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检查情况通报第2页
都须与建委签订责任状,发生一般以上安全伤亡事故的、所属项目3次被通报批评的、项目责令停工仍未停工的本地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律予以暂扣,出现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的外地施工企业清出巢湖建筑市场;进一步完善目标分解和考核奖励机制,通过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进一步明晰目标,强化安全责任意识,切实提高各方责任主体安全生产责任感、紧迫感。2、进一步落实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责任制,对监理企业履职不作为、不在岗等情况采取更加有效措施,提高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督查力度,切实做到监理单位“四个落实”:一是严格落实安全监理责任;二是落实对安全生产资格以及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的严格审查职责;三是落实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旁站监理;四是落实对施工企业安全事故隐患整改的督促职责。
3、加强安全、质量联动机制,确保各类隐患执法文书执行到位。今后,只要项目因安全隐患被停工,我委会及时将相关信息告知质量监督站,对项目实施停工待处理,同时施工、监理企业不得进行项目下道工序施工、验收。否则,将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一季度已下发停工通知书的项目,各建筑施工、监理企业要严格按要求进行停工整改,并整改到位,待我委组织复查合格后方可复工。
4、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积极开展重大危险源公示和跟踪检查验收制度。各施工、监理企业要将隐患排查作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基础性工作,要认真、要仔细,坚决抓、反复查、查反复,确保隐患及时消除;同时,要完善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公示制度,并建档归案形成完整闭合资料。
5、进一步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创建工作。在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的基础上,全面实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体系建设,通过省级、市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小区)创建工作,以点带面,进一步提高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水平,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积极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及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