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数字旅游大力推进旅游网络营销工作公告通知
各市旅游局、各旅游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中提出的“建立健全旅游信息服务平台,促进旅游信息资源共享”,“以信息化为主要途径,提高旅游服务效率。积极开展旅游在线服务、网络营销、网络预订和网上支付,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构建旅游数据中心、呼叫中心,全面提升旅游企业、景区和重点旅游城市的旅游信息化服务水平”,“完善旅游安全提示预警制度,重点旅游地区要建立旅游监测和预报预警系统”发展要求,进一步加快我省旅游信息化建设步伐,大力实施信息化带动战略,积极推进信息化与旅游业嫁接融合,利用最新的信息技术和手段对旅游开发、营销、管理、服务等进行改造提升,用信息化改造和提升传统旅游产业,建设现代旅游产业,省旅游局决定在承接国家科技部863科研项目基础上,开展全省目的地数字旅游服务系统建设工作,大力提升我省旅游网络营销、旅游企业信息化和旅游电子商务服务水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旅游局近期承建了国家科技部863项目--基于高可信网络的数字旅游服务系统开发及示范课题,在此课题基础上,建设我省目的地数字旅游服务系统,该平台系统将于10月份开通使用。系统建成后,将为我省旅游业和广大游客提供一个集旅游宣传营销、旅游信息指南服务、旅游电子商务以及旅游服务保障于一体的综合性目的地旅游信息化平台,各级旅游管理机构、各旅游企业可充分利用该平台,开展多渠道、多样化的旅游电子宣传推广、旅游信息服务、旅游电子商务工作。省内部分信息化程度较高、拥有自主网上产品预订服务功能的旅游企业也可直接与我省目的地数字旅游服务系统进行对接,旅行社可将自身企业网站的线路发布系统与省局系统对接,实现将线路产品同步发布到省旅游局网站平台,接受网上预订并在企业自身系统中处理订单;酒店可将自身的网上预订系统与省局系统对接,将酒店房价同步发布到省旅游局网站,接受游客的网上预订,订单将直接下到酒店自身的预定系统中,由酒店自主处理;旅游景区可将景区的视频直播监控系统与省旅游局系统进行对接,通过各级政府旅游网站对外进行宣传。省旅游局将对各旅游企业公布平台接口标准,帮助企业开展直接面对客户的电子商务服务,同时利用省旅游局网站系统平台,推广我省优秀旅游企业,提供网上旅游产品预订服务。具体接入条件和方案请见附件一。
二、为保障我省目的地数字旅游服务系统中旅游产品网上销售预订等服务功能,为我省旅游企业提供多渠道的产品销售途径,为广大游客提供多样化的旅游产品选择范围,省旅游局近期与国内外各大旅游产品分销商、大型旅游电子商务运营商进行合作,进行捆绑营销,合作对象包括携程网、艺龙网、金色世纪网、同程网、去哪儿旅行网、芒果网、德比酒店分销系统,全省各旅游企业要积极加入以上各大旅游电子商务预订网,利用其平台的影响力和完善的产品销售服务平台对外推广各自企业产品。目前省旅游局已经开发完成我省数字旅游服务系统与各大旅游电子商务运营商的系统接口,同时从各旅游电子商务运营商争取到各类宣传资源和产品销售渠道资源,为我省各级旅游管理机构、旅游企业借助各大旅游商务平台开展企业宣传、产品推广提供了广泛的、多样化的平台。各级旅游主管部门、旅游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作渠道,利用网络平台开展丰富多样的目的地宣传促销活动。具体推广方案请见附件二。
三、为推动我省旅游信息服务工作,扩大旅游信息传播服务渠道,深入开展全省旅游“一卡通”工作,省旅游局近期与金融部门、通讯部门合作,推出集旅游信息和产品优惠服务于一体的“好客旅游卡”系列产品。“好客旅游卡”产品以推广“好客旅游卡标识”为主体,该标识作为全省旅游“一卡通”产品的形象和优惠体系标志,是我省旅游业跨行业合作、跨省优惠合作的通用标识。该标识将在今后全省各类旅游卡产品推广使用,能够统一形象、统一服务标准,进一步规范旅游卡产品的服务质量,对提高好客山东形象有着重要意义。
省旅游局近期将与省农行合作,基于农行贷记卡产品发行“金穗好客山东旅游卡”,与山东电信合作,发行“天翼好客山东旅游卡”,与金色世纪旅行网合作,发行“金色世纪好客山东旅游卡”,在已发行的“金穗中国旅游卡”和第十一届全运会“好客山东旅游卡”基础上,不断丰富好客旅游卡产品种类,逐步构建全省旅游“一卡通”信息服务体系。各市旅游局要积极配合,做好“好客旅游卡”系列产品的发行推广工作,积极推动辖区内旅游企业加入好客旅游卡会员体系,提供有吸引力的折扣优惠,督促检查各旅游企业摆放12301旅游服务热线提示牌,为持卡游客提供诚信有效的旅游指南信息服务。
四、各市旅游局要高度重视旅游信息化工作,充分利用省局在建的目的地数字旅游服务系统平台,按照863项目制定的统一建设标准,改建城市旅游网站,建设城市数字旅游服务系统。省旅游局将支持帮助各市旅游局进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