,协助支部做好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工作;
4.积极维护责任区的政治稳定、生活秩序稳定和治安稳定;
5.参与师生员工的评优、入党等事项并提出意见或建议。
四、党员责任区的管理和要求
1.党员责任区建设作为深化“党员示范岗”活动的一项重要制度,各党支部(总支)要经常研究党员责任区工作,加强领导,不断总结经验,求真务实,抓出成效,充分发挥党员示范作用;
2.各党支部(总支)要认真落实党员责任区制度,制定落实方案,建立党员责任区建设管理档案,学院组织人事处将与5月下旬组织各党支部(总支)交流学习;
3.每个党员均为所分管责任区的第一责任人,党员责任区建设情况将作为各党支部(总支)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依据之一;
4.各党支部(总支)党员责任区建设的实施情况将作为评选先进集体、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重要依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