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系统五一节期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通知
国土系统五一节期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各基层国土资源所,执法监察大队:
为切实加强“五一”期间及雨季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州局《关于认真做好“五一”及汛期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州国土资发1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精心组织,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认真做好雨季及节日期间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对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问题的企业,要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有效预防节日期间及雨季非煤矿山企业安全事故的发生。对因思想不重视、措施不落实、工作不得力而导致事故发生的,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二、规范管理,切实履行职能
各所必须切实履行非煤矿山安全监管职能,严格按照露天企业质量标准化11项标准检查指导矿山企业的生产工作。在日常监管中,必须加大巡查的次数和隐患排查的力度,加强生产企业现场管理,坚决贯彻落实三个“必须”和三个“强力推进”。同时,非煤矿山雨后和爆破后复工生产时,要督促施工人员先检查边坡的稳定情况和工作面的安全情况,及时处理上部危岩,消除安全隐患,确认无险情后方可恢复生产。对仍然采取“一面墙”式开采的,要坚决督促其严格实行自上而下的台阶式开采或顺层(分层)开采。否则,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三、加强督办,隐患治理到位
各单位要立足于治隐患、防事故,加大对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治理力度,对安全检查中排查出的隐患,要指导企业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期限,其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不得一下了之,要指定专人进行跟踪督办,防止企业隐患治理走过场或治理不彻底。对不按要求进行整改的,及时向公安机关和电力部门发出停止“三材”和电力供应函,强制企业停业整改。同时,市局将组织监察督导组对各所的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检查督办,对未按要求落实的,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四、把好关口,确保生产安全
从今年复工生产的情况来看,目前已经办理复工手续的为全市非煤矿山企业总数的50%左(来源:文秘114 http://www.wenmi114.com)右,各所必须严格按照露天企业生产标准,加快工作进度,督促尚未取得复工手续的企业,加快整改进度,尽早通过复工验收,尽快投入正常生产,5月中旬以后,市局原则上不再受理复工申请。
专此通知。